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同毕竟也是江湖有名之辈,哪会与一小厮计较。 只见他双手抱拳,没再多说,脚下快步,大步迈出后消失于人海。 二楼的客人摇开了扇子,扇子是二十档扇骨的孔雀檀香扇,扇坠是一块普通桃木质地的八卦阴阳。 这俊俏公子看着杜同走出客栈,微微勾唇一笑,江湖真是有意思,江湖里的人还真是不爱惜生命。 “离家出走这些年,些许的磨砺后功力可达三品境界了?” 那拭剑的武者摇了摇头,依旧专心擦剑。这小公子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就修为境界大肆吹嘘或指指点点,男人靠的就是拳头,跟个娘们似的比来比去争口头之快,那还要那第三条腿做什么用。 他擦拭的,是一柄三尺长短,点缀宝石的双龙宝剑,奢华却样式普通,自也不是什么名剑,更不提什么天下十大名剑这般这般了。 持扇的公子不喜欢那柄剑,甚而有些厌憎。人不会无端去厌恶一些东西,只不过大多数的人不喜欢说出原因罢了。 “墨茗,你说奇怪不奇怪,别人行走江湖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奇遇,或者动不动遇到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然后再一柄长剑一身白衣仙人一般出现。可怎么我走了趟江湖,却是无趣至极呀!” “直呼兄长名讳,无礼!”唤作墨茗的持扇公子收起扇子轻拍在拭剑武者脑门,对方未叫唤也不躲闪,自顾自擦拭爱剑,持扇公子继续道,“自你离开临城再回来,也已经两年零七个月,你那嫂嫂至今还好奇金陵小霸王到底是三头还是六臂。你倒好,不回金陵城,怎就无缘无故把为兄约到这西地来?那个那伽回命丸又是什么东西?” 拭剑的武者放下了剑:“在不夜城更西的西地,那里的人称那伽回命丸是神赐的仙丹。我寻遍了三番五邦却是找不到,一年前,我在纳兰部落遇到了一位苦行僧。” “那个苦行僧告诉你,在这不夜城的小酒楼会有你要的东西?” 这小公子没有回应自己兄长的话,反倒把两颊鼓起,跟个田里的青蛙一般,像是问兄长,又像问自己:“你说仲西侯会不会有那东西?” “为兄也奇怪,你练的九星飞伏,出剑迅速,剑气锋利,可每每比剑也不见长进,还是去求下母亲,让父亲教你墨家剑才是。” “你就得瑟吧,境界不够也不是我的错呀,只能怪我母妃。”拭剑武者把剑收回鞘中,继续道,“再说,你家的剑法还这么多要求,什么多情无情,没劲。不过九星飞伏我才练到六星,哪日练到九星,就算你拿莫语剑,也不会是我对手。” 拭剑武者终究只是个豪门小公子,哪怕出了趟远门,游历了天下,未入江湖门,终究是未入江湖门。 小公子突然皱眉,奇了怪了,自己怎么又被兄长给带沟里去了,这该死的墨茗,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炁源先天有损,只能聚气丹田,没法纳炁运功。 小公子皱眉怒视道:“别打岔,我那会儿在那个小部落时听闻临城之中有一宝物,能左右轮回,改写命运,也是好生奇怪。” “什么宝贝?” “那老妇人也含糊不清,奇怪啊,临城有这么厉害的宝贝我怎么会不知道。” 显然小公子的兄长,也就是这位散着书生气又握扇的公子并不在意小公子口中那什么什么丸,摊开手向小公子索要道:“一诺,为兄的血丝玉呢?” 小公子不大情愿解下挂在脖间的一块玉,一块水滴形状的玄色血丝玉。他递给了自己的兄长,一边嘟囔着:“走的时候还说要我好好戴着,什么护身符,这两年多没见了,刚见面就要讨回去,没劲。” 小公子的兄长,也就是那位唤作墨茗的公子,收起折扇,在小公子脑袋上那么轻轻一敲,随后将玉推还给这小公子,戏谑道:“既然九星飞伏不在乎炁源修为,还不好好练剑。为兄在你身边,护身符不过念想,你还需要什么护身符?” 小公子摸着自己的脑袋,不情愿道:“是是是,墨茗的修为胜过一诺千倍百倍,回到金陵,还指不定怎么被老头儿碎碎念呢。” 墨茗看着这个十四岁孤身游历天下的表弟,不由笑了出来,以勤补拙,以勤补拙,还真是难为你这小家伙了。 