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终于,沈空眠伸出手,重重一拉,将朱歌拉入怀中,便紧紧抱住。下巴才刚抵上朱歌的额头,眼泪就已流了出来。 而朱歌所有的坚持与用力的紧绷,在这一刻,全部松懈……于是,眼泪,决了堤。 从默默流泪,到悄然饮泣,再到呜咽,最后哭到颤抖……两人紧紧相抱,用泪水把对方一点一点打湿……一点一点,一滴一滴,全是回忆…… 仿佛,这一哭,将两人所有的所有,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负,都随着眼泪流了出来。 终于,两人的泪渐渐干了。 朱歌轻轻推开沈空眠,拿起手中的食盒,捧到他面前。 她低着头,郑重缓缓地揭开:一盘回锅肉,一个番茄鸡蛋汤,和一碗白米饭。 这,是他最喜欢的菜市。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回锅肉。”朱歌缓缓将筷子递到他面前,望着她,“我想再看你吃一次我亲手做的饭。” 沈空眠昂头,锁歌,才将又要流下的泪压下,深吸一口气,才问:“你真的希望我吃?” 他望着她,很深很深。 “是。”朱歌没有避开他的目光,也回望他,也是很深很深。 “呵呵,好。”沈空眠接过筷子,拈起一块五花肉,闭了闭眼睛,才再度睁开,深吸一口气,将它放入嘴中。 “慢!”在那块五花肉快用进入他嘴中时,朱歌忍不住伸手拉住。 沈空眠依然没有半句询问,只看着朱歌已发抖的手,沉默地流泪…… 朱歌也闭上眼睛,别过头去,泪亦划过。 沈空眠啊沈空眠,你我之间,何至于走到这一步?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啊? “我……”朱歌终是开口,深吸一口气,“我想问你,你有没有……” “有。”沈空眠打断,“现在也是。” 朱歌一震,望着他。 沈空眠也不回避,迎着她的目光。 是的,相识七年,一场夫妻,你的话未出口我便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爱过你,当然。 怎么会没爱过呢? 如果没有爱过,那最初的雪霁初晴般的笑容,是为什么绽放? 如果没有爱过,那当初的千言万语海誓山盟,又是为什么会说? 如果没有爱过,那一夜夜枕边的呢喃爱语,又是为什么而叹? 或许,曾经的许诺不能兑现,但在许诺的那一刻,我是真真切切的爱过你。真真切切,刻骨铭心。 “这饭……”朱歌顿了顿,望着沈空眠的眼,“你为何要吃?” 沈空眠沉默了片刻,微笑:“只要你送的,我就吃。” 熟悉的微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惨然。 两人不再说话。都明白的。 只要是你送的,即便明知有毒,我都会吃。 “呵,呵呵。”朱歌含泪微笑着摇头,抽回筷子,“好,好。” 只要有这句话,不管曾经的是是非非、如今的真真假假,我们之间,一笔勾销! “歌儿……”沈空眠轻唤。 这是他们情浓之时他对她的爱称。 他伸出手,想再次拥有她…… 朱歌却夺过食篮,离开得头也不回。 “沈空眠,从此,天上地下,永不复见。” 如果你住在扬州,如果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没听过“芳菲楼”。 而说起芳菲楼,每个人都会想到那美丽绝伦的恋瑾年,以及手眼通天却总无一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的老板。 有人说,这芳菲楼之所以如此手眼通天,是因为步老板其实是当朝丞相的人。更有人说,别说幕后老板,只这恋瑾年和老板的身份,也觉不简单。 然,传说只是传说,饭后谈资消闲可以,却做不得真。 只是,最近人们谈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而是芳菲楼的朱歌。 那还是在恋瑾年照例半月一次的堂会上。 说也奇怪,这恋瑾年平时高傲架子十足,想单点她一个晚上,难度堪比登天,即便是单独见一面,也不是普通男人敢于想象的。 不过,她却有一个习惯:每月初一都会唱一场堂会,跟每月十五的“良宵夜”呼应。浓墨重彩,亮相人前。只是,隔着远远的戏台。票价倒不贵,也算满足了平民男子们能一睹扬州第一烟花的风采。 不过朱歌自入了芳菲楼就明白了:恋瑾年的这些名堂,不过是老板有意设计。高傲架子,是为了体现花魁的身价,让其奇货可居;而惠泽平民的每月堂会,是为了扩大她的知名度,让一帮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民远远隔着戏台看着,而他们,事后必定会为了炫耀大肆渲染这恋瑾年的美艳无双…… 做青楼这一行,做的其实就是个人心。 男人的心。 却说,那一日,恋瑾年的堂会如期举行,客座上也依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戏台上,杜丽娘为艳丽春光动情吟唱。 戏台下,看客们为曼妙佳人目迷神牵。 一个青衫男子剥着花生,啜着茶,一派悠闲自在。 默数着三二一,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他拿起桌边的毛巾,擦擦手。 “铮”的一声,伴奏的琴弦突然崩断。 场中哗然。 台上的杜丽娘扫一眼琴师,口中却不停,继续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处变不惊,不愧是恋瑾年! 只可惜,再处变不惊,没有伴曲的唱段,也终究像没有放盐的菜肴,少了点味道。 这时,箫声幽幽响起,合着杜丽娘的节拍,堪堪是一曲《游园惊梦》。 众人看去,却是那青衫男子手执玉萧,伴歌而吹。 歌声婉转,箫音清绝。 一个在台上不疾不徐,一个在台下不紧不慢。 自然得如弹指落花,行云流水。若非亲见,谁也不相信这是一场突发事件。 一段终了,歌止,曲停。 场中寂然无声。 良久,掌声如雷。 台上的杜丽娘微微欠身,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盈盈退下。 青衫男子放下箫,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继续剥花生,丝毫不理会场中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 “哐哐哐”,锣鼓声响起,下一段戏上演。 之后,听说芳菲楼老板亲自寻访,签下了他为芳菲楼的乐师。 赐名:朱歌。 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 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 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 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