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病娇穿书:养个主角成反派

第92章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今,在楚大人的带领下,已经不会有人再提起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都安又缓缓地坐下,目光忽明忽暗看着空空的茶杯。   “你不说我又怎知道?”巴曼好整以遐换只胳膊支着脑袋,脚边放着一个汤婆子,亭子里燃着炭火,没有一点寒冷。   说起来,都安得知这个消息时便是那场大火过后的一个月。   那时候他们还清理着鸢宅里被掩埋在废墟下的同胞尸体,硕大的宅院一夜之间变成了修罗场,昔日展颜欢笑的熟面孔一个个化为焦炭,这些都是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的。   也是在那段时间,楚大人召集了幸存下来的人商谈对策。那一个晚上,所有人都疲惫的以为殿下已经死掉的时候,大人开了口。   “往后恐怕就只有一个等字。”大人把店铺的契约摊开在桌子上,脸色灰败,也比任何人都惨:“殿下早就知道了这一切。前几天晚上殿下还说,这世上最悲惨的莫过于钱多无权,怕是会招来天灾之祸。殿下果然说对了……殿下说了,如果这一个月里平安度过,就带着我们离开。若是发生了意外,就将店铺的权力转到我的手上,让我带着大家走……”   这是何等绝望的托词,明明知道自己无路可退,却还想着保全身边的人能够幸存的活下来。   屋子里的人都沉寂了,人虽小,力量虽薄弱,却能挽救无数人的性命。   殿下在不同的国家经营着店铺,明面上是卖衣服,实际上就是卖草药,无数的药房分布在全国各地,无数的药草坐落在一座座山间深幽之中。自己培养草药大面积种植,而后加工,低价出售给平民,卖给那些花不起大价钱买不起药材的普通百姓。   这一坚持下来,一做便是这么多年。一开始跟着殿下这样干,许多人都是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殿下,直到相处的时间越来越久,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不用昂贵的药材而奔波时,那种感觉,也是非常奇特的。   就好像物有所值,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   那时候殿下总爱说“若是这世界平等就好了”当时他还笑“这种荒谬之事,也只有做白日梦了”。   巴曼听着,原来失踪数月后的阿维库浑浑沌沌有些神志不清,总是在凤凰城内到处乱逛,嘴里念念叨叨,也不知道这人正不正常。   总之,等他们想要带走他时,却发现这人却悄然失踪了。   “他自有多福,你也不必忧心。”巴曼象征性的劝说着,其实心里并没有多少担心,可以说他和阿维库根本没有半点关系,也是在成为殿下的仆人之后渐渐熟络起来。   “那我就告辞了。”都安拱手告别,将两根手指放在嘴里,轻轻一吹,嘹亮的哨声在庄园中荡漾,不出多时,一只雪白的白狼跳在瓦片上,迎接着用轻功飞在屋檐上的主人。   那一人一狼消失在夜幕中,巴曼恍然间想起自己曾经也有一只爱宠。   “巴噜……”那只有着灰色毛发的聪明母狼,总是会盘踞在他的屋门口。   那小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跟着自己还没到几年,就因为一次和山贼拼搏时,被一箭射死。   巴曼将手掌盖在眼皮上,吁一口气,苦闷的反驳,漫无目的的说着:“为什么?为什么陪伴在我身边的人都一个个离我而去……”   他深爱的妻子,因为自己最敬仰的人而死。他最信赖的爱宠,也因为保护自己而死。他说要追随和敬仰的人,却恨不得自己死。   他想要的很简单,无非是变强,变得能够保护殿下,这般足矣。   总的来说他的心情还是蛮复杂的,那个心思敏感的女孩“梅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妙人,特别是她那双眼睛,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沐浴春风,长得与殿下十分的相似。   自己为什么要拿自己的妻子与殿下作比较?   