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肥羊 大雪飞扬,冷风习习。 林轩坐在一张长桌前,静静地打量着四周的行人。 “哗!哗!” 他身边的旗帜迎风招展,在风雪下发出剧烈的震动,引的不少路人在驻足观看。 “布衣神算,童叟无欺!!” 旗帜上两排龙飞凤舞的大字格外吸引人,哪怕是再怎么瞧不起林轩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字写的很好。 周围百姓指指点点,但大多都是在嘲笑林轩。 “林大仙在我们真新镇臭名昭著,据说他已经快三天没有开张,以后怕是不会再坑到钱财了啊!”一名身穿锦袍的少年压着厚厚的棉帽,使帽子不被吹飞,他摇头感慨,随后似是看见了什么,脸色立即就阴沉下来。 七、八位年纪不大的少女趴在窗口,抱着茶壶指指点点,虽然听不清她们在说些什么,但这些姑娘们看起来都很开心。 想我毛利五也是有着万贯家财,为什么就不能像他那样受欢迎? 他眼中闪过嫉妒之色,连声音都沉重几分。 “我们真新镇有很多优秀的青年才俊,可她们怎么就瞧上了这个骗子呢!!” 少年猛地摇了摇头,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自己都比这个神棍优秀,他实在想不出,究竟哪里有问题。 莫非是我太过于耀眼,让那些女人产生自卑感,她们觉得配不上我,所以才对我爱理不理? 他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的想到。 “咦?” 林轩察觉到了一道恶意的目光,轻咦一声,缓缓抬起头,看向风雪中的人。 原来是他!! 看来我的计划起作用了!! 之前在他讲故事的时候,出现的那些欲语还休,掩面抽泣的女人有不少是花大价钱请来的。 自那天起,他就在等,等一群肥羊。 正常情况下一定会有冲动的人按拦不住情绪过来找茬,不过这些人大部分都应是年纪不大的少年郎,因为上了年纪的人都有足够的阅历,不至于为一些小事争风吃醋。 林轩是个自信的人,以他的手段和心机,哪怕不用硬手段,只靠算计,都足以将那帮年轻人治的服服帖帖。 由于广寒城一直都是人间净土,远离纷争,外界许多有钱的富商巨贾,都喜欢在这个地方安享晚年。 虽然条件恶劣了些,但只要有足够的钱财,又怎么会过什么苦日子? 林轩自认为武功大为长进,所以想故意搞些事,来测测自己的器量。 之前他做事有两大忌,有三不骗。 一忌黑,凡是黑道上的人他都躲得远远的,从没有和帮派中的弟子照面。 二忌白,不管是官府中的大官,还是当差的侍卫兵卒,他都不见。 一不骗老实人,二不骗穷人,三不骗可怜人。 林轩下手的目标一般都贪心的商人,这样的人好骗,容易下手,而且本身没有靠山,只要对着他们的软肋下手,拿捏住他们的把柄,保准这些人有苦不敢说。 这三年时间,他从孙玉身上得了不少厉害的武学,更是将李青莲死前送他的万千剑招全部融会贯通。 不过虽然他学了这么多新东西,也只是堪堪达到炼纹境界,其实三年前他就到了这个境界,然后就卡住了,迟迟没有变化。 所谓的炼纹,就是将自身所领悟出来的意溶入紫府之中,有人在紫府化作一幅画,有人化出各式各样武器,也有人化成花草树木。 学会一门武学,就能在紫府内画出一道刻印,根据自己所学的精妙程度,炼纹会出现天差地别威力。 林轩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他根据自己对剑术的理解自创剑招,这几年一共创造出八百七十七套精妙绝学,也成功在紫府内留下八百七十七道炼纹。 他毕竟是见识过无数剑诀的人,哪怕只是花半天功夫草创的剑术,也比江湖上九成剑招要厉害的多。就算他闭着眼睛瞎笔划的招数,都能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 林轩在紫府中留下的炼纹不是别的,是八百七十七个金灿灿的大字,是道德经开篇八百七十七个字。 他用道德经来炼纹,只是为了一种信仰,一种怀念,虽然世界不同了,但他仍然以道家嫡传弟子的身份而自豪。 他本来有很多选择,什么千军万马,什么阴阳太极图,更是设想过在紫府内画出日月星辰,山河社稷,弄出一个世界。 最后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林轩放弃了这些想法,选择了每一位道家弟子都会背的道德经。 他打算在紫府内刻画出两篇道家典籍,一篇道德经,一篇南华经。 道德经已经出来了一小半,他现在对炼纹这种事得心应手,再过上两年或许就能完成这篇典籍。 道德经五千余字,所以他需要创造出五千多套不同剑术。而南华经八万字,他还得自创八万套剑术。 这样算起来他大概要在道德经上花费五年时间,在南华经需花三十年时间。 