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快穿]

第 111 章 我是穿书女主的

   冯晓晓却不觉得自己脑子出了问题。   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想,比起拖着和钱从生不离婚,让对方产生厌恶与憎恨,还不如趁着现在对方只是单纯地讨厌自己而离婚比较好。   有了这份协议,就算她知道在法律效应上没什么用,但是现在网络发达,如果钱从生以后不给自己兑现协议上的东西,她就闹!   这是诱惑她离婚的证据,钱从生但凡要脸也不会不给。   冯晓晓拿着揣着协议书和离婚证大步往工地方向走,她还有个想法,既然钱从生不愿意出去,那她可以啊,她知道这本书的走向,也知道什么人是贵人,更知道他们的活动范围。   毕竟作者把那些大佬的别墅位置都写得很清楚。   不过现在她没有什么钱,路费都不够,得攒下一笔钱再出去。   越想冯晓晓越觉得自己的计划不错。   钱素兰看着钱从生把离婚证放在桌上时,和父母凑过去拿起来细细看。   “真离了?”   “这次她说什么没?”   “哥哥,你不会去买了本假的回来糊弄我们吧?”   钱从生猛翻白眼,“这是什么话!我怎么可能去买一本离婚证回来糊弄你们?瞧瞧这。”   他伸出手点了点民政局那边的盖章,“是真正的章印!我们真的离婚了。”   “虽然成了二婚,”钱母叹了口气放下离婚证,“不过能和冯晓晓离婚,我也是谢天谢地咯。”   “以后你小子可不要冲动结婚,婚前一定要好好了解对方,”钱父也叮嘱着,对于儿子当初瞒着他们结婚的行为,钱父到现在都觉得是一种错误。   “听见没哥哥?”   钱素兰在一旁对着他指指点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吃亏了吧!”   “是是是,”钱从生给他们一人倒了一碗凉茶,“我错了,没有下次,晚上我烧鱼和排骨怎么样?咱们也庆祝庆祝。”   “好,我要吃糖醋排骨,”钱素兰点菜。   “红烧鱼,再加一个玉米饼,”钱父点头。   “都行,我今儿吃什么都畅快,”钱母哈哈大笑,转身就去隔壁拉着阿婶说这件喜事了,阿婶听完是真为他们高兴,还送了几个饼子过来让他们吃。   季悔晚上也在。   他帮着钱从生打下手,季悔做的饭菜没有钱从生好,所以他只要有机会就会学。   钱从生也耐心教,只希望他学会了,以后和妹妹结了婚,妹妹想吃什么的时候,对方能给她做。   一个有心教,一个诚心学,相处得倒是和谐。   老家那边的人知道钱从生离婚后,让钱小婶过来说亲。   说的是钱奶奶一个养姐的孙女。   “虽然是个大专毕业,但人家好歹念了大学,人长得也白嫩,屁股大,准能生!二嫂,你就让两个孩子见一面,说不定就成了。”   钱小婶积极劝着钱母。   钱母脸色不是很好看,“我的儿子和女儿,他们都是自由恋爱,没搞相亲那一套,而且老大现在还没正经工作,他没心思想这些。”   “话也不能这么说,”钱小婶撇嘴,“上一个是自由恋爱的吧?结果呢?还去吃国家饭了,说起来都觉得丢人,还是相亲好,知根知底。”   “弟妹,”旁边坐着的钱父开口了,“我记得你家从山只比从生小一岁多吧?瞧着也结实,有一把好力气,不如和这姑娘试试?你也别觉得从山配不上人家姑娘,从山虽然是初中都没毕业的,但人家或许不会嫌弃呢。”   钱小婶脸一黑,“二哥,我们说从生的事儿呢,你怎么扯到从山去了?”   “你们家的事儿,我们可从没有插过手,”钱父冷硬道,“再客,我指定回去闹!你回去告诉爸妈,再打我们家孩子主意,以后每年的养老钱我们一分不会给!过年也不会再回去,就当没有我们二房!”   钱小婶走的时候脸都是白的。   她回去也没有添油加醋,把钱父的话一一说给公婆听。   听完后,钱奶奶虽然气,也不敢有什么别的动静了。   她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前偏心老大和老三,对老二两口子比较忽视,后来老二两口子在他老丈人的帮助下去学了手艺,然后就在县里扎根了。   原本以为最没有出息的孩子在县里买了房,买了铺子,而另外两个儿子还在地里干活呢。   虽然每个月老二他们只给二百块钱的养老费,但比起其他一毛不拔的儿子们来说,已经不错了。   为了这每个月白什么了。   晚上钱素兰坐在爸妈中间,听他们说起年轻时候的事儿,说起老人的偏心,大房和三房是怎么合起起他们学艺时的辛酸,到最后开了铺子,买了房子后的安心。   钱从生也坐在一旁听,听完后非常高兴道,“爸妈,我和妹妹这么大的人还能被你们护着,真开心。”   这话逗得二人笑得不行。   冯晓晓和包工头暧昧的时候,钱素兰却已经让爱说闲话的把这件事透给了包工头的原配。   他原配是个膀大腰圆的农家妇人,在乡下不仅要照顾公婆,还要操心三个孩子的事,得知包工头在外面搞破鞋,直接带着自己的娘家兄弟去包工头住的地方,把人狠狠收拾了一顿。   冯晓晓第二天就进不去工地大门了。   守门的大叔满眼鄙夷,“年纪轻轻不学好,他是个混账,你心里一点都不清楚?我在你跟前说了几次了,他是个有妻儿的,你硬是装没听见,得亏人家媳妇儿收拾自己的人,没有找到你那边去,不然你能落到什么好?还是快走吧。”   大叔的话让冯晓晓瑟瑟发抖,然后快速离开了工地。   她回去收拾好东西,数了数这段时间挣的钱,一共一千五,得亏是每天结工钱,不然她钱都不一定能拿到手。   冯晓晓坐在那想了很久,这才去找女主人,说不再租下去的事儿。   这个月刚好到了月底,女主人便点了头。   冯晓晓快坐上离开县城的客车时,钱素兰和她来了场巧遇。   她身旁是大狗狗点点。   “哟,还活着呢。”   冯晓晓看着以前的小姑子露出一抹嘲讽的笑。   “让你失望了,”钱素兰也笑,“不过我倒是挺担心你的生死,毕竟你身边可一直待着一个你熟悉而陌生的人。”   “什么人?”   冯晓晓皱眉。   钱素兰来到她身旁,嘴角还是带着笑,“真正的冯晓晓,一直在你身边呢。”   说完这句让冯晓晓浑身发凉的话后,钱素兰便带着点点离开了车站。   “还愣在那干什么?快开车了!赶紧上车!”   冯晓晓回过神,感觉自己身上全是冷汗,她回头去找钱素兰的身影,却只看见一条点点狗的屁股一扭一扭地消失在转角处。   真正的冯晓晓?什么意思。   她怎么这么说?   难道这个世界不止她一个穿书者?   坐在车上的冯晓晓越想越觉得钱素兰是另一个穿书者!   难怪她身体比书里的钱素兰好,难怪她的性子和书里的钱素兰截然不同,原来这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冯晓晓抱住自己的双臂,她越想,越觉得身上发冷。   所以她像个笑话在这个穿书者的面前蹦跶了那么久?   那真正的冯晓晓……是不是真如对方所说,在自己身旁?   