那银衣铠甲的女人也要离开店,走之前放了一碎银子在台上,又转身出了门去。 酒保掂量掂量了这银子,一个馒头一碗酒,又不是用金碗盛的酒,盛的也不是什么琼浆玉液,怎么也不会值这二两银子。 这样的江湖人总是有趣的,他们来去无踪,快意恩仇,出手阔错,却从不为自己第二天的馒头钱考虑。自然,酒保对银财是态度冷漠,那打杂小厮可乐坏,有钱不赚是要天打雷劈的,再说了,每每有客人给碎银当赏钱,这管酒先生哪次不是丢给自己。 再后来的酒馆便没了什么乐子,进出的虽要有江湖侠客,却都是在那八卦江湖,倒是无趣。 夜深,酒保阖上最后一块门板时微微叹了口气,因为他自知已没法再在这仙居小楼呆下去。 这最后一顿饭虽然简单,但他依旧吃得很慢,好像这是世上最美味的,他吃完这一顿就不会再有下一顿一般。 那只是一碗冷饭做的茶泡饭,菜是街口那个可怜的瞎老婆子地方买的虫咬青菜,是店里那个打杂的小厮炒的。他一直吃这些,两年零七个月,没有一天变换过,偶尔他还会喝一些自己放的酒,同今天一样。 通常时候打杂小厮会陪同自己慢慢吃,打杂小厮毕竟没进过学堂,不懂礼数,吃饭时候不是胡乱坐姿就是声大若吼。不过酒保倒也不在意,有人陪着,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要那么好一些。 酒到今天只剩下了不到半坛,他吃一口饭配一口菜,而对于这酒他却是一饮而尽。 “怎么,不请我喝一杯?” 说话的是一半老徐娘,青春已逝,留下的只有成熟与韵味。风情二字,女人没到一定年龄也是表现不出。 “女人喝酒,红颜易摧。” “老师,有那么急么?” 酒保如饭后雅趣一般看着这个取了汉人名字的波斯女人,许清河。 当年自己一刀一剑战群魔,潜龙湾刀剑斩杀魔头十一人,血染崖壁,听说那潜龙湾还被人改了名叫啥“斩魔崖”,俗,俗不可耐。 虽说自己那时散出的修为是色无境,可对方也不是草包,终究是十一个洪荒境界半步鸿蒙的魔头啊,没死就已经用光了八辈子的运气。 这一世的功力废了大半不说,旧疾也是雪上加霜,万幸未被天地法则发现他这活死人。 虽能苟活,可每每寒夜,娘啊,皮肤干燥皲裂如同寒风化刃无形割破不说,裹着被子御寒还会浑身出汗,汗还冰冷如寒露。如果这样子也就罢了,可到了后半夜更惨,内脏如火烧,每每那时就觉得死了算了。 可也不过只是抱怨几句,嘟囔几句,寻死?有的时候的确挺难的。 “老师的伤,痊愈了?”许清河将酒倒入碗中,拿起便是一口。待那酒入喉中她才后悔,这酒的确不好喝,又甜又苦。 许清河的血液开始沸腾,皮肤开始冰冷,她有种血液即将爆出飞溅而血管如同硬铁难破的感觉。最后她笑了,没法控制地大笑了出来。 天放亮时许清河躺在床上,她自己的床上。衣衫完整,气息顺畅。 匆匆下楼,什么都没变,那被酒保从大街上捡来的打杂小厮换了身衣着,正在为来客添酒。 扯了扯自己的衣衫,不由微微一笑,想来,遇到老师时,自己不过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春小娘。 仙居小楼的酒保还在,只是那个被她同野狗般从大漠救回来的男人,不见了。 这俏寡妇又回到自己房中,惊奇发现,梳妆台前有个近半丈的破木盒子,难不成是自己刚才慌慌张张出门才没看到么? 盒子上放了张纸,这字迹吧,着实不敢恭维,上头写着“留山城明王,望清河日后托付有缘人”又一行小字,写着“憾曼”。 这大盒子虽说木头已破烂,可锁盒的方法却有趣得很也神奇得很。 许清河心语二字:“憾曼!” 破木盒子竟自行开启,金光乍现令这个屋子仿佛普照佛光之中。 盒子里头是一把长刀,刃直长,尾端微微弧度,说来有趣,这刀竟没刀镡。刀刃参差缺口好似战后并未研磨修复,两侧微微锈迹,那刀鞘之上却满是佛文。 许清河轻轻抚摸这把被称为“山城明王”的刀,原本暗淡的刀竟微微泛出明黄亮光,随后暗淡。 可就是这么一道微微佛光,却为这西城小店,引来了杀劫。 那不与人好脸色的酒保唤作颜啸,颜啸离开仙居小楼是因为有人找到了他,给他送来了一件红衣一个鬼脸面具。 他的确怕了,不是怕死,他怕的是一妖人,时光长河中多次救他的妖人。也是如此,他不得不去见这妖人。 说起颜啸,有人说他几十岁了,也有说他几百岁了,可看去却与二十五六的小伙并无差别,人们会想,或许修仙寻道的人都不容易老。 