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艰难的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一切,荒芜,哪怕是一根野草都没有,悲惨,三五成群的人从身边慢慢走过,衣衫褴褛、骨瘦嶙峋,一群眼看着就要饿死的人,哪有人回来帮路朝歌,没过来把他身上那套还算完整的衣服扒下来已经算是最后的仁慈了。 路朝歌费尽身上最后的力气坐了起来,靠在了一棵光秃秃的树下,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神中稍有慌乱又立马冷静下来,他的人生信条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请先保持冷静,冷静不一定能让你活下去,但冲动一定让你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路朝歌最先确定自己穿越了,看路人的服饰,虽然破旧,但依稀能辨别出类似于明朝年间的服饰,而看着眼前的这些人,他极为肯定自己最少是在明末的乱世,路朝歌在心里默默地想着“明末的乱世,吃人不吐骨头说的都是轻巧,像他这样的人,说死也就死了,不会有人管你。” 路朝歌也没打算向谁求助,他自己也知道,即使自己去求助,估计也没有人会管他,甚至可能在一边等着他死,至少他身上这身衣服还算是完整。 路朝歌自嘲的笑了笑,他前世作为一个高级军事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还没在他深爱的军队大展宏图,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鬼地方,最可气的是,自己眼看着就要死了,饥饿、饥渴以及身边路过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路朝歌好似认命了一般,靠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准备等死,但是饿死的感觉真的不太好。 夕阳西下,多美诗情画意的美景,可他现在一点欣赏的心情都没有,若是放在前世,他可能会大发感慨,顺便念几句课本上能学到的古诗词来赞美一下。可现在他只想赶紧死去,也好过这挨饿的感觉。 闭目等死的路朝歌,突然感觉身前好似站了一个人,努力的睁开眼睛,看见眼前一个很壮实的男人,虽然衣服也是破旧,但那一双眼睛,却透露着精光,犹如鹰隼一般。 男人将一个水囊递到路朝歌眼前,路朝歌想对着男人笑,以表示自己的感谢,可惜,他太虚弱了,连笑的力气都没有了,男人蹲下身子,拧开水囊,一点点的喂给路朝歌,又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干巴巴的饼子,将饼子掰碎了一点点的喂给路朝歌吃。 路朝歌吃着饼子,同时也看到了男人身后那群人的眼神,如饥饿的狼一般,死死的盯着男子的后背,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一般。可能只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健壮,才没第一时间扑上来抢夺他手里掰碎的饼子。 路朝歌吃了半个饼子,总算是有了些力气,而男人将水囊放在了路朝歌身边,道:“活着,活着总会有希望的。” 路朝歌有气无力的道:“若不是你给了我这口水,和那饼子,你觉得我能活下去吗?不过你说的挺对,活着就有希望,我若是死了,你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不是吗?” 男子坐在了路朝歌身边,同样靠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短刀,恶狠狠的盯着站在那里的行人。 众人看到男子手中的短刀,也是一阵恐慌,毕竟抢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还有胜算,若是抢一个手握短刀,而且明显比他们更强壮的人,那就多半属于找死,毕竟这个世道,杀个人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乱世人命如草芥。 路朝歌这个时候才有力气好好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看着二十多岁,算得上是仪表堂堂了,虽然衣服也打着不少补丁,但是却干净。 路朝歌也看了看自己,自己现在的样子是什么样不好说,但肯定不是前世的样子,而且看这身板,最多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上该有的都有,好在还是个健全的人。 突然,路朝歌脑袋一阵剧烈的疼痛,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的记忆涌入了自己的脑中,可在原主的记忆中,也仅仅只有名字,年龄,这些简单的信息,至于自己的身份什么的,完全就没有从原主的记忆中继承过来。 那男子倒是没注意到路朝歌的反常,随口问道:“你怎么自己在这?家里人呢?” 