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214章年代文男主的前未婚妻(21)
原盛腿还伤着,沈暮没有欺负病人的爱好,瞥了他一眼,往旁边走时,却又被另外两个男知青堵住。 其中一人还是跟原盛一样,拖着受伤的腿挡在他面前。 原盛和这知青本就没有沈暮高,又要顾忌伤的腿,站着的时候拖着脚,看上去比沈暮更矮了, 半点没有欺压人的气势不说,反而更像是给沈暮做小弟的,场面看起来还有些搞笑。 原盛也意识到这点,默默努力挺直腰板,争取不让自己输得太多。 但,好像没什么用,原盛看向比他高出小半个头来的沈暮,脊背认栽的弯了下去。 这是硬伤,他鞋子里又没垫个五六个鞋垫,还有比的必要? 还惦记着大队长家那个漂亮小娇娇的原盛,在心里泪目了下,回归正题。 “沈暮,你别以为大队长看你没有队员接收,好听收留了你,就动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 “你什么成分,大队谁不知道,你以为一个好人家的姑娘会乐意跟你扯上关系吗?” 原盛的话,让沈暮收紧了手指,清冷的眸子浓黑如墨,目光沉沉的看着他。 “嗤,瞪我干什么?怎么我说穿你的心思了?”原盛说着,对沈暮的警惕也提起来。 虽然对沈暮有敌意,但原盛不得不承认沈暮长得清隽,目光清正,是长辈喜欢的长相,也很容易获得人的信任。 而他自小就是个受不得约束的,不说整天撩猫逗狗,却没少骑着自行车一天到晚瞎晃悠,是极不省心的人。 想了家中怎么管不住他,把他报名下乡,跟大队长打的几次交道,大队长每次都紧皱着眉头,原盛看沈暮这模样,心头的烦躁更甚。 也不再拐弯抹角,直接威胁上了。 “沈暮,住到大队长后,我劝你离虞同志远点,否则别怪我的拳头不长眼!” 说完这话,原盛抬高下巴瞅沈暮一眼,走了。 其实就凭原盛家里的关系,把沈暮调离大队去别处不是难事。 只是原盛自认这是男人间的较量,要是那小娇娇知道他以权压人也不得劲,干脆就来明的。 知道原盛的家世,还等着他用家里的关系把沈暮调走,或者抓住沈暮的姥爷把人弄去农场。 他们再写封举报信举报原盛以权压人,渔翁得利拿下小美人的两个知青,看到原盛威胁一句就这么走了,脸难看得紧。 腿没受伤的知青转着眼珠子,生怕别人看不出他是个没名字的小反派一样,同情的看了沈暮一眼,又故作好兄弟似的要去拍他的肩膀。 沈暮面无表情的后退一步,对这种昨晚还骂他是资本家的狗崽子的人,没有一点想把关系处好的想法。 手落空,那知青眼中划过阴沉,再抬头时脸上又带了苦笑。 “原知青家里不简单,关系大着呢,现在你要住到他看上的姑娘家里去,你可得小心着点。” 知青说到这里,眼里浮现隐晦的嫉妒。 大队长家那闺女长得那模样,哪个男人见了不会起心思,要把人拐回去暖被窝。 沈暮呢,一个大资本的后代,竟然有机会靠近这样的美人,这让人不嫉妒都难啊。 知青收敛住情绪,继续拱火。 “这明来的打架不怕,就怕人使暗招,让你为什么落去农场都还不知道是谁搞的鬼。” 这知青说这些话的时候说得很小声,眼睛还往后看,像是害怕原盛发现一样。 他说完,给了旁边伤腿的知青一个眼神,那知青瞬间明白他是想要沈暮和原盛对上,顿时点头符合。 “原知青家里能量确实大。” 但有多大,原家是不是那种陪着儿子胡闹的人,是一个字没透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