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 林雨直起身,问道。 门外的那些人你看看,我看看你,谁也没说话,最后一个人被推了出来。 这人是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远比常人胖上三圈的身体,就像是一个球,一看就知道是遗传了程咬金的优良基因。 林雨对这个人有过几次照面,不过都是远远的见过一次。 一开始刚来到唐朝的时候,他还想找程处默当靠山,谁知凑巧半路碰上了尉迟宝林,于是就跟这个人完美的错过。 林雨心想自己好像跟程处默没啥交集,对方找他来干啥,不过看其没啥敌意,他也就没多做防备。 “你们要干嘛?” 林雨问。 程处默拱手道, “程处默,见过林兄!” “哦,是程兄的,此夜找我来有事吗?” 林雨和颜悦色的说,他做人就是这样,别人敬他一尺,他就回敬一丈。 程处默眼睛往林雨身前的火锅瞥了一眼,看到桌子上堆着的虾壳蟹壳,喉咙都痒了。 他当初也下过南方,那里多水产,也尝过虾蟹之美味。 只可惜到了长安以后,就再也没能吃过,刚回来那段时间,可真是让他夜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鱼虾蟹蚌。 为了吃,他不止一次偷偷下南方,每次被程咬金发现以后,都派人把他给揪回来暴打一顿。 即使这样,还是记吃不记打。 这不,今晚刚吃过饭的他出来溜达,谁知道刚走到黄鹤楼门口就闻到一股前所未闻的香味儿。 那味道像是烫菜,又像是南方的虾蟹,还有一股煮牛肉的味道,夹杂在一起,简直就是人间极致。 听他四处张望,只见黄鹤楼门口站了一堆的的人,趴在门上,撅着屁股像是在偷窥什么。 于是他就好奇的加入到人群中,他发现,越靠近门,那香味儿就越重。 肥胖的身躯在人群中极力的往里面挤压,终于门扛不住他们一群人的压力,将拴好的门给撞了开,就出现了现在的一幕。 程处默嘿嘿的笑着说, “久闻林兄大名,今夜特此前来摆放,多有叨扰,莫要见怪。” 话光刚说出来,肚子就不争气的叫起来,声如滚雷。 “咦?要变天了吗?” 珑儿自问道。 程处默顿时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直直的站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林雨看出了些睥睨,便欢迎道, “程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是你不要见怪才是。还没吃饭吧,要是不嫌弃,与在下一同落座如何?” “好啊好啊!” 程处默巴不得林雨邀请他,可话刚说出来,准备跑过去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合适。 因而,他双手恭合, “林兄盛情难拒,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程处默这才大步的走到林雨的桌边,程勇给他搬了一个凳子。 程处默跟程勇打了个招呼,因为程勇的父亲跟程咬金有些矫情,虽然不是八拜之交,但也是兄弟。 因此两人算是世交了。 外面的人一看,都挤着要进来,还都说是来拜访林雨的。结果都被林雨一个不剩的给赶出去。 “走走,明天晚上才开业,想吃就等明天吧!” 撂下这句话,嘭的就把大门给关上。 林雨坐回座位上的时候,程处默一点都没察觉,他的眼睛都快要掉到锅里了。 用力的吞咽着口水的模样真是憨态可掬。 不过有一点表现的不错的是,他竟然能忍住没有动筷子。 而因为他的到来,姑娘们也都安定下来,一声不吭的吃着,时而还会有怨恨目光落在程处默的身上。 大多数人都不欢迎他的到来,不然气氛也不会突然的冷却下去。 不过林雨对程处默的印象不错,没听说过有别的啥不良习惯,只是太喜欢吃了。 “程兄来尝尝这个,品点下味道如何?” 林雨用筷子指着火锅说。 程处默应了一声,赶忙的夹起一块蟹排放入口中, “啊,烫!” 他条件反射的张口就要吐出来,可是那股不同寻常香味儿让他硬生生的止住了这个动作。 他大口的往外呼气,使嘴里的食物尽快冷却,等吃完以后,他惊呆了,不敢相信的看着沸腾的火锅,嘴巴微张。 林雨问, “程兄,感觉咋样?还合胃口吗?哎,程兄?” 他推了推程处默的胳膊,后者打了个颤,忽然眼泪汪汪的看向林雨,林雨还以为这家伙被辣哭了。 “程兄,是不是不合你口味啊?要不我重新再给你做一桌?” “慢!” 程处默伸出手挡住林雨,另一只手夹起一个鱼丸,这次他学聪明了,先吹凉了些,再品尝。 吃完后,他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悔恨不已的惨叫, “晚了,太晚了!太晚了啊!” 突然整这一出,可把在场的人给吓住了,姑娘们都胆怯的看着他。 林雨问, “怎么了?什么晚了啊?” 这一问,程处默哭的更惨了,边哭边说, “我为什么没有早点吃到啊!长安城中竟然有如此美味佳肴,我还大老远的,跨过千山万水的南下个屁啊。还白白的挨了几顿打。我这是图什么啊!” 林雨一听,就明白了,不过要是想提前吃到火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林雨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多长时间呢。 他安慰道, “程兄,莫要悔恨,至少你现在吃到了,以后就可以经常来吃了。也省的南下了,你说是不是?” 程处默挤着钢子儿,泪汪汪说, “可是我真的悔啊,为什么我没能早点认识你啊,我竟然一度错过了天下最美味的佳肴,真是天妒英才啊!” 林雨听这话,尴尬症都快要犯了,明明就是个吃货,偏偏的自拟为英才,还认为被老天嫉妒,这种自我感觉都不再是良好,而是优秀了。 接着,程处默将所有的愤慨都转化为力量,埋头痛吃。 对于林雨的问话,他只用哼哈来回答。 程勇对林雨尴尬的一笑,无奈的捂住了脸。 谁能想得到,程咬金的儿子吃饭时候的吃相竟然会这么难看。简直就是逃荒的难民。 也不顾多烫,随便吹两下就往嘴里塞,两边的腮帮子都被撑得鼓鼓的,手上的动作却没放慢一点。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种吃法不胖才怪。就这还是因为唐朝时期的饭食营养不高,要是换成现代,轻松过四百斤。 吃了一会儿,程处默才发现还有酒,他也不再客气,随手拿过林雨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接着就要再次下筷子,突然定住了动作,他先是把喝干净的酒杯放在鼻下一嗅,瞳孔微张,继而别过头看向桌子上的酒瓶。 当看到上面不认识的“茅台”两个字的时候,吃惊程度不比吃第一口火锅时低。 虽然那两个字他不认识,但是却是“蓬莱仙酿”的专属标志。 “林兄,这可是蓬莱仙酿?” “嗯!是的。” 林雨平静的点头,好像喝蓬莱仙酿只是稀松平常的事而已。 这可把程处默给惊呆了,当初蓬莱仙酿刚出来的时候,房遗爱拍下过一瓶,这家伙天天炫耀,可牛逼不清了。 当时程处默对其还是嗤之以鼻,笑房遗爱没有见过世面。可后来巧合之中尝过一次后,就再也无法忘怀。 可惜蓬莱仙酿实在是太稀有了,就是他费尽了所有的力气门道,也才只是弄来了一瓶。 然后计量着每到月初和月中各饮一小杯,其余时间坚决不喝。 没办法,实在是太珍贵了,有钱都买不到。但此刻见林雨不但吃海鲜火锅,还喝蓬莱仙酿,程处默那叫一个羡慕,在他看来,这才叫享受,这才是理想中的生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