这么想着的冯晓晓,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扫着自己,轻轻的,痒痒的。   她咽了咽口水,缓慢地抬起头,对上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只是对方垂下来的头发落在自己抬起的脸上,发丝像蛇一样缠着她……   坐在她身旁的婶子刚打了一个哈欠,就听见旁边人的脑袋啪地一声靠在了车窗上,婶子还笑了笑,“年轻人就是睡得快。”   冯晓晓哪里是睡着了,她是吓晕过去了。   她见到的也不是真正跟在她身旁的冯晓晓,而是钱素兰今天过来送她的临别礼物:□□。   钱素兰提前吃了解药,在看见周围只有冯晓晓的时候,钱素兰靠近冯晓晓,将幻药轻轻撒在空中,冯晓晓吸了一口气,再给对方来一个心理暗示,冯晓晓便中招了。   钱素兰怎么可能让她这么轻松地离开县城。   只要她不给解药,只要冯晓晓坚信真正的冯晓晓就在她身边,那她一辈子都会看见身边的“人。”   点点走路一蹦一蹦的,看起来很欢快的样子。   路过的小情侣还给它拍了视频。   点点配合地拍了,然后跟着钱素兰继续往前面走,她今天下午没课,见了冯晓晓后,钱素兰便带着点点回家去了。   钱从生正在做蛋糕,“季悔那小子应该对我感恩戴德!”   这个蛋糕是给季悔做的。   “他会很高兴的。”   钱素兰洗了手过来帮忙。   “我已经给叔叔打了电话,晚上一起在咱们这给季悔庆祝生日。”   这个叔叔说的是季小叔。   “哥哥想得真周到,”钱素兰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得钱从生眉开眼笑的。   “哥哥,你如果考上了,你就一辈子都在这个县城了,”钱素兰提起他考公的事,“是因为我身体不好,你想多照看爸妈还有我,才没有和陈大哥他们一样出去找工作吗?”   陈大哥是钱从生的室友之一。   “也有这个原因,但是更多的是我自己喜欢这么安宁的生活,”钱从生自认不是那种野心和抱负很大的男人,“你哥哥没什么大出息,我就想着我的家人能健康长寿,我能一直陪着你们,这对我来说就是非常大的幸福了。”   “我知道了,哥哥。”   点点看着继续忙碌的钱从生,转头对钱素兰道:【其实原文中,钱从生也是打算考公的,但因为妹妹重病到去世,家里卖了一切都凑不上那么多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人世,这才让钱从生放弃了考公,他想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这也是作者给他写的一个心理转折点。】   【所以宿主,你没改变他的人生路,这么一个努力认真的人,就算不走商路,难道还不能走政路吗?他既然是男主,即便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也会和灿烂星光那般,走出自己的人生大道。】   难得听点点这么严肃地说话。   钱素兰笑着给它撕了两条牛肉干,【谢谢你的开导。】   点点快乐吃起牛肉干。   季悔回来时,季小叔也已经下班过来了,他正在帮着端菜,吃过热闹的晚饭,切了蛋糕后,钱素兰和季悔骑着自行车出门约会去了。   钱素兰跟季悔说了钱从生的那些话,又问他,“如果没有我,你会在县里念大学吗?”   “不会,”季悔从不会在这种事上骗她,“我可能会当兵。”   “你现在也可以去,”钱素兰说。   “不,现在我有了另外的打算,我想留校做老师,”季悔轻笑,“你说我这么一个人,要是做了老师,是会天天追着不听话的学生教训呢,还是带着他们天天不务正业?”   “你既然选择去做的事,那你一定会做好,”钱素兰从不担心这个,“我也想做老师。”   “那可太好了,这样我们白天晚上都能凑在一起。”   季悔想想就觉得很幸福。   钱素兰扑哧一笑,被季悔紧紧地抱住,二人抬头看着漫天星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过来的点点安静地趴在他们身旁。   冯晓晓醒来的时候,她还在车上。   她还能看见挤在她和婶子中间的“冯晓晓。”   冯晓晓很害怕,等下了车后,她疯狂地跑,可不管她怎么跑,身旁的“冯晓晓”一直都跟在她身边,甚至在她满头大汗的时候,飘在一旁对她发出一阵一阵地冷笑。   冯晓晓无助地蹲在地上哭。   “我不是故意占你身体的,我醒来就成了你,你别害我好不好?你去投胎,去投一个好人家,别再跟着我了,我求求你……”   大晚上的,行人看见一个女人跪在地上冲着一个方向不停地磕头,瞧着举止怪异。   还有人报了警,“这人精神不正常,你们管治安的,是不是应该把人带走?就算是送到精神病院,那也比让她在这外面发狂伤人好。”   谁都知道精神不正常的人很容易犯罪,这要是伤到人就晚了。   进了警察局后,冯晓晓的脸色还是很难看。   不管民警问她什么,她都不回答。   好在她包里有身份证,于是民警就联系了冯父。   冯父得知她去了外面,一点消息都没透露给他们后,也觉得小儿子说得对,这就是个白眼狼。   “她精神好得很,没问题,就是装的,你们不用管。”   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冯晓晓定定地看着与自己面对面的“冯晓晓。”   对方脸上挂着恶意的笑,冯晓晓浑身一抖,往椅子后面坐了坐,可对方如影随形,她根本没办法躲开对方。   就在民警苦恼怎么安排冯晓晓的时候,冯晓晓抓过身份证和包,央求他们把自己送到寺庙去,这里最大最有名的寺庙里去。   得知她想出嫁,因为家庭纠纷而在这边刚解决的男人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什么学历?”   冯晓晓愣了一下,“高中毕业。”   男人摇头,“那不行啊,现在好一点的寺庙,基本是本科以上学历才能进去,我佛不渡文盲,你当普通信徒还行,想出家人家是不收的。”   冯晓晓满脸问号,现在出家都这么困难了?   最后她还是请民警把自己送了过去。   求了庙主几天,才被答应就在庙里做一些杂活,每个月八百块钱。   可冯晓晓被“冯晓晓”折磨得很厉害,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已经严重影响到香客以及和她同住一个屋子的做饭大婶了。   庙主一脸严肃地给精神病院的人打了电话,请求他们过来给冯晓晓瞧瞧,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人来得很快,他们没表明身份,只是轻声细语地问对方到底看见了什么,害怕什么。   冯晓晓沉默许久,她已经很久没休息好了,眼底全是青黑,“你们见过鬼吗?我身边就有一个,它不怕太阳,不怕符咒,它每天都跟着我,吓唬我……”   工作人员对视一眼,确诊了,是癔症吧?   