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听完,以为季可卿是临时有事出差之类的,一脸可惜。 “我还说可以一起吃顿饭呢。” 陆亦辰脸色沉静,看不出什么,便说,“你们在这里好好玩几天,所有开销算我的。” 三叔立刻惶恐,上次他给的钱自己还没花多少呢,这次哪好意思继续花他的? “哪能啊,再说了,家里事儿也多,这次来能看到你已经很好了,既然小卿不在,我们也不多留了,东西你拿好,我么就先回去了。” 说着,三叔他们也上了车,发动了引擎,渐渐消失在陆亦辰的视线里。 陆亦辰把一箱子东西放进后备箱里,驱车回公寓。 回到公寓,他把月饼之类的东西拿出来,整理着她的东西,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几个杯子和一些衣服,还有…… 他的手一僵,将箱底的硬物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个本子。 随意翻开,他眼眸一紧。 这是一本日记,没有日期,语言甚至有些凌乱,一眼便可以看出执笔人定是想到什么便写下什么。 字里行间,他好像听到了季可卿在跟他诉说。 “今天,是离开他的第十天,好难过啊,这是爸爸妈妈离开后,我觉得最难过的时候,就在十几天前,我害死了一个人,她还那么年轻,她说把命给我,叫我离开他,可是我不想要她的命,我只想回去。”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很害怕,看网上说他很厉害,也很花心,而且,他提的要求很无理又很污,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然后,我当时还拿了防狼电击棒,可是被他躲过了,当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读到这里,男人轻笑出声,而后发现,鼻头竟然惊奇地泛酸,他捏紧了页底,翻过一页。 “关于那份不合理的条约,为了姐姐,我还是签字了,后来,我没有后悔,至少,我现在没有后悔。” “以前我以为,看一个人顺眼便是爱,或者,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地对你好就是爱,到现在,我发现我错了,现在想来,我真正体会到爱是在他为了救我险些丢掉性命的时候,为了去看他,我听了舅舅的话,从小滑梯爬上去,当时在房间里见到他,我当时就觉得,要是能一辈子都不离开他就好了,可是,我又会想起那份合约。” “听说了他妈妈的事,觉得很痛心,他跟家里的关系不好,可是我知道他心里一定装着家人,希望家人好,他只是不怎么会表达,好可惜,我帮不了他,因为,我并不被接纳,好在,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还有他。” “在芬兰玩的很开心,可是也会有伤心的时候,他说我只是他的玩物,他说他不想碰我,虽然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抱怨什么,可是还是觉得很难过。” “约会的时候,我带他去吃了以前我很喜欢去的粉店,香喷喷的螺蛳粉,意料之内他没有吃完,而且吃的时候眉头一直皱起来,就像一个大孩子,也对,毕竟那么怪的味道或许只有我这种人才爱吃,其实当时是想给他加辣,后来想想,怕他发飙,就没敢,那一晚,我很开心。” “一起过了新年,我的新年愿望是每个新年都有他相伴,好糗的愿望,还好,自己的日记本只有自己看得到。” “阿辰,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后面洋洋洒洒几乎全是这句话,还有很多页是他的素描像,生气的,安静的,挑眉的…… 每一个,都栩栩如生。 日记本已经被他抓地发皱,有什么东西模糊了视线。 他几乎忍不住想立刻订了机票直飞上海,去那个有她的城市,告诉她,“我来了。” 可是,他怎么有资格,他害死了他们的孩子,他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 日记本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只有一句话:阿辰,你也喜欢我么? 蓦然,他点头,狠狠地点头,可是她看不到。 这一瞬间,他只觉得空气太过稀薄,他快要窒息。 一颗温热的液体滑至他的唇角,这一刻,他心如刀绞。 …… 八月十五,已经九点多,市中心小吃街这边依然热热闹闹,上街逛得多半是在校的大学生,他们没能和家人一起过节,便三三两两一起出来吃个饭、逛逛街,热闹热闹。 人群中,一抹颀长的高大身影分外惹人注目,他似乎天生就自带磁场,随时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在别人眼里,他们认为像这种自带贵气的人应该不会出现在这么平民的地方,可是,他走进了一家螺蛳粉店。 收银员是第二次见到这个男人,这个已经被她取名为“超级男神”的男人,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下意识地站起来,面带微笑,“先生,你好,请问需要点什么?” 陆亦辰没看菜单便说“一份螺蛳粉,加辣。” “好的,需要什么饮料么?” “不需要。” 付了钱,他坐到当初那个位置上,想起什么,扭头一看,那张贴在墙上的卡片仍然一成不变:可可,快点记起我!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慢着! 