巴曼脸色一冷,突然发现自己所喜欢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殿下的影子。   思来想去觉得可能也是,殿下的姿容,在这片大陆上可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美人,别说殿下是一男子,若殿下不是男子,恐怕连他都会为之心动不已。   二月初,家家户户都筹备着迎春节,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战争一起出发。   彬旭发兵的突然,打的达知达国一个措手不及。   清晨还窝在被窝里的巴曼看了一眼躺在自己身侧的女子,目光落在女子身上各种暖味的痕迹,倾刻间收回眼,穿上衣服,去了战场。   他是军师,所以并不用上真正的战场,但策划也是非常重要的。   刚踏入军营,早就等得快冒青烟的湾橼根本顾不得礼节,一把拖着军师大人到了王爷面前。   “可总算来了。”夜圣斯赶紧挥手免了对方的礼节,将人拉到沙盘前,看着此时此刻的对战局面,手指着已经沦陷了的一座城池:“这地方怕是夺不回来了,沿河一带又是百姓聚居的地方,你可有什么看法?”   巴曼目光缜密的看着沙盘上的局势,如今寒冬腊月,贸然出兵在湖面上打,只会得不偿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可现在的局面容不得他这样思考,如今他站在这个国家这边,并不能报以过多的情绪,最终目光一寒,盯住了朱雀城。   “出其不意得不一定就有他们,王爷,如果下官没猜错的话,东边的朱雀城最为薄弱,地势偏低,最易攻破。”   “你有几成把握?”夜圣斯看向巴曼,他可不会吃哑巴亏,也不想打这种得不偿失的仗。   朝廷已经没有多余的粮食往前线派送了,如若不能早早的结束这场战争,恐怕战还没有打上自己这边就已经先饿死了。   “王爷是需要哪种的?下官只知道,要十拿九稳,那么就不得不狠下心来,连同整个城池的人一起见灭掉。”   这果然是一个狠心的人。   夜圣斯入军以来这么多年,行军打仗多多少少以杀人为主,但他却从来没有动过屠城的这种念头。   “……”他沉默了,不但是因为那朱雀城中的老百姓与老人居多,更多的是因为,他的观念里打仗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的事情,没必要牵扯到无辜的老百姓,他们不过也是一些可怜的人罢了。   “王爷这是心软了。”巴曼抬手将一面旗子插在朱雀城的沙盘位置上,用手指将那个位置画上一个叉号:“王爷莫不是忘了?如今达知达已经变成了一座水上之国,又有多少土壤,共你的国家,你的百姓你的子民生活?想要活下去,就不得不从别人的嘴里夺肉!”   湾橼静静地站在一旁,他虽然是个将军,这种情况是不需要他出手的,除非兵临城下,不然他亲手培养出来的那几个手下就能够解决掉这些事情。   眼下最麻烦的事情就是浮桑国彻夜偷袭了一座他们不怎么看守的城池,如今城池沦陷,夺是夺不回来了,只能另寻他法。   不过摆在面前的最好的一块,当然就是朱雀城。   不单单是因为朱雀城的地理位置好,更是因为这个地方容易攻破。   夜圣斯痛苦的看着沙盘,他依稀还记得小时候,父皇和母后带着他前往浮桑国游玩,曾经就路过过朱雀城,那是一种灰败的池,与如今他看到的不一样。   听闻那样一座死城,是在一个废弃三皇子的扶持下变得欣欣向荣起来。   那可真是一个传奇的皇子,虽然这片大陆上关于他的游传变得越来越少,但他名下的“风花雪月”依旧在各个国家接起了惊涛骇浪,久久不得平息。   从未有人想过,一个经商的在生活中发明出那么多对人有利的东西,甚至还包括那些致命的武器。   “一切听从王爷的指示。”巴曼催促道,表情却变得从容不迫,这个朱雀城他是要定了。   夜圣斯最终压下了思虑的眼眸,低沉着嗓音说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最终,巴曼笑了,笑的有些凄凉笑得有些得瑟,他单膝跪地领命道:“那就一把火烧个干净!永绝后患!”   这把火随着风的方向逐渐飘向了朱雀城,悄无声息,等人们发现的时候,一城的老百姓死的死伤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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