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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金沐曦到家

   李哲安愣愣的看着天花板,他发现天花板上竟然出现一个金沐曦影子,一颦一笑都是那么得引人注目。一会展露出倾城笑颜,一会害羞地低着头,一会又较真倔强地抬起头。   李哲安一时竟然看呆了。。。   滴滴滴滴。   扣扣的消息声传来,这才打断李哲安的幻想。揉了揉眼睛,才发现就是普通天花板,哪里有金沐曦的身影。   他这才发现,自己应该是想她了。   思念仿佛一粒粒阳光渐渐融合,照射在他身上,他避无可避。又像是一滴滴水珠,颗颗汇聚成大海淹没他的口鼻,他无力挣脱,已经入髓,一举一动都带着念想。   脑海中那一层迷雾在这一刻终于散开,他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想法。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开学就主动给金沐曦拿书,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主动请她吃饭,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给她买伞,知道。。。。   虽然和金沐曦相处短暂,但是他清楚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那个喜欢低头的少女。   他再也躺不住了,坐起身来,看了看时间发现才下午一点。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期待回学校,他好想现在就见到那个身影。   李哲安拿起手机解锁,然后打开扣扣,给陈宇杰发了一条消息:“杰子,在吗?”   宇宙杰出人才:“老安,怎么了?”   许一世安宁:“我真的喜欢上金沐曦了。”   宇宙杰出人才:“。。。。”   许一世安宁:“我说的是真的。”   宇宙杰出人才:“早就知道了,怎么了?”   许一世安宁:“。。。”   许一世安宁:“你就没有什么招吗?”   宇宙杰出人才:“我都是摸石过河。我哪里知道什么招。”   许一世安宁:“行吧。”   许一世安宁:“对了,你知道哪里能看到同学们的住址吗?”   宇宙杰出人才:“啊??这我哪里知道。”   宇宙杰出人才:“哎?我好像记得我们班最开始就有一张花名册,上面有各位同学的信息,说不定就有家庭住址。”   许一世安宁:“可是现在谁有?”   宇宙杰出人才:“你没有并不代表别人没有啊。”   许一世安宁:“难道你有?”   宇宙杰出人才:“嘿嘿嘿嘿,我确实有。”   许一世安宁:“那你tm不赶紧发来。”   宇宙杰出人才:“【图片】”   李哲安也是赶紧点开图片看了一下,超级模糊,完全看不清。   许一世安宁:“太模糊了,你直接发文字给我!”   李哲安看到了陈宇杰发来的地址:马良县宝卢镇宝卢村22组46号。   心中思索一番便有了计划。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躺回床上,带着微笑便睡了过去。   。。。。。。   叱~   宝卢村门口一辆中巴车缓缓停下。后车门“啪”一下打开。一个穿着淡黄色长袖t恤背着双肩包的少女下了车。赫然就是金沐曦。   啪~   车门关闭,中巴车驶离。   看了看眼前熟悉的村子,熟悉的泥巴路。整个村子在群山环抱之中,一排排古老的木屋和朴素的石头房子点缀着,缕缕炊烟像一条条从云里垂下的丝带,连接在烟囱上。   看着眼前从小长到大的地方,金沐曦有些期待又有些害怕。甩了甩头便抬脚往前面走去。   。。。。。。   “沐曦啊,国庆放假回来了?”一个在田间劳作的大姨看到金沐曦说道。   金沐曦也是赶紧打招呼:“嗯,放假了。田姨,你在打玉米啊?”   “嗯,是啊,趁天气好,把它打完。哎哟,沐曦又长高了啊。”   “哪有。田姨,那我先回家了。”   “嗯。”   ————   “黄阿婆,在洗衣服啊?”   ————   “李大伯,赶集回来了啊。”   ————   “钱大娘,种菜呢。”   。。。。。。   一路上金沐曦和村里的人打着招呼。对于这个听话有礼貌的少女,村里人也是非常喜欢。纷纷和少女回应着。   没一会,就走到一间木房前,少女停住了脚步。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妈,我回来了。”   没有动静,过了好一会,门缓缓打开。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探着头看了看。