路朝歌也想知道家里人去哪了,可他醒来到现在,虽然继承了原主的一部分记忆,可那些记忆中真正有用的信息少之又少,约等于什么都不知道。 路朝歌只能自己现编一个,道:“都死了。如若不然,我也不至于躺在这等死。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李朝宗。你叫什么?多大了?”李朝宗问 “路朝歌,十二岁。”路朝歌简单的介绍着自己。 别看路朝歌的身高像是十五六岁,可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现在只有十二岁。 李朝宗没有再说话, 而是站起来,一把将路朝歌拎了起来,对,就是拎了起来,道:“你也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看你岁数小,跟我回去吧!不管怎么样,至少不会饿死你。等你想好了以后要干什么,再走吧!要是现在把你扔在这不管不问,不出三天,你就得死在外面。” 背上路朝歌,李朝宗顺着道继续走,一边走一边和路朝歌闲聊,在这闲聊之中,路朝歌简单的了解到了他现在所处的世界。 这并不是什么明末乱世,这也不是在原来那个世界所存在的任何一个朝代,虽然与他前一世所在的国家说的是一样的语言,用的是一样的文字,但却是不是那个时空。 路朝歌现在所处的朝代叫楚,是一个地域极为广阔的王朝,楚设道府二十九,每一道又设十五府,一府之下又有几个县不等,而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位于大楚西北边陲的凉州道安边府定安县附近,现如今的楚王朝不仅仅四面楚歌,而且国内民乱四起,好在大楚的边军还算善战,至少四周虎狼还没能打进来。虽然偶有劫掠,但至少还算太平。 李朝宗就这么背着路朝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已经远远的偏离了主道,走进来群山之中,最后停在了一座山的山缝之间,山之间的缝隙并不宽,也就能容纳一人通过,李朝宗将路朝歌放下,道:“后面的路你得自己走,这个地方我背着你想过去,不好走。” 路朝歌只是点了点头,跟在李朝宗的身后,挤进山缝之间。走了有数百米,顿时眼前豁然开朗,在这崇山峻岭之间,却有着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可惜,只有一户人家,几间用原木搭建的房屋,房屋前有意境开垦好的荒地,一个怀有身孕的妇人站在篱笆院前,看年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哪怕路朝歌上一世见过无数网络美女,但在看到这个女人后,他才知道什么是真的天然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女,说是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李朝宗看到站在篱笆院外的妇人,快步走了过去,道:“不是跟你说了吗?不用出来等我,你现在有身子,要注意休息才是。” 那妇人嫣然一笑,道:“总是不放心你,看到你回来才能放心些。” 说着又看了看站在李朝宗身后的路朝歌,问:“这孩子是谁家的?你咋给领回家来了?” 路朝歌咧嘴笑道:“这应该是大嫂吧?我叫路朝歌,本来倒在路边都快死了,是李大哥看我岁数小,怪可怜的,把我背回来的。” 李朝宗搀扶着妇人,道:“朝歌,这是我妻子谢灵韵。本是县里大户人家的小姐,为了嫁给我,离家了。” 路朝歌顿时对谢灵韵又高看了几分,在这个时代,婚姻不是儿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也就是谢灵韵遇到了李朝宗这个好人,若是换二一个人,命运如何谁也不敢保证,毕竟这年头,像谢灵韵这样的美女,在青楼妓院可是很吃香的。 谢灵韵被李朝宗搀扶着往房里走,路朝歌则站在院外,也不知道是进去还是不进去,本以为只有李朝宗一个人,谁承想家中还有女眷,这要是贸贸然进去了,多少有点不好。 谢灵韵倒是看出了路朝歌的尴尬,道:“我也叫你朝歌吧!你赶紧进来吧!收拾收拾吃饭,家中虽只有粗茶淡饭,但好歹能让你果腹,你也不要客气,就当是自己家就好。” 其实也是路朝歌想多了,虽然他上一世活了二十多岁,但他现在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屁孩。 路朝歌跟着进了小院,小院里有一个大石墩,上面摆放着今天的晚饭,一盘子杂粮馒头,再有两盘不知名的菜。这就是三个人的晚饭。 待众人入了桌,路朝歌也是不客气,拿起馒头就吃,那模样就像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 吃饱了的路朝歌在院子里溜达,看着外面开垦的荒地,道:“大哥、嫂子,怎么不弄点种子来把地种上,多多少少也是一口吃食,而且嫂子现在有身孕,要补充营养才是,要在这么吃一段时间,我怕嫂子的身体会支撑不住。” 李朝宗听了路朝歌的话,眼神一暗,叹了口气道:“我也想买点种子,可我去拿弄钱?这世道,能活着就不容易了,哪里敢奢望那么多。” 路朝歌看着坐在一起的两个人,一咬牙,道:“交给我吧!我吃你一顿饭,不还给你点什么,总觉得亏欠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