于是冯晓晓就被送到一个普通的精神病院待着了。   出钱的是冯家。   冯家本来不想出钱的,但冯弟弟却劝他们,“这个精神病院一个月只需要一千二,有人看着她,比她发疯回她脑子有问题,你们还不信。”   最后他们出了这个钱,一次就给一年的费用。   这个精神病院倒不存在那种虐待病人的情况。   但这里面除了冯晓晓外,全部都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啊。   冯晓晓觉得他们比鬼还要可怕。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没到一个月,冯晓晓就觉得自己丢了半条命似的。   但她怕死,她怕自己死了以后,真正的冯晓晓会趁机回到这具身体里,而自己就会替代对方,跟在这个身体身旁,不能吃不能喝,像鬼一样生活着。   已经成了鬼的“冯晓晓”绝对不会怕自己天天吓住她的。   就因为这个,冯晓晓也逼着自己吃喝,让自己能好好活着。   即便她已经骨瘦如柴。   但她还是如机械一样,每天给自己加加“油”保证自己还活着。   季悔和钱素兰一毕业就留校了。   等他们成为理工大学的留校老师后,便去领了结婚证。   而钱从生如愿考上了公务员,这几年还升了一下,虽然只是一升,但这对没有什么背景的钱从生来说,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了。   钱素兰二人的婚礼上,向容和赵学潭一个是伴娘一个是伴郎。   季小叔是证婚人。   “你说他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呢?”   向容二人毕业后,一起去外面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二人还是合租室友,向容在对方一次酒后话中,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一直喜欢着自己。   这次回来给好朋友做伴娘,向容便忍不住吐槽着。   “或许还不到时机?”   钱素兰其实也不明白赵学潭在想什么。   “可这么多年了,”向容苦恼,“他怎么就不能对我说,我喜欢你呢。”   就那么几个字,有那么难?   “或许不能确定你对他的感情,如果真的表白,却被拒绝了,那你们连朋友都没得做,赵学潭是个做事很谨慎的人,他不希望自己因为冲动,而落到离你远远的下场?”   钱素兰这么说。   向容听得红了眼。   门外季悔看向一旁听了里面二人对话,而忽然震惊又呆愣的赵学潭。   季悔把人拉到外面,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你小子……这么多年都没表白?”   “……没有,”赵学潭眨了眨眼,“刚才的话是真的吗?她……喜欢我,等着我给她表白?”   “可能是幻觉吧,”季悔啧了一声,“你就当没听见,以后继续做哑巴,等人家嫁给别人后,才找我哇哇大哭。”   赵学潭:“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季悔露出一口大白牙,还指了指自己胸前新郎的签子,“我可是有妇之夫,你什么档次?单身狗一个。”   赵学潭:   抛花球的时候,赵学潭拼尽全力抢到手,然后跪在向容面前,从兜里掏出一直随身放着的戒指递过去,“向容,你、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我从初一见到你,就喜欢你了,这些年我对你的感情越来越深,却因为胆小不敢向你表白,我……”   向容哭着伸出手,“别说了,快给我戴上。”   赵学潭抖着手给对方戴上戒指,“这个戒指是我求你做我女朋友买的,等以后我给你买更大的结婚戒指!”   “买黄金的,我喜欢黄金,”向容又哭又笑地叮嘱。   “好。”   钱从生看着这新出炉的一对情侣,忽然很羡慕,他跟身旁的钱父道:“爸,这是我心里的爱情。”   “好意思说,”钱父戳他心窝子,“可惜婷婷都二胎咯。”   听见初恋的名字,钱从生嘴角一抽。   对方结婚时,钱父和钱母还去随了大礼。   这次钱素兰结婚,对方因为坐月子所以没来,倒是她老公带着大儿子来了。   钱从生捂着脸,离自己老子远了一点,生怕对方又戳自己心窝子。   在钱素兰和季悔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钱从生也结婚了。   是他的同事。   二人几年相伴,日久生情。   冯妹妹路过酒店时,看见新郎和新娘的名字,以及外面那张结婚照时,笑着拍了下来,然后来到冯晓晓所在的精神病院。   隔着一扇玻璃窗,冯妹妹把钱从生夫妻的结婚证给她看。   “大姐,他结婚了,你看新娘多漂亮啊,可惜姐姐没这个福气,不然你们现在孩子都几个了。”   冯晓晓盯着那张结婚照,这是一张中式结婚照。   新郎俊朗儒雅,新娘端庄秀丽,他们对视着,眼神很温柔,似乎对方的眼里只有他们自己。   冯晓晓趴在玻璃窗上,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他、他现在在哪个城市?”   已经成为商业大佬了吗?已经变得很有钱了吗?   可惜,她的协议书被这里的病人撕碎吃掉了。   但是没关系,她是钱从生的前妻,这是对方抹不掉的痕迹!当初说好要给她的,就一定要给!   “就在县城啊,他就没有出去过,考上公务员后就一直在县里待着。”   但冯妹妹的话,让冯晓晓所有的打算都消散了。   “他没出去?一直在县里?”   “对啊。”   冯晓晓忽然大怒,她猛拍着玻璃窗,“是她!是她害了他!是她害了他!他应该走出县城的,他应该去更宽广的地方发展的!是她害了他!”   冯妹妹被她癫狂的模样吓一跳,好在工作人员很快过来给冯晓晓注、射了镇静剂。   在冯晓晓快失去意识的时候,她还在重复那句话,“是她害了他……”   被“害”了的钱从生扶着查出身孕的妻子小心翼翼地走出医院。   “哪有这么夸张。”   被他这么扶着的妻子翻了个白眼。   “不夸张,”钱从生伸出手碰了碰她的肚子,“这是我们爱的结晶,接下来的日子要辛苦你了。”   “你知道就好,以后多干点家务活。”   说完妻子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因为家务活多半都是他做的。   他们住在面馆第三楼,二楼是钱父他们住,三楼的主人要卖房子,两口子就买了下来。   “你放心,我会对你们好的,”钱从生严肃道。   妻子笑着点头,“我知道。”   来年,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   这姑娘长得很像钱母和钱素兰。   备受家里人宠爱。   