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蚂蚱再小也是肉,虽然只是商道一上,但若是用的好,一能将收获最大化。 明笙见好就收:“世子爷,合作愉快。” 元准琛深深看了明笙一眼,语气平宁的说:“合作愉快。” 言知去了旁边备好纸笔墨砚的桌案前,快速写好了合作条约的文书,一式两份。 看到文书上的笔墨,元准琛目光定住,这字迹…… 元准琛看向言知,细细扫视一圈,还真跟传闻中的神童一样。 言家小神童,言知,文学界千百年才出了这么一个绝世天才。 本以为言家早难,这小神童最终逃不过陨落的命运。 没想到啊…… 果然,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言家人竟然违抗圣令,行忤逆之事。 元准琛什么也没说,收回视线,拿起毛笔,在文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笔走游龙,势如行云,铁画银钩,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洒脱自如和霸气优雅。 这字迹笔墨,竟也是令人惊艳赞叹,言知都不由多看了几眼,眼底浮现一缕赞赏。 “世子好书法。”其意境更是让人惊叹。 能在文学一道让言知赞赏的,天底下可没有几个。 这足以说明,元准琛的书法笔墨有多厉害。 花嵘也赞赏不已,惊叹这位世子心有丘壑,心有菱角,又潇洒大气。 仿佛能容纳百川,如星海浩瀚。 可他也才二十有三,竟有如此广奥无根的心境,实在令人惊叹。 安宴凌好奇的看了几眼,他本就更痴迷武学和兵道,没有言知几人那般感受深切。 但只看着这字迹,安宴凌就觉得大气磅礴又不是洒脱飘逸,完全不比他看过的那些书法大家的笔墨差。 甚至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独特意境。 反正他也说不清楚。 所以看看就好,就不发表意见了。 倒是安瑾玉对元准琛起了几分结交的兴趣,有种遇到同道中人的感觉。 只不过,他觉得这位世子心胸更为浩瀚宽广,更为君子坦荡洒脱。 而他自己,却没有那份心胸,心中只能容纳下所在意的人,且小心眼,记仇,心黑手黑。 一个签名,引发了众多感慨,明笙觉得,这大概就是强者与强者之间的共鸣和欣赏? 明笙签了自己的名字,自然也受到了在场所有人的注视。 明笙完全不慌,不怯场,纤细白皙的手指握着笔直的毛笔,落笔极稳,同样笔走游龙,流畅飘逸。 心中却不由庆幸,好在上辈子因为好学和好奇,跟章煦学了琴棋书画。 尤其是毛笔字,完全得了章煦这位世家培养出来的相府公子,京城第一才子的真传。 章煦的一手毛笔字,那叫一个出尘飘逸,苍劲有力,飘若游浮云,矫如惊龙。 灵秀绝尘中,不失坚韧锋利。 明笙将章煦的书法学了十成十,后来掌握精髓,练就极致后,就在章煦书法风格的基础上,开辟出了独属于自己的风格。 明笙的书法和章煦同根同源,但因为有了自己的风格,两人的字迹看似相同,实则意境却不一样。 章煦的笔墨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一种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的刚柔相济,奇秀端方。 而明笙的笔墨给人的感觉,则是一种行云流水中,充斥满了苍凉磅礴的厚重戾气。 如蛟龙飞天、笔势雄奇,每一处笔锋都带着杀气和血腥气。 章煦曾感叹过,说明笙的笔墨杀气太重,血气太浓,似充满了黑暗深渊般的故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