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小斋书屋
他将这几本杂书拿到那个老儒生面前,放下。 “请问,您这里的书能不能出租?” “我拿走一本,看完以后,回来换第二本?” 老儒生一愣,旋即摆手,两根帽带摇摇晃晃,说道:“没钱不要来看书,出去,出去!” “等等!” 叶裕从身上摸出一锭五两的银子,轻轻放在了桌上。 读圣贤书的老儒生轻咳一下,他用袍袖盖住银子,说道:“租出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然是正在感受银两的手感。 “也不是不可以,这样吧,银子就放我这里当押金,你书看完就来换,不过,要保证不能有脏污破损,租金呢,就从里面扣!” “来,你叫什么,我记一下!” 他翻开账册,研墨试笔。 显然,这锭银子让他非常喜欢,正正的挠到了他痒处。 “叶裕是吧?” “老夫王三重,重重叠叠的重,闲暇时,也去平昌馆做个先生,你叫我王先生就好!” 叶裕眉头一挑,平昌馆是一间私塾,在三平县赫赫有名,据说,从里面读书出来,至少也是个童生!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挺落魄的老儒生,竟然能去那里教学? 有点怀疑,但他没将这事放在心上。 无所谓,他现在是练武的,不喜欢读书。 挑了一本名为‘斩龙记’的话本,叶裕回到老宅。 大通铺环境着实让人难忍,而且,现在换了个训练地点,三平河码头距离家里反而更近一点。 再加上风云帮嗝屁,危险解除,他干脆回家住了。 将这一本书翻完,叶裕有点失望。 虽然从上面知道了一些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但其中更多的是作者光怪陆离的幻想,而且,叶裕很怀疑这个作者写作时的精神状态,是不是嗑药嗑嗨了? 睡觉睡觉,将书合上,叶裕闭目开始冥思,在他脑海,百流锻的内容一遍又一遍的翻转重复,然后,进行细微的修改。 ……………… 第二日,一众捕快早早来到三平码头,换上鱼皮衣,将追流刺捆上手臂,下水演练。 混在其中,叶裕悄悄脱离大部分,潜入河底。 三平河水流虽然清澈干净,让临近这条河很多百姓都从此处取水,但水流对视线阻隔依旧非常有效,当潜入河底,足足十米的水深完全挡住了光线。 这也说明了这个时代性命的廉价,那几个不会水的捕快,完全没有让他们去浅水处适应的意思,上去就是干,淹死了另算。 ……………… 站在河底,这里并不是平坦地面,松软的沙石险些让他沉入其中。 回到河面换气数次,他才找到了一处可以落脚的岩石,开始尝试修行百流锻。 水压让他每一个动作都艰难无比,而搅动暗流冲击身躯更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考验,不过,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叶裕明显有着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舒畅,这被他搅动,冲击力十足的水流每一次刷过都仿佛涤荡身心,让他更有活力,更加纯粹。 上午的快乐时光很快过去,吃饭时耿直凑了过来。 “我怎么感觉你白了许多?” 他看着叶裕,上下打量。 叶裕心里一惊,面上却不在意的笑道:“是吗?” “水里泡了两天,你也白了!” “明天还更白呢!” 耿直点点头,表示他说的很有道理。 嘴上这样说,心里叶裕却舒了一口气。 让他放慢修行是不可能的,每天只有一半时间可以下水已经很烦人了,好在每个人体质不同,而且在水里练武让他有充足借口,搪塞过去就好了。 又消磨了一个下午,叶裕来到书店,这次他抬头看了看招牌。 小斋书屋。 这次,王三重非常正经的在念着圣贤书,声音抑扬顿挫,相当有韵味,让人听了就想沉入其中。 难怪能去平昌馆教书,这老酸儒有两把刷子! 将那本斩龙记换了一本平道常记,王三重看到他这么短时间就来换书,忍不住说道:“书是先贤至理,即使是话本杂记,也有其存在之道,研习要用心用意!” “不能囫囵吞枣。” “看个小说还能被你说出道理了,老子当年看网文一目十行还嫌不够,看完第一章就看大结局,量子阅读法听过没有?” 叶裕很想这样怼他一句,但考虑到人设,还是低声说出一句:“受教了!” 话虽如此,但他换书依旧换的勤快。 从一天一本,变成了一天两本,王三重又多了一锭五两银子作为押金,他就一言不发了。 如此,五天过后。 叶裕捧着那本名为〔谭松传〕的话本,若有所思。 在这本书上,他又找到了重渊教的痕迹。 书的作者真正名字叫于宣,重渊教弟子,道号三潮子。 借书抒情,于宣杜撰了一个名叫谭松的人,肆意往他的人生中宣泄苦难,以此排解情绪。 但到最后,他自己解开了心结,于是不再纠结重渊教弟子的身份,决定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所以,他给了谭松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并且将自己作为重渊教弟子的一些物品深藏水底。 从这本书的行文叙事字里行间,叶裕都能看出与探渊寻流相似的痕迹,不过,要青涩的多 两者应该是一人所书,谭松传成书较早,当时这个于宣尚且没有放下重渊教。 看开以后,他寄情山水,写下了探渊寻流,并且再度将上教秘经深藏水底。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叶裕甩甩脑袋,作者写作时没有想这个,他也不可能通过一本书就将别人所有秘密窥探出来。 这两本书刊印并不广泛,至少,叶裕在书店老儒生那里没见到有多少本,所以,这个重渊教弟子躲藏之处,极有可能就在三平县! 以这两本书作为线索,一路追查下去,甚至很有可能将他的身份精确辨认出来! 但是………… 叶裕摇摇头,他虽然吃了秦大煞神的的饭,可还不是她的人,要他卖命,秦煞神献身也不可能! 混吃练武,遇事跑路,做一个薪水小偷,这才是一个现代人对老板应该有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