打杂小厮成了酒保,每月的工钱涨了不少,可到了夜里一人吃饭的时候,总会想起管酒先生喝多时候的模样,他总会吹嘘自己曾名满天下一刀一剑逍遥江湖,也曾收了羽翼隐身朝廷妄图铲奸除恶,然终究是一界武夫一代道痴,不懂权谋算计,落得为人所不容的地步,只得收了本事隐姓埋名。 可他说的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所以打杂小厮也常作管酒先生喝高了酒后胡言,听之任之。 可打杂小厮只顾着听管酒先生的胡言乱语,却忘了件事,管酒先生曾说过,他的真名,唤作“颜啸”。 天底下,被称为“尊者”之人不出双手,这颜啸就曾是其中一人,佛语“不二”,不二尊者。 说起颜啸,江湖武林一直盛传,他有两个徒弟。 一个,是承了他所有仙家道法的现世尊者,驭鬼尊者萦如歌;另一个,是花满西城仲南燕的义子,现任不夜城主仲西侯。 若说萦如歌同仲西侯是同门师兄弟,这没人会说不是,但十几年来,二人却从未见过面,更不提二人所学本事之间并无半点联系。 若不是杜同看似机缘巧合路过不夜城,回暮寒楼禀报,形容了那酒保模样,怕是萦如歌怎么也不会想到,颜啸就在那不夜城。 一年又一年,颜啸在不夜城,仲西侯竟也浑然不觉,想来,比萦如歌找到了颜啸更为有趣。 说起这不夜城,不夜城地处国之西境,处中土番外相连之地。凡有商队出外经营的,都知道留下一份财宝以孝此地。 不夜城不大,天下十二城各有三四郡,县地十余。而这不夜城不过半郡之大,却是天下十二城中最为富有。因地处太阳归栖处,东边已换黑夜,此地却仍旧为白昼,是常年昼长夜短,谓之,不夜城。 天蒙蒙,雨淅淅,云蔽日,鬼游行。 七月为百鬼出没之季,在这种日子里和尚道士总是有赚头的。城主府上,客卿书难被奉为道君,也是个道士,所以他也会很忙。 他执笔朱砂,在明黄符纸上写了不下五百张。然今才四月,他的符纸是写给不夜城的黑甲穿行大漠以保平安之用。 坐在石桌旁的男人看着西边将落的太阳徐徐出了口气,石桌上刻的是个棋盘,这个棋盘,却一直被男人用来放剑,擦剑,磨剑。道君每见到男人这么做,他就忍不住唠叨一次,可这男人每次虽都应承,也只是左耳朵右耳朵,没听进去。 “临城使节走了?” 书难放下了手中红描笔,点了下头并不做声。他又取了张青紫色的符纸,咬破手指将血化墨在符纸上写了起来。 “听闻来的是二公子的亲信,你们聊了很久?” 书难顿了下,竟不由笑出了声:“是够久,他让小道辅君临城。侯爷,你认为小道该怎么做?” 仲西侯起身又拿了放在另一石凳上的宝剑,轻言道:“你非我奴,喜欢做什么不用事事问我,莫要叛了大邺便可。对了,听探子说,临城三公子,那个朱小王爷这几日也在不夜城,与他同行的是金陵王的外孙,姓墨,道家本事也算小有能耐。你若无事,可以与之相会。” 说罢,这不夜城主便出了这小院子。 道君愣愣听完城主这么一大串话,不由莞尔一笑,并不放在心上。 这片大陆上征战连年,也是近几年才稍得平安,十二城这才有了机会喘息发展。 说来有趣,不夜城与多国交界,却能在乱世之中富胜王朝,百姓安居实非易事。可这又有多少奇才能施其智圆其抱负?仲西侯从不勉强别人,对于书难的去留也是一般。 风起时的大漠更加荒凉,一望无垠根本就无法探寻生命迹象,然,要是看了一个大漠十几年,人可会变?人可会疯?人可会无情? 再五六年,他也要不惑,本该是几个孩子的爹,而他,孤身一人为寡。 大漠无情,人在旅途困了倦了,兴许便是为沙埋葬,沉睡大漠。所以入夜了的大漠令人更为寒栗,凄凉之中更带阴森冰冷。 远处的天空一团火焰越来越近,近了,才看清是一只燃火的凤凰,凤凰背上还盘膝坐了一个红衣男子。 在离地三四丈的地方,“砰”“砰”两声,那只带火的凤凰顷刻化为了一根鲜红羽毛,被来人收入袖中。 虽多年不见,但他怎会忘记这红衣男子是谁。 仲西侯打量了颜啸几眼,他精神奕奕不下当年,谁也料想不到,十几年前他也是这个模样。 兴许修仙之人的容貌都不会变吧。 “师尊果真不曾有变。” “你变了,变黑了,也更男人了,自然,也更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