又过了几年,两口子有了一个儿子,凑成了一个好字。   季悔和钱素兰只生养了一个,就这样父子二人时不时还会吵架。   倒也不是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吵,两人都是火暴性子,一言不合就开始争执。   就比如现在,因为季悔给钱素兰做了一碗红烧牛肉拉面,里面放了芹菜末,就被儿子指责了。   “妈不喜欢吃芹菜!”   “你懂个屁!她别的时候不爱吃,可吃牛肉拉面的时候喜欢加芹菜末!”   “才没有!我给妈妈做的时候,她才不会要芹菜末!”   “那是你小子不够了解你妈妈!我老婆的喜好需要你说吗!”   钱素兰淡定地坐在一旁吃面,等她把一碗牛肉面吃完后,父子二人才停下争执,过来抢着洗碗。   点点用爪子盖住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吵的父子?】   【挺热闹的,】钱素兰微微一笑。   忽然,点点坐起身看向某个方向,【穿书者死了。】   钱素兰没什么意外,知道哥哥一直在县里,没有成为她所想的大佬,她的信念也没了。   【她回去后会活过来吗?】   【不会,她在现实中是植物人,这次死,就真的死了,一点意识都不会再有。】   再一次见到冯晓晓,是在三年后。   钱素兰和季悔正在享受暑假,他们坐在面馆里,吹着风扇,吃着钱母做的水果捞。   儿子和侄女侄子在旁边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地说话。   冯晓晓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   “现在还有水果捞吗?”   这是真正的冯晓晓。   钱母和钱父看见她后立马浑身紧绷。   “没有了。”   钱素兰摇头。   冯晓晓也没有失望,而是笑看着她,“谢谢。”   说完就走了。   门外等着一个男人,二人携手离去。   “她又发什么癫?而且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季悔只知道这人几年前出去了,并不知道对方进精神病院的事。   钱素兰笑着舀了一勺水果捞吃,她当然知道冯晓晓为什么对自己说谢谢。   穿书者离开了,她总算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冯晓晓在精神病院积极配合治疗,很快就成“正常人”出院了。   她还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次回声谢谢,然后和男人离开这个小县城,以后恐怕很久很久都不会再回来。   得知冯晓晓了什么没有?”   “只跟我说了谢谢,”钱素兰一脸迷茫,“我对她很好吗?”   钱从生还没笑出声,他妻子就笑了,“或许是的。”   因为钱素兰对自己就非常好,所以她认为前面那位更喜欢小姑子,而不是这个男人。   “咿,”钱素兰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有点可怕。”   钱从生也背皮一麻,“下次她再来你小心点。”   他可没忘记对方持刀伤人的事,回三楼后还跟妻子说起这个事儿。   妻子对冯晓晓几乎是一无所知,她娘家在市区,在这边上班后,也没人告诉她钱从生的前任是怎么回事,她只知道钱从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听完钱从生的话后,妻子也开始后怕了,“那她今天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呢?”   “不清楚,”钱从生摇头。   第二天中午被车站的朋友告知冯晓晓和一个男人离开县城时,一家人才放松下来。   谁也没想到,钱从生会在五十岁的时候,当选他们市的市长。   钱素兰摸着小小小点点的脑袋,很是赞成它当初说的话,【你说得对,他是这个世界的男主,不管走哪一条路,都会很厉害。】   小小小点点骄傲地抬起头。   季悔晾好衣服过来,“走吧。”   他们要回面馆那边吃饭。   钱家面馆如今已经没开面馆了,变成了小卖部。   钱父和钱母的年纪大了,揉不动面团了,但他们的精神和身体都不错,都快八十了,每天还神采奕奕的,隔壁阿叔阿婶也每天过来串门,钱素兰他们在儿子出去上班后,便每天晚上都会回去陪他们吃饭。   今天钱从生夫妇从市里回来,市长做的饭菜,已经很久没吃过了,那不得多吃点?   “听说你家小子谈恋爱了?”吃饭时,钱从生看向季悔。   “没有,表白失败了,”季悔一脸嘲笑,还给身旁的季小叔夫妇倒了酒。   “看你这幸灾乐祸的样子,”钱从生摇头,“你给他支点招啊,都快三十岁的人了。”   钱素兰也在和嫂子说话,钱父和钱母看着他们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自然是高兴的。   “老头子,我想吃点梅子酒。”   钱母指了指他身旁的瓶子。   “你在想屁吃。”   钱父学着孙子的话道。   然后被钱母掐了一把,立马给对方满上,“喝!”   看见这一幕的钱素兰几人哈哈大笑。   回家的路上,钱素兰抬起头看着高高挂在夜空的月亮,“师兄,我觉得好幸福。”   能有这样的奇遇,能和师兄经历这么多年的相守相伴。   季悔牵着她的手笑了笑,“等你报了仇,我们还会有更多的日子。”   钱素兰眼睛一酸,握紧对方的手点头。   小小小点点跟在他们身后,尾巴一甩一甩的,瞧着挺高兴的样子。   ——————————————————————   【正在结算怨气值……恭喜宿主,怨气值五分!】   【正在结算极品值……恭喜宿主,怨气值四分!请宿主再接再厉哟!】   空间里的江素兰睁开眼,“开启下个世界。”   【好的,请宿主稍等,世界开启中……】   城中村一栋六层小楼,此时正随着天际渐明,出来了不少赶去上班的人。   其中二楼左边的一户人家,正在做早饭。   做早饭的是一位头发有几缕白发的婶子,她正在熟练地烙玉米饼,然后把煮好的粥舀起来放在一旁的瓷盆里晾着。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一卫一厨的房子,很快离厨房最近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子一边打哈欠,一边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校服,“奶奶,您怎么起这么早啊?”   “你今天开学,我当然起早点。”   那婶子转过身过来,看着他笑道。   她其实年纪不大,顶多五十岁,可头发却已经白了。   “姑姑好些了吗?”   “我还没去看,你去瞧瞧还在发热没有。”   她有些忙不过来,便让孙子去看看女儿。   “姑姑,你好些了没?”   男孩敲了敲挨着客厅那边左侧的房门。   很快里面传来一道女声,“我舒服多了,再睡一会儿。”   得到回答的男孩笑眯眯地去厨房跟奶奶说姑姑病好了。   【宿主,是否接收该世界背景和原主记忆?】   【接收。】   江素兰忍着眩晕,闭上眼道。   奉献怨气值的是原主万素兰。   万素兰父亲早逝,是万妈妈一手把她还有哥哥养大的,哥哥不是个念书的料,读完初中就没念书了,去自行车修车店做学徒,十七岁就把女朋友带回家,第二天就生了个儿子,二人结婚证都没来得及领,她哥哥就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而那嫂子在娘家人的劝说下,在一个清晨,拿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这个家。   从此孤儿寡母的三人就相依为命。   万素兰是个会念书的,她也知道只有念书,才能出人头地,才能让妈妈和侄子的生活更好一些。   她重本毕业,贷了一笔创业资金,在这个城市开了一家人力资源介绍所,其实就是给人介绍工作,然后抽成,每个月收益还不错。   两年不到,万素兰就买了一套老破房,为了让妈妈和侄子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她把二人接到身边,让侄子就在这边念书。   这老破房虽然老了些,但也不小,阳台还能种菜呢,而且还是学区房,侄子念书也方便。   万素兰对这样的生活很满足,可她没想到,那个离开了十几年的女人潘月,有一天会忽然回来。   潘月离开万家后,另外嫁了一个不错的男人,那是个能吃苦的,靠着自己的努力,也赚了钱,买了房,但是二人一直没有孩子,男人的爸妈对潘月很不满意,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儿子,却得了罕见病,需要血亲供血才能活下去。   偏偏男人和潘月的血都不够用,这个时候潘月就想起了万家那个被自己丢了十几年的孩子。   她和男人商量了一番后,去掉光鲜亮丽的打扮,穿着粗糙廉价的衣服回到万家。   对万素兰他们说自己不是不辞而别,而是请人跟她们递了话,她要去外面找工作养家糊口,但因为被骗后面和家里失去了联系,她便专心赚钱,一心等着和他们团军。   潘月还拿出一张卡,卡里有三十万,说都是她这些年省吃俭用后存下来的。   万素兰虽然不信她,但万妈妈信,侄子年纪小,很快也被潘月糊弄了。   万素兰工作挺忙的,她不在家时,潘月就对儿子嘘寒问暖,买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十几岁的孩子,本来就处于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   潘月引诱对方打游戏,沉迷游戏,侄子的成绩变得一塌糊涂,万素兰每每痛心呵斥对方时,潘月都在一旁维护着儿子。   很快侄子和万素兰的关系就僵硬起来。   在侄子被潘月哄着去了大城市后,潘月信誓旦旦地告诉万素兰,她只知道孩子在哪里,一定会把人带回来。   万素兰没办法丢开工作,还有身体不怎么好的万妈妈,只能相信对方,毕竟那是她的亲生儿子。   但没想到潘月把儿子哄到自己家,把人关上一个有电脑的屋子里,每天需要给另一个儿子输血的时候,就抽他的血。   万素兰见他们这么久没回自己不想回家,就想和妈妈在外面。   万素兰感觉侄子的声音,一次比一次虚弱,她觉得不对劲儿,但没等她去找人,潘月就把没什么用,但已经在家里养了一些日子,看不出什么异常的儿子送了回来,她另一个儿子的身体已经好了,可这个儿子的身体却败坏了,回家没多久就死了。   潘月还报了警,说儿子回家还好好的,怎么回去一段时间就死了?   万素兰和万妈妈被拘留调查。   作者有话要说   这应该是什么女主呀,不知道取啥章节名   冯晓晓却不觉得自己脑子出了问题。   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想,比起拖着和钱从生不离婚,让对方产生厌恶与憎恨,还不如趁着现在对方只是单纯地讨厌自己而离婚比较好。   有了这份协议,就算她知道在法律效应上没什么用,但是现在网络发达,如果钱从生以后不给自己兑现协议上的东西,她就闹!   这是诱惑她离婚的证据,钱从生但凡要脸也不会不给。   冯晓晓拿着揣着协议书和离婚证大步往工地方向走,她还有个想法,既然钱从生不愿意出去,那她可以啊,她知道这本书的走向,也知道什么人是贵人,更知道他们的活动范围。   毕竟作者把那些大佬的别墅位置都写得很清楚。   不过现在她没有什么钱,路费都不够,得攒下一笔钱再出去。   越想冯晓晓越觉得自己的计划不错。   钱素兰看着钱从生把离婚证放在桌上时,和父母凑过去拿起来细细看。   “真离了?”   “这次她说什么没?”   “哥哥,你不会去买了本假的回来糊弄我们吧?”   钱从生猛翻白眼,“这是什么话!我怎么可能去买一本离婚证回来糊弄你们?瞧瞧这。”   他伸出手点了点民政局那边的盖章,“是真正的章印!我们真的离婚了。”   “虽然成了二婚,”钱母叹了口气放下离婚证,“不过能和冯晓晓离婚,我也是谢天谢地咯。”   “以后你小子可不要冲动结婚,婚前一定要好好了解对方,”钱父也叮嘱着,对于儿子当初瞒着他们结婚的行为,钱父到现在都觉得是一种错误。   “听见没哥哥?”   钱素兰在一旁对着他指指点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吃亏了吧!”   “是是是,”钱从生给他们一人倒了一碗凉茶,“我错了,没有下次,晚上我烧鱼和排骨怎么样?咱们也庆祝庆祝。”   “好,我要吃糖醋排骨,”钱素兰点菜。   “红烧鱼,再加一个玉米饼,”钱父点头。   “都行,我今儿吃什么都畅快,”钱母哈哈大笑,转身就去隔壁拉着阿婶说这件喜事了,阿婶听完是真为他们高兴,还送了几个饼子过来让他们吃。   季悔晚上也在。   他帮着钱从生打下手,季悔做的饭菜没有钱从生好,所以他只要有机会就会学。   钱从生也耐心教,只希望他学会了,以后和妹妹结了婚,妹妹想吃什么的时候,对方能给她做。   一个有心教,一个诚心学,相处得倒是和谐。   老家那边的人知道钱从生离婚后,让钱小婶过来说亲。   说的是钱奶奶一个养姐的孙女。   “虽然是个大专毕业,但人家好歹念了大学,人长得也白嫩,屁股大,准能生!二嫂,你就让两个孩子见一面,说不定就成了。”   钱小婶积极劝着钱母。   钱母脸色不是很好看,“我的儿子和女儿,他们都是自由恋爱,没搞相亲那一套,而且老大现在还没正经工作,他没心思想这些。”   “话也不能这么说,”钱小婶撇嘴,“上一个是自由恋爱的吧?结果呢?还去吃国家饭了,说起来都觉得丢人,还是相亲好,知根知底。”   “弟妹,”旁边坐着的钱父开口了,“我记得你家从山只比从生小一岁多吧?瞧着也结实,有一把好力气,不如和这姑娘试试?你也别觉得从山配不上人家姑娘,从山虽然是初中都没毕业的,但人家或许不会嫌弃呢。”   钱小婶脸一黑,“二哥,我们说从生的事儿呢,你怎么扯到从山去了?”   “你们家的事儿,我们可从没有插过手,”钱父冷硬道,“再客,我指定回去闹!你回去告诉爸妈,再打我们家孩子主意,以后每年的养老钱我们一分不会给!过年也不会再回去,就当没有我们二房!”   钱小婶走的时候脸都是白的。   她回去也没有添油加醋,把钱父的话一一说给公婆听。   听完后,钱奶奶虽然气,也不敢有什么别的动静了。   她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前偏心老大和老三,对老二两口子比较忽视,后来老二两口子在他老丈人的帮助下去学了手艺,然后就在县里扎根了。   原本以为最没有出息的孩子在县里买了房,买了铺子,而另外两个儿子还在地里干活呢。   虽然每个月老二他们只给二百块钱的养老费,但比起其他一毛不拔的儿子们来说,已经不错了。   为了这每个月白什么了。   晚上钱素兰坐在爸妈中间,听他们说起年轻时候的事儿,说起老人的偏心,大房和三房是怎么合起起他们学艺时的辛酸,到最后开了铺子,买了房子后的安心。   钱从生也坐在一旁听,听完后非常高兴道,“爸妈,我和妹妹这么大的人还能被你们护着,真开心。”   这话逗得二人笑得不行。   冯晓晓和包工头暧昧的时候,钱素兰却已经让爱说闲话的把这件事透给了包工头的原配。   他原配是个膀大腰圆的农家妇人,在乡下不仅要照顾公婆,还要操心三个孩子的事,得知包工头在外面搞破鞋,直接带着自己的娘家兄弟去包工头住的地方,把人狠狠收拾了一顿。   冯晓晓第二天就进不去工地大门了。   守门的大叔满眼鄙夷,“年纪轻轻不学好,他是个混账,你心里一点都不清楚?我在你跟前说了几次了,他是个有妻儿的,你硬是装没听见,得亏人家媳妇儿收拾自己的人,没有找到你那边去,不然你能落到什么好?还是快走吧。”   大叔的话让冯晓晓瑟瑟发抖,然后快速离开了工地。   她回去收拾好东西,数了数这段时间挣的钱,一共一千五,得亏是每天结工钱,不然她钱都不一定能拿到手。   冯晓晓坐在那想了很久,这才去找女主人,说不再租下去的事儿。   这个月刚好到了月底,女主人便点了头。   冯晓晓快坐上离开县城的客车时,钱素兰和她来了场巧遇。   她身旁是大狗狗点点。   “哟,还活着呢。”   冯晓晓看着以前的小姑子露出一抹嘲讽的笑。   “让你失望了,”钱素兰也笑,“不过我倒是挺担心你的生死,毕竟你身边可一直待着一个你熟悉而陌生的人。”   “什么人?”   冯晓晓皱眉。   钱素兰来到她身旁,嘴角还是带着笑,“真正的冯晓晓,一直在你身边呢。”   说完这句让冯晓晓浑身发凉的话后,钱素兰便带着点点离开了车站。   “还愣在那干什么?快开车了!赶紧上车!”   冯晓晓回过神,感觉自己身上全是冷汗,她回头去找钱素兰的身影,却只看见一条点点狗的屁股一扭一扭地消失在转角处。   真正的冯晓晓?什么意思。   她怎么这么说?   难道这个世界不止她一个穿书者?   坐在车上的冯晓晓越想越觉得钱素兰是另一个穿书者!   难怪她身体比书里的钱素兰好,难怪她的性子和书里的钱素兰截然不同,原来这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冯晓晓抱住自己的双臂,她越想,越觉得身上发冷。   所以她像个笑话在这个穿书者的面前蹦跶了那么久?   那真正的冯晓晓……是不是真如对方所说,在自己身旁?   这么想着的冯晓晓,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扫着自己,轻轻的,痒痒的。   她咽了咽口水,缓慢地抬起头,对上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只是对方垂下来的头发落在自己抬起的脸上,发丝像蛇一样缠着她……   坐在她身旁的婶子刚打了一个哈欠,就听见旁边人的脑袋啪地一声靠在了车窗上,婶子还笑了笑,“年轻人就是睡得快。”   冯晓晓哪里是睡着了,她是吓晕过去了。   她见到的也不是真正跟在她身旁的冯晓晓,而是钱素兰今天过来送她的临别礼物:□□。   钱素兰提前吃了解药,在看见周围只有冯晓晓的时候,钱素兰靠近冯晓晓,将幻药轻轻撒在空中,冯晓晓吸了一口气,再给对方来一个心理暗示,冯晓晓便中招了。   钱素兰怎么可能让她这么轻松地离开县城。   只要她不给解药,只要冯晓晓坚信真正的冯晓晓就在她身边,那她一辈子都会看见身边的“人。”   点点走路一蹦一蹦的,看起来很欢快的样子。   路过的小情侣还给它拍了视频。   点点配合地拍了,然后跟着钱素兰继续往前面走,她今天下午没课,见了冯晓晓后,钱素兰便带着点点回家去了。   钱从生正在做蛋糕,“季悔那小子应该对我感恩戴德!”   这个蛋糕是给季悔做的。   “他会很高兴的。”   钱素兰洗了手过来帮忙。   “我已经给叔叔打了电话,晚上一起在咱们这给季悔庆祝生日。”   这个叔叔说的是季小叔。   “哥哥想得真周到,”钱素兰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得钱从生眉开眼笑的。   “哥哥,你如果考上了,你就一辈子都在这个县城了,”钱素兰提起他考公的事,“是因为我身体不好,你想多照看爸妈还有我,才没有和陈大哥他们一样出去找工作吗?”   陈大哥是钱从生的室友之一。   “也有这个原因,但是更多的是我自己喜欢这么安宁的生活,”钱从生自认不是那种野心和抱负很大的男人,“你哥哥没什么大出息,我就想着我的家人能健康长寿,我能一直陪着你们,这对我来说就是非常大的幸福了。”   “我知道了,哥哥。”   点点看着继续忙碌的钱从生,转头对钱素兰道:【其实原文中,钱从生也是打算考公的,但因为妹妹重病到去世,家里卖了一切都凑不上那么多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人世,这才让钱从生放弃了考公,他想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这也是作者给他写的一个心理转折点。】   【所以宿主,你没改变他的人生路,这么一个努力认真的人,就算不走商路,难道还不能走政路吗?他既然是男主,即便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也会和灿烂星光那般,走出自己的人生大道。】   难得听点点这么严肃地说话。   钱素兰笑着给它撕了两条牛肉干,【谢谢你的开导。】   点点快乐吃起牛肉干。   季悔回来时,季小叔也已经下班过来了,他正在帮着端菜,吃过热闹的晚饭,切了蛋糕后,钱素兰和季悔骑着自行车出门约会去了。   