这世上剑招再多,大抵也就那么几类,练到最后其中殊途同归,哪怕是见识过无数剑诀的林轩做起来,也备感吃力。 路是他自己选择的,也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创出八万五千多种不同剑招是很难很难的事,若还想这些剑招都精妙绝伦,更是难如登天。 …… 风雪中。 “听说最近我们镇上出现不少外人,你们觉得他们会被林大仙坑吗?”一位穿着大红色棉衣,踩着棉靴的少年若有所思的问道。 “废话!” “这还用问?” 同行的人瞪他一眼,似乎在说为什么要问这样愚蠢的问题。 “林大仙什么身份?林大仙什么水准?林大仙什么人?” 那人长吁短叹,接着低声说道:“以大仙的本事和为人,怕是我们镇上又要多出几家流落街头的乞丐了……” “有趣……” 林轩目光闪烁,他看着不远处挑衅自己的人,淡淡的笑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磨炼,他的心性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算过去一直纠结的道心之类的东西,现在也不在乎了。 道心? 不巧,我就是道!! 我所想,所念,这便是道心!! 他就是他,不需要模仿别人!! 或许连他自己也料不到,只三年时间,竟会让过去那个固执的人 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林轩抬起头,他凝视着漫天飘雪,眼神有些复杂。 这个地方在某种程度上简直算修仙者的圣地,虽不能练气增加修为,但却能轻而易举的领悟出意,创造出无数玄妙的招数。 虽然修为没有增长多少,但他现在的实力已经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 说的浅显易懂些,此刻的林轩,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吊打十个过去的自己。 “胡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惊人的怒吼声打破了别人的调侃,瞬间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就连林轩也下意识看了过去。 “所谓谣言止于智者,我的妻子冰清玉洁、贤良淑德,我的义父刚正不阿、不近女色,我宋吉吉,活的堂堂正正!!” 一个身形臃肿青年怒气冲冲的从远不出的客栈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转头怒骂:“我义父是镇上县令,为人正直善良,是人人赞赏的清官,你们怎么可以诋毁他?” 他的声音十分压抑,似乎藏着滔天怒气,青年双目猩红,仰头咆哮,显然生气到了极致。 “好!!” “好!!” “说的好!!” “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的好!!” “县令大人和宋大人的人品我们全镇的人都知道,肯定是有人故意陷害你们的!!” “啪!啪!啪!” 众人一起笑着鼓掌,脸上全都挂着嘲讽般的笑容。 林轩眉头微挑,他认得这个男人,他叫宋吉吉,是全镇人的笑话。 据说宋吉吉过去是野狼帮的堂主之一,后来靠出卖野狼帮而抱上县令大腿,成了他的心腹,并认对方做干爹。 真新镇县令活了一甲子,今年大概六十七岁,宋吉吉为了自己的权利,为了成功当上县令的干儿子,就让自己的妻子贴身照顾县令。 宋吉吉的妻子叫马绒绒,二十多岁,年轻貌美,勉强算个美人。 他们三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县令和马绒绒住在正房,而宋吉吉住在客房。 县令的原配夫人在十年前就死了,他是个妻管严,活了一辈子都没能在妻子面前抬起头,所以没有妾室。 十年时间过去了,县令没有续弦,更没有纳妾,而是认了很多干女儿。 用他的话来说,他命中注定要照顾无数女人,为了她们能够平等的分配自己的爱,只能选择一生不婚,一个人承担所有痛苦。 “看什么看!!” “再看挖了你们的狗眼!!” 宋吉吉环顾四周,恶狠狠的捏住拳头,眼睛里像是蕴含着炙热的火焰,仿佛连天上飘来的风雪都能融化。 旁人憋着笑意,一脸戏谑的盯着宋吉吉。 因为人人都知道宋吉吉胆小怕事,只会耍耍嘴皮子,没有厉害的手段。 最后他冷哼一声,转身离开。 “呵呵!” 林轩摇了摇头,深深看了一眼对方的背影。 由于天气严寒,宋吉吉头顶带着一定花哨的棉帽,用来抵御寒气。 那帽子……绿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