没说话,转身进了屋。   金沐曦迟疑不定,没得到允许她不敢有所动作。   “还杵在那干什么!赶紧进来!”女人不耐烦的声音从屋内传来。   金沐曦听到这个声音,身体一抖,也是缓缓抬脚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把书包放下。”女人坐在一张竹编摇椅上。   身穿一件红色连衣裙,身材些许发福。高耸的颧骨,尖锐的眼神,薄薄的嘴唇,无论何时都给人一种冷酷和无情的感觉。她的发型短而尖,就像一只好斗的狐狸。夸张的金色项链和耳环在透过窗户射进来的阳光下闪着光。皮肤雪白,双手指甲长长的,涂着红色指甲油。右手此时还夹着一根燃烧着的香烟。长期住在农村,浑身上下却没有一点劳作的痕迹。女人叫刁春梅,正是金沐曦的妈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刁春梅抬眼看了看金沐曦,说道:“对了,现在还早,趁天气好,你赶紧去把地里的玉米打一些回来。”   金沐曦没有说话,放下书包,背上背篓就缓步走了出去。   。。。。。。   刚到田地里,一个带着草帽的老伯在路上给她打着招呼:“沐曦啊,刚回来就要下地了吗?”   “嗯,趁天气好,先把玉米收回家。张爷,你回家吃午饭了?”金沐曦放下背篓,回应道。   老伯上下打量了一下金沐曦,有些同情地说道:“你妈也是的,刚回家就叫你下地。都这么些年了,还是那个样子,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了。”   “没有啊,妈妈很好,是我自己要来地里背玉米的。”金沐曦掰下一个玉米回答道。   “唉~来,我这有双手套,你拿去用。”说着老伯走上前将手上的手套递给金沐曦。   “张爷,不用不用。”   “唉,赶紧拿去吧,你的手是用来写字的,不是用来干农活的。”老伯将手套硬塞给金沐曦。   “谢谢张爷,一会我给你还回去。”少女俯身将一只掉地上的手套捡了起来。   知道金沐曦的礼貌,老伯也是回复了一句:“好,我回去了。”   “好的,张爷。”说完金沐曦便戴上了手套,开始掰玉米。   阳光下的玉米地,热浪滚滚,时不时,玉米叶子划过脸颊,留下一条条淡淡的红印。   老伯看了看金沐曦,也是转身回家。   村里人都知道金沐曦家里的情况,他们家是中途搬迁到这个村的。最开始大家都是把他们当做逃荒的流民一般对待,帮助他们家建房种地。   可是越到后面越变得离谱,刁春梅觉得邻里乡亲帮他们就是应该的,而且她自己整天啥事不做,只往村长家里跑。一天到晚就知道使唤她的一双儿女。不过好在他的儿女还是非常勤快有礼貌。   但是自从刁春梅儿子溺水身亡之后,她就对金沐曦更加苛刻,任何事都叫金沐曦去做,还经常体罚金沐曦。而自己一天到晚要么在家里,要么在村长家。   金沐曦成绩很好,不光平时上学学费都免了,还少不了有许多政府的补贴。但是全都进了刁春梅的腰包。村里人也是后面才知道刁春梅的两个儿女都不是她自己的,好像是捡来的。   村里人看金沐曦可怜,也都尽可能地帮助她,悄悄给她生活费,给她递衣服等等。   。。。。。。   没一会儿,金沐曦就掰好了一背篓的玉米。她使劲将背篓端到一个高处。弯下腰背了起来,一整背篓的玉米实在太重了,她一个没站稳连人带玉米摔倒在地里。   过了好一会,金沐曦才背着整背篓玉米走出玉米地,亦步亦趋的向着家走去。背篓的背带是竹篾编织而成的,随着背篓晃来晃去,在少女的肩上磨出两道血痕。血迹透过t恤渗了出来。   回到家的时候,刁春梅并不在家了。她将背篓轻轻放下。扭头看了看墙上有些破旧的时钟,已经是下午三点了。该做饭了。   她走进厨房,劈柴、生火、洗米、煮饭、摘菜、炒菜。一切都那么的熟练。   做好了饭,她就坐在一旁等刁春梅回家。   过了很久,才听见木门被推开的声音。   刁春梅坐到餐桌椅子上,一只手还夹着香烟,抬手摸了摸盛着菜的饭碗,说道:“菜都凉了,怎么吃?还不去给我热一热!”   。。。。。。   吃完饭,洗了碗,擦了餐桌,金沐曦这才拿着自己的书包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房间布满灰尘,墙壁上满是裂缝和褪色的涂鸦,房间的角落里,有一张破烂的木质书桌和一把破旧的椅子。房间有一扇小小的窗户,窗户玻璃已经泛黄,阳光无法穿透。一张破旧的床铺,四角已被蛛网覆盖。   显然是很久没有被人打扫了,少女拿着扫帚将房间的灰尘蜘蛛网打扫了一番,才缓缓坐到书桌前。   少女拉开抽屉打开暗格,拿出一个日记本。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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