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红楼败家子:我贾宝玉,又想纳妾了

正文 350 夜不收 王强

  隆乾十四年三月三十日。  大城。  大城在后世隶属于河北廊坊,东边紧挨着静海和青县,北边与文安县接壤。  这里是子牙河的下游,地面平坦,平均海拔3-10米,地势由西南向东北缓降。  境内洼地较多。  在离城几公里北面的祖寺洼,正潜伏着一个左卫军的夜不收小队。  他们在祖寺洼的坡顶,从这里往下看,大城周边的情形,都能尽收眼底。  “贼寇着实凶猛,他们带着火炮,只用两天就打下了大城,恐怕明天就能抵达青县了。”  一个身形高大,穿着皮甲的年轻人说道。  这是杨富手下一个叫王强的夜不收,他是这支夜不收小队的班长,以前就是天津左卫所的夜不收,因为家传的手艺,在左卫所里不缺肉吃。  所以杨富在组建夜不收的队伍时,便将他挑选入队。。  旁边的人看了他一眼,低声道:“强哥,咱们摸清了流寇的动向,还是快点回去报告吧。  流寇的马比咱们的好,若是遇上了,恐怕就走不脱了。”  王强沉默着不说话,他探着脑袋往远处望,好一会才说道:“咱们出来一趟,不带点儿礼物回去,说不过去。”  他对身边的人道:“亮子,你带两个人去东边看看,关家务洼那边好像有烟升起来了。”  被称作亮子的连忙答应着:“强哥放心,我这就去。”  亮子全名刘宇亮,今年十九岁,一米六的个头,人很机灵,平常喜欢自己做些陷阱,抓鱼、抓鸟儿是一把好手。  刘宇亮有个姐姐,早些年嫁给杨富,生了个大胖小子。  杨富组建夜不收,禁不住小舅子的央求,便将他编入进来。  这群夜不收人人识字,不论识字多少,每个人只要在卫所里,每天晚上都得参加学习班。  刘宇亮的口袋里,还装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九九加法表和九九乘法表,空闲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  一个班十个人,一共十匹马。  这已经是非常高的配置了,贾宝玉这儿的马匹拢共还没有100,其中一多半都分给了杨富的夜不收。  刘宇亮带着两个夜不收,小心翼翼的沿着坡子往东面走。  此时才开春,空气里还夹带着西北风的寒冷,呼出来的都是白气。  三个人只用脚走,生怕被流寇发现。  沿途经过几个小村落,都已经被流寇放火给烧了,断壁残垣,几具烧焦的尸体,依然在冒着青烟。  几条野狗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撕咬着那些焦黑尸体。  这一幕看的刘宇亮直反胃,丢了块石头过去,把野狗赶跑。  “TMD,这群该死的流寇,要是让小爷抓住了,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  “幸好贾大人有先见之明,让青县附近的几个村子百姓都躲到城里去了,否则,下场也会如此。”  两个夜不收一阵唏嘘。  他们一路走来,已经见惯了这些人间炼狱,心中对流寇的怒火越积越高。  王强从怀里摸出一个冻得干硬的馍馍,掰碎了,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着。  作为夜不收,他们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不能生火,也不能打猎,只能吃一些随身携带的干粮。  忽然,王强耳朵一动,将馍馍塞进了怀里,紧接着一个快速移动,趴到了坡上。  其他人一看,也立即停止行动。  王强探出半个脑袋,然后迅速缩了回去,低声道:“有贼寇过来了。”  其他人闻言一惊,连忙凑了过来。  王强伸出一只手,握成拳头,众人明白他的意思,是说贼寇一共有五个,全都有武器。  “他们人不多,却有不少的财物,估计是刚刚抢劫完回来。”  王强扫视一圈,问道:“干不干?”  “强哥,可是咱们只有七个人,要不,还是等亮子他们回来再说吧。”  “等什么等,等亮子回来,黄花菜都凉了!”  “强哥,干吧!”  王强一挥手,低声道:“咱们不搞那些虚的,同意干他们的举手。”  五只手齐刷刷的举了起来,算上王强,一共六个人。  只剩一个人没有举手。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聚集过来。  剩下的那个看到众人都举起了手,压力山大,无奈之下,也只能举手同意。  王强笑道:“全票通过,干他娘的!”  他们这些夜不收,平时训练贼狠,别人负重五公里,他们就得负重十公里越野跑,每天除了训练基础的战术动作,晚上还得加练。  经常一整夜趴在雪地里不准动,第二天起来,整个人都冻僵了,衣服都冻得硬邦邦的。  刚开始的那段日子,王强感觉自己就像是个野人。  除了训练就是训练,不过他们的伙食是最好的。  每天吃肉吃到吐,还有大量的羊奶给他们喝。  但相应的,他们的训练量是普通战兵的几倍,普通战兵的训练只是他们的开胃菜。  许多次他们训练回营地吃饭,手里拿着筷子,两只手都在抖,夹不住饭菜,只能像猪一样嘴扒着盘子拱。  他们还会被捆着双手双脚在河里游泳,没有绳子的情况下,徒手攀爬一百多米高的悬崖峭壁。  慢慢的,王强的体能有了很大很大的进步。  在与卫所里其他战兵比拼的时候,他们这支小队,经常是以碾压成绩获胜。  贾宝玉跟他说过的一句话,王强至今还记得:“使其痛苦者必将使其强大。”  据说这句话在书本上也有,叫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书本上的文字太多,王强也记不住。  王强看清楚贼寇的配置,五个人身上都穿着胖袄,有两人着甲,还都是棉甲,看他们的穿着,应该是流寇中有等级的。  众人听说这几个贼寇有甲胄,担忧之情更甚。  这群流寇虽然大部分是乌合之众,但其中也有不少人是边军的逃兵,实在活不下去了,才加入流寇的队伍。  边军的战斗力,可不像普通流寇那样不堪一击。  那是可以跟满清鞑子一较高下的存在。  “强哥,怎么办?”  王强的眼睛里闪烁着精光:“待会等他们靠近,咱们骑马杀过去,正好抢了他们的马!”  一个夜不收问道:“要留活口吗?”  王强冷冷道:“一个不留!”  他点燃火绳,用通条将铳管里面的火药压实,接着倒入弹丸。  其他夜不收有取出手弩的,还有短枪的。  虽然这支夜不收队伍全体配备了火铳,但是有人就喜欢用弩,有的喜欢用标枪,还有人喜欢近战厮杀。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