钱素兰跟季悔说了钱从生的那些话,又问他,“如果没有我,你会在县里念大学吗?”   “不会,”季悔从不会在这种事上骗她,“我可能会当兵。”   “你现在也可以去,”钱素兰说。   “不,现在我有了另外的打算,我想留校做老师,”季悔轻笑,“你说我这么一个人,要是做了老师,是会天天追着不听话的学生教训呢,还是带着他们天天不务正业?”   “你既然选择去做的事,那你一定会做好,”钱素兰从不担心这个,“我也想做老师。”   “那可太好了,这样我们白天晚上都能凑在一起。”   季悔想想就觉得很幸福。   钱素兰扑哧一笑,被季悔紧紧地抱住,二人抬头看着漫天星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过来的点点安静地趴在他们身旁。   冯晓晓醒来的时候,她还在车上。   她还能看见挤在她和婶子中间的“冯晓晓。”   冯晓晓很害怕,等下了车后,她疯狂地跑,可不管她怎么跑,身旁的“冯晓晓”一直都跟在她身边,甚至在她满头大汗的时候,飘在一旁对她发出一阵一阵地冷笑。   冯晓晓无助地蹲在地上哭。   “我不是故意占你身体的,我醒来就成了你,你别害我好不好?你去投胎,去投一个好人家,别再跟着我了,我求求你……”   大晚上的,行人看见一个女人跪在地上冲着一个方向不停地磕头,瞧着举止怪异。   还有人报了警,“这人精神不正常,你们管治安的,是不是应该把人带走?就算是送到精神病院,那也比让她在这外面发狂伤人好。”   谁都知道精神不正常的人很容易犯罪,这要是伤到人就晚了。   进了警察局后,冯晓晓的脸色还是很难看。   不管民警问她什么,她都不回答。   好在她包里有身份证,于是民警就联系了冯父。   冯父得知她去了外面,一点消息都没透露给他们后,也觉得小儿子说得对,这就是个白眼狼。   “她精神好得很,没问题,就是装的,你们不用管。”   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冯晓晓定定地看着与自己面对面的“冯晓晓。”   对方脸上挂着恶意的笑,冯晓晓浑身一抖,往椅子后面坐了坐,可对方如影随形,她根本没办法躲开对方。   就在民警苦恼怎么安排冯晓晓的时候,冯晓晓抓过身份证和包,央求他们把自己送到寺庙去,这里最大最有名的寺庙里去。   得知她想出嫁,因为家庭纠纷而在这边刚解决的男人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什么学历?”   冯晓晓愣了一下,“高中毕业。”   男人摇头,“那不行啊,现在好一点的寺庙,基本是本科以上学历才能进去,我佛不渡文盲,你当普通信徒还行,想出家人家是不收的。”   冯晓晓满脸问号,现在出家都这么困难了?   最后她还是请民警把自己送了过去。   求了庙主几天,才被答应就在庙里做一些杂活,每个月八百块钱。   可冯晓晓被“冯晓晓”折磨得很厉害,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已经严重影响到香客以及和她同住一个屋子的做饭大婶了。   庙主一脸严肃地给精神病院的人打了电话,请求他们过来给冯晓晓瞧瞧,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人来得很快,他们没表明身份,只是轻声细语地问对方到底看见了什么,害怕什么。   冯晓晓沉默许久,她已经很久没休息好了,眼底全是青黑,“你们见过鬼吗?我身边就有一个,它不怕太阳,不怕符咒,它每天都跟着我,吓唬我……”   工作人员对视一眼,确诊了,是癔症吧?   于是冯晓晓就被送到一个普通的精神病院待着了。   出钱的是冯家。   冯家本来不想出钱的,但冯弟弟却劝他们,“这个精神病院一个月只需要一千二,有人看着她,比她发疯回她脑子有问题,你们还不信。”   最后他们出了这个钱,一次就给一年的费用。   这个精神病院倒不存在那种虐待病人的情况。   但这里面除了冯晓晓外,全部都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啊。   冯晓晓觉得他们比鬼还要可怕。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没到一个月,冯晓晓就觉得自己丢了半条命似的。   但她怕死,她怕自己死了以后,真正的冯晓晓会趁机回到这具身体里,而自己就会替代对方,跟在这个身体身旁,不能吃不能喝,像鬼一样生活着。   已经成了鬼的“冯晓晓”绝对不会怕自己天天吓住她的。   就因为这个,冯晓晓也逼着自己吃喝,让自己能好好活着。   即便她已经骨瘦如柴。   但她还是如机械一样,每天给自己加加“油”保证自己还活着。   季悔和钱素兰一毕业就留校了。   等他们成为理工大学的留校老师后,便去领了结婚证。   而钱从生如愿考上了公务员,这几年还升了一下,虽然只是一升,但这对没有什么背景的钱从生来说,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了。   钱素兰二人的婚礼上,向容和赵学潭一个是伴娘一个是伴郎。   季小叔是证婚人。   “你说他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呢?”   向容二人毕业后,一起去外面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二人还是合租室友,向容在对方一次酒后话中,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一直喜欢着自己。   这次回来给好朋友做伴娘,向容便忍不住吐槽着。   “或许还不到时机?”   钱素兰其实也不明白赵学潭在想什么。   “可这么多年了,”向容苦恼,“他怎么就不能对我说,我喜欢你呢。”   就那么几个字,有那么难?   “或许不能确定你对他的感情,如果真的表白,却被拒绝了,那你们连朋友都没得做,赵学潭是个做事很谨慎的人,他不希望自己因为冲动,而落到离你远远的下场?”   钱素兰这么说。   向容听得红了眼。   门外季悔看向一旁听了里面二人对话,而忽然震惊又呆愣的赵学潭。   季悔把人拉到外面,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你小子……这么多年都没表白?”   “……没有,”赵学潭眨了眨眼,“刚才的话是真的吗?她……喜欢我,等着我给她表白?”   “可能是幻觉吧,”季悔啧了一声,“你就当没听见,以后继续做哑巴,等人家嫁给别人后,才找我哇哇大哭。”   