有些变化了,他目光往周围一瞥,才看到那张纸的周围贴了好几张卡片:这位叫可可的小姐,快点记起他;可可小姐是好幸福;可可小姐是谁?;先生你干嘛不直接跟她说? 还有一句幸灾乐祸的:等待的男人注定吃一辈子狗粮,哇咔咔咔…… 后头还画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犬表情。 陆亦辰敛下眼皮,只觉得,他现在连等待的资格都没有了。 “先生,您的粉来了。” 红油一片的螺蛳粉刺激着他的味蕾,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他擦了擦筷子,开始吃。 第一口还没咽下去,他的神情微恙。 原来她喜欢的味道就是这样的。 从店里出来,已经十点钟,街上行人渐少,他原路返回。 服务员去收碗筷,那碗螺蛳粉连汤汁都不剩了。 陆亦辰不疾不徐地走着,忽而被一景吸引了去。 街边一角,一个小孩无助地蹲坐在那里,不哭不闹,只将头埋在膝盖里,像极了无家可归的孩子。 他加快了脚步,可是刚刚迈出一脚,就有一个女人朝那个小孩走去,她低头不懂跟小孩说了什么,小孩抬起头看她,还闹着别扭,女人说了好一会儿,小孩才将手搭在女孩手上,两人一起离开。 他的脚步停住,没有继续前行。 双眼一阵恍惚,眼前的街道在迅速发生着变化,一切,似乎回到了十多年前的某一个晚上。 当时,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孩不顾一切地在街道上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跑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跑累了,只能在旁边冰冷的墙角下坐下,他呼呼喘着大气,头颅埋地低低的,丝毫看不清他的神情。 只是隐隐约约听到几声啜泣。 他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半个小时,路过的人很少,也没有人理他,只是向他投去异样的眼神。 忽然,远处传来清脆的谈笑声,走来几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她们分别都拿了书包和画筒,显然是上完辅导班回来。 男孩并没有抬头,仿佛已经与周围的一切隔绝。 女孩们倒是注意到他。 “那里怎么有一个人蹲着啊?黑漆漆的,他不回家么?”一女孩指着男孩,倍感奇怪。 其他两个女孩一同看向男孩,一女孩向后退了几步,拉着另两名女孩提醒道“我妈妈说,最近晚上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可能是人贩子,我们快点走吧!” 她一说,先前说话的女孩就跟着后退了一步,只有一个女孩神色不同,她看了男孩几眼,只觉得他很无助。 “不会吧,哪有坏人蹲在地上不动的,而且,我看他好像很无助的样子,我们要不要上去问问他?” 她一说完,立刻遭到另一名女孩的反击,“小卿你傻了,要是他是坏人呢!我可不去,我要回家了!” “欢欢、乐乐你们想多了,要是坏人见了我们还会不过来么?”季可卿分析道。 乐乐一听,看了欢欢一眼,“小卿说的有点道理,要不,我们过去看看?” 几番踌躇,三个女孩还是向男孩走过去了。 季可卿听到了那低微的啜泣声,更加落定了心中的猜测,他穿的很贵气,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请问,你怎么了?我们可以帮你什么?”季可卿上前问道,稍显稚嫩的嗓音很是舒服。 没想到,却是遭到少年的冷声“滚!” 这可直接把欢欢和乐乐吓地躲远了,欢欢冲着季可卿喊道“那么凶,我们快点回家啦!小卿,你再不走,我们可不管你了!” 季可卿刚想劝她们,她们却抢先走了。 这里,只剩下她和他。 男孩依旧埋头,她伸手碰了碰他,结果遭到男孩的极力反抗,一挥手,她没有站稳,跌坐在地上,发出一声痛呼。 男孩惊抬头,红润的眼睛对上她的清澈大眼。 女孩怔了怔,原来他真的在哭。 “你……还好么?”季可卿自己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认真看着他。 灯光打在她脸上,她的五官,他看的十分清楚。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良久后,季可卿想了想,忽而把身上的画筒取下来递给他,“送给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会过去的,别伤心了。” 男孩亦是没有接。 季可卿干脆跟他一起蹲着,安静地看着他,看了一会儿,男孩总算微微动容,“走开。” 说完又埋下头,不想理她。 季可卿却笑了,他虽然是拒绝的口吻,语气却不再冷硬,瞧见天色也不早了,她便把画筒放在地上,“我叫季可卿,我想跟你交个朋友,这是礼物,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不过,我觉得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只要咬咬牙,一切都会过去的,我先走了,你快点回家吧,拜拜。” 女孩越走越远,而男孩却永远地记住了她的样子。 视线恍惚,一切,又回到现在,他收回视线,继续迈步向前。 夜风微凉,哀伤的男声在空中回荡:“我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