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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选秀

振兴大明 飞天缆车 5260 2024-09-09 22:27
   慈宁宫,太后辛氏所居之地。   从明朝建立上百年间,实际上太后的居所一直居无定处,到了嘉靖年间,大礼仪后的嘉靖十七年,嘉靖帝修建了慈宁宫,让生母蒋氏入住。   后来,慈宁宫就成了太后所居之地。   由此,东宫成了经诞之处,清宁宫成了东宫。   由于是嘉靖皇帝为自己的亲生母亲所建,慈宁宫规模宏大,尽善尽美,故而完全成为了太后所居之地。   朱敦汉带着一众随从,浩浩荡荡地向着慈宁宫而来。   这段时间以来,他虽然算不上是晨昏定省,但基本上隔个一两天都会来一次,以看望太后辛氏。   孝道,他是认真的。   孝之一道,乃是大明的主流价值观,所以他的名声也是极好。   “伯母!”朱敦汉见着辛氏容颜未变,精神还算愉悦,立马请安。   “皇帝莫要如此!”辛氏笑吟吟道:“你的孝心哀家知道,都是一家人,不要太过于多礼。”   “是!”朱敦汉笑着应承,随即点点头:“听说伯母最近口泛苦,这是我遣人从外地寻来的果脯,滋味酸甜,最有滋味。”   “好!”辛氏笑着应下:“难为皇帝了,我就收下了。”   这时候,朱敦汉这才发觉其身边站着一位俏丽的女子,十五六岁的年纪,睫毛修长,眼睛明亮,鹅蛋脸,极其清纯可人。   “这是我本家的侄女!”辛氏看到了皇帝的目光,轻声说道:“这两天过来看我,就留了两天,倒是开心了不少。”   朱敦汉早就听闻了这个消息,今个才见到了真人,这才对着女孩微微点头。   与他母亲出自琉球郡王府不同,辛氏出身与巩国公府,是从世祖皇帝那时候传下来的公府,可谓是根正苗红。   其一开始,就是作为皇后的候选人的。   “既然伯母开心,那就多留几天吧,宫里头也是无聊的紧!”   朱敦汉目光回到了太后身上,笑道:“等过个几天,咱们就去玉泉山庄住,那里景色秀丽,打发时间的地方多了去了。”   “这倒是!”辛氏点点头,颇为认同:“世祖爷修建玉泉山庄,就是想着紫禁城闷人,去那里解解闷也好。”   “你伯父在的时候,十年有九年病,倒是没去过几次!”   两人说着笑,倒是气氛热烈。   忽然,朱敦汉心头一动,道:“去玉泉山庄还得等几天,不然这样,过两天让巩国公府的人进宫,一解伯母的相思之苦?”   “这不符合规矩吧?”辛氏迟疑道。   “哪有什么规矩!”朱敦汉轻声道:“侄儿在紫禁城,伯母开心就是最大的规矩,进孝这件事谁也阻拦不了。”   “哈哈哈!”辛氏笑得很开心。   到了如今,某些时候她也暗暗后悔自己的鲁莽和冲动,让魏王这个侄儿夺其儿子的位置。   但到了如今,些许的悔恨,早就不见的踪影,朱敦汉的孝顺,那是怎么也比不了的。   毕竟晋王当时可是有亲生母亲的,孝心存疑!   哪里像现在,这段时间她过得极为舒心,娘家也获得了大量的赏赐,比当皇后那阵子还要舒坦。   她斜撇了一眼小心谨慎的侄女,忽然心头一动:“按照宫里的例制,新帝登基是要选宫婢秀女的。”   “去年由于国丧,倒是没怎么动,但今年可不成,这秀女必然是要选的。”   明朝的选秀,尤其是世祖以来,秀女的评选极其频繁。   无它,按照规矩,宫女在二十岁左右就会出宫,或回家,或者由宫里指派,嫁给某些将领,或者文官为妻妾。   这不仅是皇宫里面的换血,更是对文武百官,以及勋贵的拉拢,基本上每隔三年就会选一次,最多五年。   所选的家庭,基本是中产之家,年满十四岁即可,不拘于商、农、宫,仅凭自愿。   若是没有选上,不仅会发还路费,还会有赏赐。   其中的优选者,由皇帝先挑充任嫔妃,然后就会充为宫娥。   “那就选吧!”