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现在看来,明显子午诀会更快一些。 吱呀。 陈胜掩上的庙门被打开了,一股冷风刮了进来。 他眼皮微动,吐出一口热气,眉头微皱。 来人是一个身穿薄纱的妙龄少女,胸前沟壑幽深,细腰盈盈一握,配上那娇媚的脸庞,能让男人心中升起无限幻想。 老马瞪圆了眼珠子,仿佛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这位公子,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如来陪陪奴家吧。” 美人勾魂一笑。 陈胜也笑了,笑着拿起架放在两膝之间的杖刀。 有时候眼瞎也并不是坏事。 “看来是没有人告诉你,身上的狐臭味太浓了啊!” 又或者,他们都被美人的容貌身姿所吸引,大脑选择性地忽视了鼻子的感受。 但陈胜可忽视不了! 锵! 杖刀出鞘,挑飞篝火里的红碳。 “吱吱吱!” 一声惨叫,皮毛烧焦的糊味飘出。 美人不再,只有一只杂毛狐狸。 陈胜三步并做两步,趁着对方被烧得吱哇乱叫之时,手起刀落。 噗滋! 一颗畜生的脑袋掉落在火堆前。 “国不将国,妖孽横生,如此人烟稀少之地都能碰上,看来这大乾,是迟早要完啊。” 陈胜感慨几句,用狐狸的皮毛擦干刀上的血迹,将庙门掩上,又坐回火堆旁。 若是以前穷酸的时候,他必然要把这狐狸毛皮扒下来,拿到市场上去卖。 故事里狐狸爱书生,化身美人相伴左右,看看也就得了,要当真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刚才斩杀的狐狸,也不过是使得一手迷惑人的障眼法,不成气候。 而能化人身的妖怪,那可是大妖,等闲能活个数百载,你凭什么认为人家会看上一个寿数不到百的书生? 还相伴左右,红袖添香,不一口给你阳气吸干了,它都对不起自己大妖的身份。 以前当酒肆里有说书人讲志怪故事,每每说到狐狸美人爱上穷酸书生的桥段时,陈老头总是面带不屑地告诫陈胜。 以后万一碰上这事儿,离得越远越好,要是被吸干阳气而死,那可太丢人现眼了。 陈胜也曾天真地问过,“万一书生以前救过狐狸,那狐狸是来报恩的呢?” 然后陈老头就以非常鄙夷的语气回复道:“报恩?送些金银粮田豪宅难道不可吗?非得以身相许?” 陈胜听完仔细一琢磨,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狐狸虽然变成了人,但三观可不是跟人走,跨物种恋爱……那不是浪漫,是变态。 就好似前世很多灵异爱情电影,吸血鬼和人谈恋爱,就很扯淡。 在吸血鬼眼里,人类=食物,它吸人血,就好比我们吃牛排一样。 你会跟一块牛排谈恋爱吗? 而妖吃人的事,陈胜在这个世界经常听到有这样的传闻。 所以很难想象,狐妖和书生啵嘴的时候,感觉味道不错,一个没忍住,就…… “哈哈。” 陈胜也没忍住,哑然失笑。 同时也有些庆幸。 幸好,没有碰上那种能化人的大妖。 不然就得把命交。 “继续修炼,有朝一日,连大妖也斩了,方才算是成为了强者。” 陈胜又开始了修行。 漫漫长夜终有尽。 东方泛起鱼肚白。 陈胜睁开了双眼,白色的眸子里透着些许无奈。 “还是差点,以我现在的速度,大概还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将子午诀练至巅峰。” 本以为继承了瞎眼大叔和快刀少年的天赋,七天之内应该就能完成预定境界,没想到还是高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