言霏神情恹恹回了一句,早餐也变得索然无味。 她磨磨蹭蹭花了二十分钟才过去。 谢景暔仍旧坐在小桌前。 见言霏慢悠悠来了,面上并不恼,只是指着雕花绣墩道:“过去,侧坐。” “脸看着我,双手交叠放在腿上。” 言霏心里憋着点气,不情不愿地听从了他的要求。 他的目光在言霏的脸庞和宣纸上来回逡巡。 第一次给谢景暔当模特,在这过分安静的氛围中,她只感觉自己的表情越来越僵。 “你会画画吗?” 谢景暔忽然出声。 “......不会。” 其实言霏颇精此道,在星际位面拾荒的时候学的,当时就靠着这点手艺吃饭。 不过这么回答,总能断了他的各种问话。 谢景暔若有所思,不再多言。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他起身走向言霏。 “我有事出去,你乖乖呆着。” “你要把我关在这里一整天?” 他闷笑一声,“没那么夸张,最多也就三个时辰。” 六个小时?!! 言霏光听着就头皮发麻。 “我要上厕所怎么办?午饭呢?” 谢景暔很少笑得这么真心,甚至有些恶劣。 “求我。” 言霏:“......” 言霏紧抿着唇,用眼神表达愤怒。 谢景暔像是早已预料到她的反应,脸上的笑意淡去。 “那就晚上见了。” 他毫不留情地关上了门离开。 地下室又只剩下了言霏。 待他的脚步声彻底离开后,言霏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抓起绣墩,狠狠砸在地上。 摔一次,捡一次,再摔一次,直到全部四分五裂。 这发疯的过程持续了十多分钟。 言霏喘着粗气坐在地上,裙子被她弄得皱皱巴巴。 胸腔膨胀的怒气逐渐退却,取而代之的是悲凉感。 谢景暔大抵不会在生活条件上为难言霏,所以会从别的方面来控制她。 言霏蜷缩在角落,比起直面谢景暔的压力,这种无聊更加致命。 她无意识拨弄着地毯上的绒毛,努力思考着缓解无聊的办法。 睡觉睡觉! 言霏努力催眠自己。 躺在床上,数了好一会儿羊也没有困意。 可恶...... 言霏直勾勾盯着碎木屑,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肚子的抗议声。 造反消化完了,估摸着两个小时过去了。 还有四个小时...... 言霏张了张右手掌,手上砸玻璃留下的伤口已经愈合,新长出的肉的颜色要更白皙。 她想起几天前手上流出那么多血,好像一只“血红蹄子”。 “血红蹄子”? 说起来,她记得她高中时就收到过一份“血红蹄子”的情书。 当时那份情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一行字:言霏,我爱你!旁边是一个大血手印。 末了,还用钢笔注明:言霏,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 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言霏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 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 说起来,那男生还是蛮有毅力的,一连写了六天血书。 弄得言霏每次看到血书,就像看到了江湖追杀令一样惶恐不安。 送情书的六天。 第一天,他缠了一块创可贴。 第二天,他手上缠了两块创可贴。 第三天,他手上缠了三块创可贴。 ...... 第六天,他十个手指头上全部缠上了创可贴...... 言霏哆哆嗦嗦地接情书时,还结结巴巴地问那男生,“学长,今天......不不不是应该六六......六个吗?怎怎......怎么成......十个了?” 那男生很不自然地笑笑,说:“一个手指头挤出的血太少,割了五个手指头才凑够。” 可能这段时间用血过多。 说完,他就像一个为救美女而深受重创的江湖侠客一样捂了捂伤口。 十几岁的年龄,喜欢偷看言情小说的女生,总是善感。 所以,言霏看着江湖侠客男那缠着创可贴的十个手指时,觉得他真是杨过断臂再世,太深情、太有爱了,忍不住眼圈都红了。 那一次,她捧着血书回家后,被言明朝看见。 言明朝挑眉,质问她手里拿的什么。 她几乎是抖着手将血书打开给他看。 言明朝深深看了一会儿,又将血书合上。 他眯着眼,面容冷峻而淡漠,眼睛里如同堆着冰雪,好看唇角弯起刀锋一样的弧度,他说:“你们女生是不是看到男人为你们受伤、自残、吐血、下跪什么的就特来劲?!” 他还说了什么? 哦。 他还冷笑着,说:“真扯淡,看书看多了,连生活和小说分不开家了!不就是往信上摁几个血红的蹄子印吗,你哭什么!” 如果可以,言霏真不愿想起他,不愿想起他的眉毛他的眼,以及他高高在上的神情。 言霏那天被言明朝骂得狗血喷头。 最后,她下定决心,明天一定要约血书情圣谈谈。 第七天,就在言霏决定用博大的爱,来拯救这个血书情圣陷落的灵魂时,血书情圣和他的血书一起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下午放学时,言霏刚走到校门口,只见两辆单车如同漂亮的蝴蝶一样,从她身边飘然而过,是血书情圣哥哥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 他们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甜蜜,喜悦得就跟化蝶双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般。 言霏差点变成校门口的石雕。 后来,听校园里隐隐约约的传言,才知道血书情圣的伟大事迹。 这个高三(一)班的男生给言霏写血书,写到第五天时,有些绝望了,索性多写了四封,然后将五封血书群发给他觉得都不错的女生。 当天下午,有两个学妹,一个姓陈,一个姓霍,都给了他甜蜜的回应。 血书情圣那颗少年的心脏,当下就犹豫极了。 这两个女生,在他心里好像是半斤八两,难以比较胜负。 如果是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跟言霏的话,他当然奋不顾身地冲向言霏......毕竟鲜血不能白流,在言霏身上流血最多嘛。 而且言霏是真漂亮啊,不是一般的比人美的那种漂亮,是甩别人好几条街的那种漂亮。 最后,血书情圣好像当天晚上请了一帮高三备考的好兄弟,去网吧狂玩射击游戏。 一帮男生,分成两个队打比赛。 一个队伍代号“陈胜一统天下”,一个队伍代号“霍去病千秋万代”。 为了公平起见,血书情圣没有代表任何一方出站,而是自己躲在一边玩纸牌,等待命运的降临。 于是,“陈胜”和“霍去病”混战起来。 “霍去病”心狠手辣划了“陈胜”一刀,“陈胜”一跺脚,说时迟那时快,就给“霍去病”一枪; “霍去病”心生怨愤,毫不手软扔“陈胜”一手雷; “陈胜”被打得七荤八素,眼看不敌,“陈胜”恼了,忽然绝地反击,就给“霍去病”一枪爆了头。 最后,一夜鏖战,“陈胜”赢了,一场男生们的战斗,让血书情圣终于名花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