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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八章 故地重游

无主游魂 龙抒 3864 2024-12-10 15:39
   靳国强和他的工作人员还在商量事情,看上去一点没有倦意。黎天明远远地看着他们,大口大口地吸着氧气,内心感叹年轻真好。   夜晚的青藏高原寒风凛冽,黎天明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衣和保暖服,身体还是经受不住,在外面坐的久了,感觉寒意深入骨髓,招招手示意刀疤金扶自己起来。   刀疤金一手拎着氧气瓶,一手搀着黎叔的胳膊,小心翼翼地把他送进帐篷里躺下。   看着躺在睡袋里的黎叔一副苟延残喘的样子,刀疤金内心忍不住一阵厌恶。   人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家伙已经六十几了,折腾这么多年早该死了。   当年金银兄弟为了几个馒头开始跟着黎叔做生意,从走街串巷换粮食开始,他们躲过了大饥荒、捱过了大革命、与李二狗火拼、跟宋家兄弟血战洛阳……一眨眼间,三四十年过去了,刀疤金的一头乌发已经大部分变白,从一个桀骜不逊的少年变成年过半百的老头。   出生入死那么多年,直到现在,刀疤金仍然只是黎叔身边一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走狗。   刀疤金很不服气。   自己兄弟二人多年来对黎天明可谓是忠心耿耿,从邙山到洛阳,他们白手起家,双拳打天下,如今他们势力横跨晋、冀、鲁、豫四省,每年经手的古董有成千上万,但不管生意做的多么大,他手上却一直没有钱——有时候出去找女人还得找老二借钱。   之所以闹的这么寒酸,一方面,刀疤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吃喝嫖赌抽他样样不缺。   另一方面,黎叔实在是太抠门小气了,人都说雁过拔毛,兽过留皮,黎叔比这还狠,打个比方说,他们出掉一件生坑货,市面起码价值10万的宝贝,刀疤金能分到手最多也就几百块钱。   就算这样黎叔还总是在他们面前哭穷,说什么钱都花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白道黑道都要孝敬,养这么多手下更不容易,经常埋怨开销太大,搞得大家应该交钱给他才像话一样。   刀疤金一直纳闷,黎叔赚了那么多钱,都藏在哪里了?   他挺看不懂的,一个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妞,整天光算计着赚钱,活着有个鸡扒意思?!攒那么多钱能带到坟里去?可黎叔就这样活了几十年,还活得挺有意思。   刀疤金想着,眼看自己年纪也一大把了,再过个几年,该硬的硬不起来,不该软的全软了,再不抓紧时间享受,人可就废了——可特么的在黎天明手下这么苦熬,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黎天明一直把生意控制的死死的,大到几百万,小到几千的货,他都要亲自过问,至于资金更是只能从他手里进出。   想从他手里揩油更是不可能,虽然他很少亲自出面做生意了,但是身边每个人似乎都是他的眼线,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这么多年来,虽然对于黎叔的吝啬大家都颇有微词,但都是敢怒不敢言。   曾经有一次喝酒的时候,有个兄弟喝大了,开玩笑说黎叔不结婚不生孩子是怕老婆儿子分他家产,这话第二天就被黎叔知道了。   黎叔让这个人跪在大家面前,自己抽自己耳光,一边抽还要一边骂自己嘴贱,一直抽了一顿饭功夫,把自己抽的昏厥过去才算。   没人知道是谁告的密,但从那天起,大家都开始互相提防,而且更加“尊敬”黎叔的权威,所有的怨言都化成了畏惧。   相比之下,刀疤金在弟兄们中更有亲和力,毕竟他资格最老,是跟黎叔一起打天下的人,虽然脾气暴躁经常大耳刮子甩人,但是他跟大家有酒一起喝,有肉一起吃,有窑子一起逛。“干活”的时候,也是跟兄弟们冲在第一线。   有的时候刀疤金觉得就凭跟兄弟们的这种感情,自己比黎叔更合适做老大。   他也有想过夺过黎叔老大的位子取而代之,不止想过一次,但是他又没那个胆量这么做——这老头心机重不说,他背后那股力量更是神秘莫测。到现在刀疤金跟了黎叔几十年了,对于他们背后的这个神秘靠山仍然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知道黎叔能手眼通天,有多半是背后这靠山搞的鬼。   刀疤金觉得,最好不是自己亲自动手,而是黎叔被仇家做掉,那样他接手做老大就顺理成章了。   除了黎叔之外,只有他刀疤金在帮派里的地位最高,资格最老——虽然还有个银子,但他觉得兄弟不会跟他抢的。   