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葡萄美酒夜光杯
“好吃!没想到,简简单单的早餐,还能如此享受!” 呼出一口热气,哈西姆由衷感叹,汉子们赞不绝口。 大师姐水安安侷促,偷偷瞟过气呼呼的花熊,还有沉脸的绮罗。 《雷门》的弟子自告奋勇,承揽了早餐的活,没有谁会反对。 趁着夜色,神棍们拽走几只岩羊,放血、剥皮煨汤。 又去《韵潭》拔了神的胡萝卜、时新菜蔬,都是风螺的最爱。 神棍们胆大包天,竟趁夜灵夜宿《人皇宫》,还去《冥殿》摘了几荚槐豆,丢进大瓮煨汤提味,又到《奇殿》转悠几圈没敢下手。 神使艾思毒术精妙,神棍们不敢轻举妄动。 神棍们是源陆洛阳人氏,烙饼、蒸馒头是拿手好戏。 天才亮,热腾腾的岩羊鲜肉包子出匣,又开始烙薄饼。 摊开薄脆的饼,铺神的胡萝卜碎粒,还有时蔬叶子,圈起来蘸酱,才塞进口里咀嚼,满口留香,一丝不腻,再喝一口浓浓的羊骨鲜汤! 一顿早餐,足足用了一个时辰,客人们心满心足。 骑着驼羊兜风是什么体验? 长得像绵羊、体格健硕、背上长了大瘤子的羊,就是驼羊。 驼羊是爱琴海沿岸沙漠地区的特产,与耕地、草场、骆驼并列财富标志之一,它可以代替耕牛拉犁翻地,可代替骆驼驮运物品。 驼羊耐寒、耐热、耐干旱,徒行七日不吃不喝,仍保持体力。 诀窍,就是背上长的大瘤子。 与骆驼的峰一样,暴饮暴食后的驼羊,将营养储存肩背的瘤子里。 跑一趟长途,驼羊背上的瘤子会小几圈,却不掉膘。 跟绵羊相似,春夏初天气转热的时候,主人要为驼羊剃掉全身的长绒,是制作波斯毯的高档原料,既是畜力,又有极高的经济价值。 仙境是仙的道场,不是名胜、风景,没有代步的车马。 吃饱喝足兴致高,莱姆罕指挥汉子们卸下百十只驼羊的笼子,又垫上供骑的软鞍,夜灵兴致勃勃跳上去,感觉不错,非常舒适。 “咩...”驼羊撒欢,不时啃食路边的嫩草,不紧不慢地赶路。 驼羊肩高及成人腰,即使双脚垂下也不会着地。 “环境真不错,与波盖茨有限的种植区相似!”莱姆罕频频点头。 牧羊眺望西北方向,那里是波斯,波盖茨指北部山区,约占三分之二国土面积,并与巴比伦王国接壤,其余地区统称斯巴丹,是辽阔的平原,东南与大马士革王国毗邻,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居住其间。 相似?牧羊哂笑,那是不可能的。 仙境的顶部是仙池,海拔高度近千丈,若非仙境? 沿着河流往上走,你会看到夏、春、秋、冬四季,哪怕爱琴海气候炎热,也不会改变什么,将是独特的高山气候,仙池必白雪皑皑。 仙境则不同,它是异世界、另类空间,有自已的特色。 像夜灵居住的《冥殿》、艾思的《奇殿》,气温要比仙池低。 莱姆罕兴致勃勃,像是,发现了适合种植的特殊环境。 的确如此! 莱姆罕频频暗示哈西姆,却未获得回应。 开什么玩笑! 有谁去你家种瓜播豆,你愿意么? “仙子渴了吧?来,歇歇脚!”莱姆罕献殷勤,夜灵诧异停下。 “紫葡萄!”夜灵的眼睛亮若星辰,好漂亮的葡萄。 不是紫色,而是,紫意! 谁都有份,每一个人,不分主宾都有一串紫葡萄解渴。 “真甜!能种么?”夜灵闭上眼睛,紫汁浸出嘴角。 静寂! 哈西姆灰色的眸子隐有寒意,莱姆罕近功近利,易招来杀身之祸。 牧羊笑着摇头,示意无妨,哈西姆才把心放进肚子里。 谁都看得出来,夜灵率性烂漫,不会有花花心思,且是重要人物。 莱姆罕做事不讲究,有算计之嫌! 而且,天真烂漫的另一面,是反覆无常,杀人一念间。 哈西姆久走世间,阅历丰富,看人十分精准。 从牧羊狭长的眼睛里,哈西姆看到的,是睿智,大度; 而夜灵的眼睛,除了纯真,就是锐利,令人心寒的锐利。 凭直觉,与人畜无害的灵仙子保持距离,是最明智的选择! 牧羊失笑,一伙正经商人构不成威胁,无需上纲上线小题大作。 “莱姆罕先生,葡萄必是名品,且不便宜,可有什么来头?” 被哈西姆警告?