朱敦汉无所谓,毕竟规矩在这里,吃亏的也不是他。   “这件事,就由伯母做主!”   “我?”   “这后宫之主可不就只有伯母吗?您是我唯一的长辈,就只能劳烦您了!”   “行!”辛氏精神奕奕:“就由我来给你选几个好姑娘,到时候多生几个皇子。”   “皇家嫡支凋零,皇子越多越好,你可得抓点紧了!”   朱敦汉笑着应下。   两人又聊了会儿天,这才离去。   这时候,在一旁站立许久的辛雁这才坐下,笑着吃着皇帝送来的果脯。   “你这贪吃鬼!”辛氏戳了下她的额头,笑骂道:“就知道吃,上辈子是饿死鬼投胎呀!”   “姑姑!”辛雁儿撒着娇:“我这不是站累了嘛!”   见其娇憨模样,辛氏就笑吟吟地看着她吃着,突然就道:“想不想进宫?”   “我不就在宫里吗?”   “我是说,选秀!”   “啊?”辛雁儿大吃一惊,小嘴巴被国果脯堵着,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见她愣神,辛氏轻笑道:“我明白你爹的意思,让你进宫陪我就是为了这桩事。”   “小的时候倒是憨厚,如今年纪大了,长心眼了,对我也不好好说话。”   “我爹是这个意思?”辛雁儿大吃一惊。   “可不是如此?”辛氏笑道:“我就不该问你,但想着给你提个醒。”   “入宫了也好,有姑姑保护着,保证不让你受一丁点的委屈,此府里还逍遥自在。”   “啊——”辛雁儿满脸通红。   翁同龢在那夜与皇帝交谈后,就没了下文。   就算如此,一时间他的身份骤变,吏部关于他的任命也改了主意,特地派来一个主事与他谈话:   “自世祖朝以来,为了鼓励文臣充边,盘活地方,故而边疆的官吏品级比内地大了一级。”   主事轻声道,他享受着热茶,摇头晃脑道:“今个儿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去安徽寿县,一个去黑龙江双鸭山。”   “地方富庶不同,黑龙江到底是清贫一些,不过品阶却是从六品。”   听到这,翁同龢心里就泛起了嘀咕。   去安徽那是去享福,去黑龙江就是受苦,但是提了一级,那可不一样,最起码能够少爬三五年。   年纪在官场上是个宝。   按照规矩,官员六十岁致仕,但四品以下的文武官吏五十五岁就得致仕,回家养老。   七品以下,五十岁致仕,这是为了让出官缺,让更多人上岗。   简单来说,进士们最少要到四十岁爬到知府,不然就前进无望,无法进内阁。   能够少爬几年,未来的前景是光明的。   “我去黑龙江!”翁同龢咬着牙应道。   “好!”主事点点头:“这是你的机会,黑龙江虽然苦寒了一些,但机会也多,稍微努把力就能出政绩。”   “前两年某个黑龙江穷县出了个进士,知县转头就升官了,舒服的很……”   翁同龢立马内心躁动起来。   教化之道,确实是个好途径。   回到翰林院,所有人都收拾行囊,或者交接工作,准备接下来的行程。   大家都无声而动,有相约的在某个时间设宴,互相喝酒道别。   同科,可是官场上极大的助力。   各人前途不明,不过翁同龢由于当初与皇帝夜谈,倒是更受他人亲近,宴席参加了一场又一场。   最后,他实在顶不住,就直接高挂免战牌。   趁着这个时间,他去往了江南会馆。   江南会馆是安徽、江苏、南京三地的合办会馆,即使在世祖朝南直隶一分为三,但依旧没有把会馆分开。   无它,江南会馆实在是太过于豪华,占地过二十亩,假山假水,应有尽有,更是有许多文人墨客的题匾。   徽商、盐商、海商等,生怕自己老家的士子们住得不好,隔三差五的就捐钱。   别的会馆士子吃着馒头腌菜时,江南会馆就天天大鱼大肉的供应,一次可招待了五百余人。   除了供应乡党、士子,会馆其实也兼具着牙行的生意。   如典卖铺子、宅子,亦或者转卖一些墨宝,古董,甚至还能向会馆进行借贷。   