但是黎天明一生谨小慎微,从来不给对手机会。   多年以来,黎叔总是喜欢躲在幕后指挥,在背后阴人,绝少跟弟兄们一起“出生入死”。   在刀疤金的印象里,这样的机会一共只出现过两次。   陕北野王庙是一次,那一次连刀疤金也差点送命。   野王庙那次拼斗虽然惨烈,但是因为发生的太突然,远没有第一次那么惊心动魄。   那一次,是二十年前。   那时候,黎叔他们刚“平定”洛阳,做掉了李二狗,赶跑了宋彪宋老大,收服了马王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一时之间黎家帮名震洛阳,各路人马纷纷来送礼物、表诚意、拜山头,坐在家里,生意就自动找上门来了,刀疤金觉得再也不用跟兄弟们偷偷摸摸地刨古董、走街串巷换粮食了。   可惜好日子过了没多久,有一天,黎叔突然把金子、银子、大武、牛二等一干心腹叫到跟前,让大家收拾下东西,准备“出远门”。   这次出差的地点刀疤金很熟悉,就是当年大饥荒的时候他去换粮食的地方。   刀疤金记得很清楚,那一次,他们在李家村收了一批生坑货,黎叔认出那是一批刚出土的暗器,他猜测换这批货给他们的人是个盗墓贼同行,说不定还是个高手。   因为在这一带换粮食收获颇丰,所以他们多耽搁了一段时间,那个“同行”也先后用生坑货换了好几次粮食。   那次出行,他们本来应该大赚一笔,结果没多久就出了事儿,除了黎叔之外大家伙儿一股脑被逮进去了。后来黎叔“搞定”了当地有关部门,把大家给保出来了,那时候大家都对黎叔的“本事”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之后不久就遇到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运动,他们蒸蒸日上的事业也戛然而止。自那以后刀疤金就把这段经历给遗忘了,直到黎叔又提起。   他不明白这次出远门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本能上感觉不寻常,因为黎叔破天荒地亲自带队,而且把金银兄弟都带在身边,还有大武、牛二、向前几个后生辈里的狠角色。   跟刚收拾掉宋家兄弟时的意气风发不一样,黎叔最近一直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刀疤金不明白,洛阳那么大的江山都打下来了,黎叔不好好留在家里做生意,为什么还要执意来这个偏远的破地方,难道又要干粮食换宝贝的老行当,但是也不像啊,扁担和家伙什儿都没带,再说现在也不是大饥荒了,粮食也没销路啊。   大家都是闷在葫芦里,想问又不敢,这黎叔一路上愁眉苦脸的,好像每个人都欠了他500万一样。   一路颠簸,刀疤金带大家来到当年他换货的李家村,跟外面这几年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同,小山村像是被历史遗忘了一样,十多年了几乎还是那个老样子,一点也没有变。   为了避人耳目,他们打扮成农民的样子,远远地站在村外,刀疤金把那户用生坑货换粮食的人家指给黎叔看。   黎叔让银子去村里打探下消息,摸下底细。   不一会儿银子回来报告说,那户人家是十几年前搬来的外来户,当家的男人叫刘国华,有个弟弟是个傻子,一直跟他们住在一起,刘国华的婆娘叫叶澜,家里还有个十几岁的儿子,跟他娘姓,叫叶冲。   黎叔点了点头,捏着手上的羊脂玉扳指在原地来回踱步。   刀疤金很熟悉黎叔这个习惯,一般黎叔这个样子的时候,说明他在想事情,在算计,这就表示有人要倒霉了。   其他人大眼瞪小眼,蹓跶了半天,黎叔突然停住了脚步,眯着两只眼睛对他说道:   “金子,你带两人去他家,找他支锅!”   金子愣了,好好地洛阳不呆,千里迢迢地跑到这破山村来支啥锅?   看到金子一脸懵逼的样子,黎叔只得把话说得再细点:“先试探试探他,你当年跟他换过货,他应该还会认识你。能把他引出来最好,他如果不上钩的话你们也不要硬来,让他们知道你的来意就行。”   虽然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刀疤金明白不能多问,按照黎叔的意思去做就行。   他知道黎叔这么安排是有道理的,就像之前对付李二狗、宋彪兄弟他们一样,黎叔不会把每一步的用意都告诉你,过后你才会发现他这样安排的精妙之处。   运筹帷幄、精心算计、占尽便宜,这正是黎叔的厉害之处。   只不过这一次黎叔失算了,这一次他们不仅没有占到便宜,还差点把命也搭进去。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文学馆手机版阅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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