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耽美百合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爱情魔药。   爱情魔药制作并不困难,原料也不难找,毒蝇伞、发光小菇、鬼笔伞切碎加入、龙珠果取汁液,用蒸馏过的、无杂质的水一起炮制,用搅拌棒小心翼翼的搅拌,直到液体变成一种梦幻的紫色。   这时,定向加入施术者的血液。   温玉滴了一滴自己的血进去。   这样的话,任何一个喝下了爱情魔药的人,都会无法自拔的爱上她。   魔药的效果根据用量,持续的时间有长有短。   当然,这种爱情魔药也是有解毒剂的。   按照创造了这一种魔药的大魔法师的说法,爱情产生于身体里的荷尔蒙、一种激情与不理智的产物,当这种不理智消退的时候,很多“爱情”自然而然的就消失了。   所以,解药的制作方法是把记载着高等数学微积分的纸烧成灰烬,用水一泡,服下即可。   中世纪时的魔法师们其实用的是写着教会教义的纸,但后来大家发现,解毒效果最好的,还是传说中的物理化……   ……这、这也算是一种喝符水驱鬼吧!   魔药很快咕嘟咕嘟冒泡泡,温玉适时的用魔杖送入魔力,令这一锅奇怪蘑菇汤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做完这一切后,她把制作好的魔药装进安瓿瓶中,只拿出一点来,放进了咪咪喝水的小碗中。   计划通!   温玉:O(∩_∩)O   然后,温玉顺手把安瓿瓶往桌子上一放,端着这碗加了料的水去找咪咪了。   第二天一早,温玉去找叶孤城,说是想要过几日夜探兴云庄。   兴云庄的消息,她也一直都有关注着。   近来兴云庄不太平,鱼龙混杂,一堆江湖人都聚集在那里,而且据说那位兴云庄从前的主人——小李探花也在昨日回来了,龙啸云晚上给他办了个盛大的接风洗尘宴。   以上情报来自于待在客栈里养伤养到百无聊赖,被温玉拜托去盯梢的前任杀手中原一点红同志。   温玉本来觉得很烦恼,但一点红却讥诮一笑,对她说:越乱越好浑水摸鱼。   温玉豁然开朗!   那现在不混进去,更待何时呢?   今日一早,一点红又带来了最新的盯梢消息:李寻欢的到来,简直像是往这锅本来就快沸腾的水里投下了一颗炸弹,他昨夜一回来,第一美人林仙儿的住所前,就死了个人。   这人的名字叫丘独,也算是名家弟子。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青魔手伊哭,就是这丘独的师父。   丘独半夜欲杀李寻欢……李寻欢虽然脾气不错,但要是有人想杀他,他也不介意给那人一柄飞刀尝一尝,丘独一尝,自然死了。   而那青魔手想必很快就会前来寻仇。   这些人温玉全然不认得,这些事与温玉全然没有关系……总而言之,她只是忽然觉得,在这时候混进去问一问怜花宝鉴,是非常好的选择。   于是夜访兴云庄的日子就被定在了三天之后。   搭档:叶孤城。   一点红犹在伤中,自然是不能劳他的大驾,花满楼整天吃的好睡得好的……而且平心而论,他为人太过正直温柔,当不速之客这种事,也不是很适合他。   专业对口的楚留香回家去了,不在京城。   所以……就劳烦叶城主出马吧!   叶孤城自然没什么不乐意的,把金丝甲丢给温玉之后,叫温玉在三日后的子时准备出发。   谁知道仅仅三天,兴云庄的态势就又变得复杂得不能再复杂了!   这三天里,已有很多人认为,李寻欢正是梅花盗本盗,龙啸云左右为难,但敌不过众多江湖人裹挟,还是放任他们围攻李寻欢,李寻欢被绑,也不知道被藏在哪里去了。   龙啸云这当大哥的,居然也只能唉声叹气地说自己没办法。   倒是听说有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是李寻欢的朋友,为了李寻欢闯入了兴云庄,结果被人打伤,堪堪捡回了一条命。   这样的结义兄弟……   温玉作为一个朋友很多、且看重感情的人,对这龙啸云的无耻也十分咋舌。   是夜,月如弯钩。   叶孤城白衣乌剑,负手而立,正等着温玉。   温玉一身黑斗篷的出来了,长长的五股辫垂在身前,一双金绿色的眼睛,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她瞧了叶孤城一眼,有些狐疑地道:“白衣不觉得太显眼些了么?你就没打算换个什么夜行衣之类的衣裳?”   叶孤城瞥了一眼温玉。   这位女巫小姐身材倒也算得上是高挑,只是女孩子的高挑,自然不如一个身高八尺的成年男性,他微微一垂眸,就能瞧见温玉的头顶,小碎发迎风飞舞,耳朵边儿上,居然也有两缕碎发。   叶孤城眯了眯眼。   叶孤城缓缓道:“其实夜行,比起穿黑衣隐匿行踪,倒是还有另外一种更有效的法子。”   温玉:“嗯?是什么?”   叶孤城无甚表情,两片薄唇轻轻抿着,好似对今夜的兴云庄之行满不在乎,听见温玉这追问,面上倒是浮现出了一点很微妙的笑意。   这笑容残酷得很,温玉瞅了一眼,就明白了。   都是江湖中人,生死本就是这么一回事,叶孤城这人也就同江湖上绝大多数的人一样,心如铁石,杀人不眨眼,人命在他眼里,大概的确不太重要吧。   作为一个已亲手杀过人的女巫小姐,温玉自然不会在此刻忽然圣母附体,去抨击叶孤城的想法不对。   她只叹道:“那我只希望,今晚碍事的人能少一些。”   说着,她忽然转了转脑袋,捶了捶肩膀,好似有点难受。   要知道,温玉小姐可是个现代人,而现代人就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肩颈上的毛病,尤其是这斜方肌,简直是僵硬得不能再僵硬,尤其是最近她发现自己的游戏机还有电,于是昨天窝在屋子里打了一天的休闲游戏。   叶孤城的目光也随之落在了她的肩颈之上。   叶孤城道:“龙啸云想尽办法要弄死李寻欢,怕是没空管我们。”   温玉忍不住道:“龙啸云的心思,任谁都能瞧得出来,怎么偏偏李寻欢看不透?知道人家不欢迎他,还非要回来,回来也就罢了,这些构陷他居然全然受下来了。”   叶孤城冷冷道:“龙啸云拿鞭子抽他,他说不定都趋之若鹜,开心得很。”   温玉:“…………”   温玉总觉得叶孤城说出了很不得了的话。   她选择放弃深究这句微妙的话,道:“那我们走吧!”   说着,掏出扫帚,准备升天。   叶孤城却道:“等等。”   温玉:“?”   叶孤城伸出了他的一只手。   这只手也如他的脸色一样的苍白,却修长有力、骨里凸出,一瞧就是位讲究剑客的手。   只是这只手此刻不为握剑,却拍上了温玉的肩膀,还收紧了三根手指头,捏了一捏。   这一捏捏的极是地方,要知道,一个绝世剑客的手指,往往也是一种极其厉害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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