如果在会馆无信,那么可以说自绝于家长和士林,直接社死还不算,还会连累自己的子孙后代。   故而,翁同龢最信赖的就是会馆,他第一时间来到江南会馆,想要雇佣师爷。   雇佣师爷,这已经成了官场上的主流。   除非像海瑞那样无所不能,精力旺盛,不然的话,大部分的官僚都需要雇佣师爷,帮忙处理那些地方杂事。   尤其是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这两个是必不可缺的。   翁同龢虽然在内阁和八部观政实习了两三年,但只是对政务了解一二,地方上的实操着实不了。   就像后世的机关和地方,那是两码事。   哪怕是阁老,去到地方没有师爷的帮助,也会一头雾水。   “翁翰林要去哪高就?”   馆首见到翁同龢,立马热情地招待着。   他虽然是馆首,但却仅仅是举人出身,根本比不上翰林出身的翁同龢。   :“黑龙江!”翁同龢笑着道。   “那里虽然苦寒,但这官阶高一级,也算是个好去处!”   馆首笑着道:“这就简单了,只要懂得官话,那名额也就好选了。”   “您如果要去湖广,或者是江南某地,那可得提前几个月,会馆也不一定能够有人。”   “还得去牙行找呢!”   师爷的选拔并不仅仅需要能力,语言反而是最基本的。   虽然说地方的那些官吏都懂官话,但如果是你和师爷都不懂得本地话,那么人家就会欺上瞒下,反客为主了。   交代了要求,翁同龢就转身离去。   半个月内,他就会得到消息。   如果会馆得不到满意的人选,那就只能去牙行了。   从会馆出来,又转了两条街,就能看到整个北京城的关键之地:贡院。   会馆一开始就是为了士子为建,平日里虽然招待乡党,但一到科举之年,无论是商人还是乡人,都会被无情的赶出去,自求地方。   这已经成了惯例,无人敢驳斥。   所以会馆距离贡院极近,就是为了方便举人们考试。   这几条街道上,密密麻麻都是读书人,一个个或道袍,或襕衫,提着把扇子,带着书童,招摇过市,毫不遮掩。   为了这群读书人的安全,巡警们可是不断地进行巡逻,防火防盗极其之严。   在前明时,科举定在二月,后来世祖皇帝嫌弃太冷,时间就定在了四月初。   张之洞从小在父亲身边长大,四处漂泊,可算是居无定所,耳濡目染之下,对于官场可谓是极为熟悉,花前月下并不擅长,也并无热衷之心。   唯独在字画一道,可谓是极其热心。   这不,他听说在书芳斋有一幅文征明的墨宝,虽然是临摹的,但依旧有其九分的神色。   如果买下来,回家多加练习,他的书法一道必然更有精进。   着急忙慌之间,他没有看路,直接撞到了一个行人。   “抱歉,在下南皮张之洞!”   “在下翁同龢!”   张之洞今年三十岁,到已经是胡子修长,宛若中年人。   而翁同龢则三十有七,由于保养的较好,反倒是比他还年前。   “兄台那么匆匆,可是有什么要事?”   “我听闻书芳斋有本前明文征明的临摹墨宝,听说有其九分神韵,不是其弟子,就是好友所临摹,实在是珍宝!”   张之洞略显诧异,此人年纪明显比自己大,怎么还叫自己兄台?   “哦?”翁同龢一愣,随即喜上眉梢:“正好,在下对墨宝也颇为钟情,不如一同前去。”   “若是囊中羞涩,也可以拼凑一番?”   “好!”张之洞感觉到钱囊虚空,立马就答应下来,然后喜滋滋的带着翁同龢前去。   可惜等他们赶到书斋,就获知已经被人买去了,要价八百块。   这个夸张的数字,让二人愣了一会儿。   然后拍腿锤兄,难受不止。   于是来到旁边一个小酒馆,喝了起来。   这时,一序齿,张之洞比翁同龢还小七岁。   翁同龢笑道:“张兄模样倒是年轻,只是这胡子太长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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