莱姆罕收敛许多,闻言躬身道: “葡萄名紫意,传自阿尔卑斯神山,是酒神狄更斯亲自培育,也是酿极品红酒的原料,紫意对土壤、气候、环境要求苛刻,产量极低!” “一串三、四斤,市值百枚金币,非常昂贵!” 眼睛滴溜溜地转不停,凭夜灵的聪颖,猜出其中的关窍。 神山堪比仙境,却日见衰败,神都被逼睡了,哪有神源种紫意? 即使生根波斯波盖茨山区,仅是差强人意,品质肯定退化了。 狭长的眼睛眨呀眨,直瞧得哈西姆心惊胆战,该死的莱姆罕! 望向牧羊,见没有反对的意思,夜灵笑意盈盈: “我同意了,漫山遍野的空地都可栽种紫意,除了我们的,多的都卖给你们,放心,本仙子诚实守信,绝对不会私卖别家,呵呵...” 想到漫山遍野的紫意,夜灵忍不住流口水了。 “好!我按一百枚金币一斤回购!”哈西姆赶紧拍板。 不想节外生枝,不想让牧羊不悦,哈西姆定了调。 不亏,肯定不会亏,且是大赚! 莱姆罕手中的紫意,是丙类品质,而仙境,或种出超甲果子。 知道甲类果子的市价么? 是一万枚金币,折合一枚仙金一斤,且有价无市,多少年没见了! 赶紧地! 夜灵眼神炽热,殷殷望着哈西姆,凭灵仙子的智慧,不会错了! 肯定不会错! 摸出一枝尺长枯枝,两端燎得漆黑的枯枝,请花熊查验。 牧羊暗自感慨,凭哈西姆的眼力劲,天下大可去得。 不是枯枝,而是甲类果子的原枝,需烧焦两端才能长期保存。 花熊,呆荫的花熊,一直没有存在感的花熊,没有谁会关注。 点头! 收走枯枝,花熊又伸爪! 一枝、两枝、...一百枝,花熊仍伸爪... 哈西姆脸上堆笑,心里却惊骇到了极点,花熊不是胡乱伸手! 哈西姆商会的存枝,甲类果子的原枝仅一千数,由哈西姆保管。 一百、两百、三百,直到九百数,哈西姆漰溃,瘫坐地上发呆。 艾思拽走花熊,又奉上一坛花雕,为可怜的哈西姆压惊。 谁都有份! 花熊不抠门,大大方方地搬出一坛坛花雕,又盯住一伙神棍。 看样子,神棍们不会闲了,没有时间偷鸡摸狗,栽树的活跑不了。 “咿呀呀...”花熊挥爪,不停地嘶吼,对着神棍们嘶吼。 “莫闹了,我们种树!”大师姐绷不住,很快投降。 不就是偷了几头岩羊,至于吗? 酒醉明白人,哈西姆再没有游景的兴致,牧羊陪着回了。 作为爱琴海沿岸的主人,哈西姆执意回请仙境的客人。 都来了,除留仨神棍值守,蜗居《韵潭》的洛罗、斥候螺也来了。 当然,是绮罗携带来的。 掀开一只笼子的黑布,汉子们伸手拽出一只只黑羊,产于波盖茨山区的特种黑山羊,放血、褪毛、燎烧一气呵成,再开膛破肚。 分类、切片、腌制,一盆盆炭火泛起幽焰。 洗菜,切削,一根根胡萝卜雕成玫瑰花,还有无数拼盘。 呃,古怪地摇头,果然是菜拌饭,或菜焖饭。 还好,不是手抓饭,而是银勺子舀饭,全套餐具都是银制。 有酒!长腰瓶子、软木塞的红液紫汁。 是紫意,紫意葡萄酿制的葡萄酒,红酒紫意! 真抠门!神棍们鄙视奸商。 能盛半斤的透明高腰杯子?仅是浅底,约半两,太失礼了。 牧羊征伐西羌见过红酒,知道其中的风味,浅尝一丝,瞑目品悟。 入口微酸,打开了味蕾,涩味过滤无关的味觉。 再抿一小口,岁月的味道涌来,有人生,有悲欢离合,有惆怅! “好酒!果是酒中极品!”牧羊由衷赞道。 哈西姆侷促、腼腆,呐呐道: “窖藏了百年的极品紫意,人生得饮一回,此生无憾!” 牧羊失笑,怕哈西姆伤感,遂转移话题: “此杯非凡品,由整石雕镂而成,价值不菲!” 哈西姆回神,也笑道: “品红酒,必配夜光杯,又以巴格达莫罕坊为尊,缺一不可!” “咿呀呀...”花熊不服,大大地,不服! 一只半透的高腰小细杯放桌上,哈西姆把玩。 “玉杯,极品温玉,与水晶整石有异曲同工之妙!各有千秋!” 被你打败! 花熊低头扒饭,不再与俗人论高低。 水晶是石,温玉也是石,却是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极品温玉带了“道”的韵味,是石系道术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