赵学潭:“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季悔露出一口大白牙,还指了指自己胸前新郎的签子,“我可是有妇之夫,你什么档次?单身狗一个。”   赵学潭:   抛花球的时候,赵学潭拼尽全力抢到手,然后跪在向容面前,从兜里掏出一直随身放着的戒指递过去,“向容,你、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我从初一见到你,就喜欢你了,这些年我对你的感情越来越深,却因为胆小不敢向你表白,我……”   向容哭着伸出手,“别说了,快给我戴上。”   赵学潭抖着手给对方戴上戒指,“这个戒指是我求你做我女朋友买的,等以后我给你买更大的结婚戒指!”   “买黄金的,我喜欢黄金,”向容又哭又笑地叮嘱。   “好。”   钱从生看着这新出炉的一对情侣,忽然很羡慕,他跟身旁的钱父道:“爸,这是我心里的爱情。”   “好意思说,”钱父戳他心窝子,“可惜婷婷都二胎咯。”   听见初恋的名字,钱从生嘴角一抽。   对方结婚时,钱父和钱母还去随了大礼。   这次钱素兰结婚,对方因为坐月子所以没来,倒是她老公带着大儿子来了。   钱从生捂着脸,离自己老子远了一点,生怕对方又戳自己心窝子。   在钱素兰和季悔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钱从生也结婚了。   是他的同事。   二人几年相伴,日久生情。   冯妹妹路过酒店时,看见新郎和新娘的名字,以及外面那张结婚照时,笑着拍了下来,然后来到冯晓晓所在的精神病院。   隔着一扇玻璃窗,冯妹妹把钱从生夫妻的结婚证给她看。   “大姐,他结婚了,你看新娘多漂亮啊,可惜姐姐没这个福气,不然你们现在孩子都几个了。”   冯晓晓盯着那张结婚照,这是一张中式结婚照。   新郎俊朗儒雅,新娘端庄秀丽,他们对视着,眼神很温柔,似乎对方的眼里只有他们自己。   冯晓晓趴在玻璃窗上,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他、他现在在哪个城市?”   已经成为商业大佬了吗?已经变得很有钱了吗?   可惜,她的协议书被这里的病人撕碎吃掉了。   但是没关系,她是钱从生的前妻,这是对方抹不掉的痕迹!当初说好要给她的,就一定要给!   “就在县城啊,他就没有出去过,考上公务员后就一直在县里待着。”   但冯妹妹的话,让冯晓晓所有的打算都消散了。   “他没出去?一直在县里?”   “对啊。”   冯晓晓忽然大怒,她猛拍着玻璃窗,“是她!是她害了他!是她害了他!他应该走出县城的,他应该去更宽广的地方发展的!是她害了他!”   冯妹妹被她癫狂的模样吓一跳,好在工作人员很快过来给冯晓晓注、射了镇静剂。   在冯晓晓快失去意识的时候,她还在重复那句话,“是她害了他……”   被“害”了的钱从生扶着查出身孕的妻子小心翼翼地走出医院。   “哪有这么夸张。”   被他这么扶着的妻子翻了个白眼。   “不夸张,”钱从生伸出手碰了碰她的肚子,“这是我们爱的结晶,接下来的日子要辛苦你了。”   “你知道就好,以后多干点家务活。”   说完妻子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因为家务活多半都是他做的。   他们住在面馆第三楼,二楼是钱父他们住,三楼的主人要卖房子,两口子就买了下来。   “你放心,我会对你们好的,”钱从生严肃道。   妻子笑着点头,“我知道。”   来年,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   这姑娘长得很像钱母和钱素兰。   备受家里人宠爱。   又过了几年,两口子有了一个儿子,凑成了一个好字。   季悔和钱素兰只生养了一个,就这样父子二人时不时还会吵架。   倒也不是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吵,两人都是火暴性子,一言不合就开始争执。   就比如现在,因为季悔给钱素兰做了一碗红烧牛肉拉面,里面放了芹菜末,就被儿子指责了。   “妈不喜欢吃芹菜!”   “你懂个屁!她别的时候不爱吃,可吃牛肉拉面的时候喜欢加芹菜末!”   “才没有!我给妈妈做的时候,她才不会要芹菜末!”   “那是你小子不够了解你妈妈!我老婆的喜好需要你说吗!”   钱素兰淡定地坐在一旁吃面,等她把一碗牛肉面吃完后,父子二人才停下争执,过来抢着洗碗。   点点用爪子盖住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吵的父子?】   【挺热闹的,】钱素兰微微一笑。   忽然,点点坐起身看向某个方向,【穿书者死了。】   钱素兰没什么意外,知道哥哥一直在县里,没有成为她所想的大佬,她的信念也没了。   【她回去后会活过来吗?】   【不会,她在现实中是植物人,这次死,就真的死了,一点意识都不会再有。】   再一次见到冯晓晓,是在三年后。   钱素兰和季悔正在享受暑假,他们坐在面馆里,吹着风扇,吃着钱母做的水果捞。   儿子和侄女侄子在旁边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地说话。   冯晓晓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   “现在还有水果捞吗?”   这是真正的冯晓晓。   钱母和钱父看见她后立马浑身紧绷。   “没有了。”   钱素兰摇头。   冯晓晓也没有失望,而是笑看着她,“谢谢。”   说完就走了。   门外等着一个男人,二人携手离去。   “她又发什么癫?而且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季悔只知道这人几年前出去了,并不知道对方进精神病院的事。   钱素兰笑着舀了一勺水果捞吃,她当然知道冯晓晓为什么对自己说谢谢。   穿书者离开了,她总算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冯晓晓在精神病院积极配合治疗,很快就成“正常人”出院了。   她还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次回声谢谢,然后和男人离开这个小县城,以后恐怕很久很久都不会再回来。   得知冯晓晓了什么没有?”   “只跟我说了谢谢,”钱素兰一脸迷茫,“我对她很好吗?”   钱从生还没笑出声,他妻子就笑了,“或许是的。”   因为钱素兰对自己就非常好,所以她认为前面那位更喜欢小姑子,而不是这个男人。   “咿,”钱素兰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有点可怕。”   钱从生也背皮一麻,“下次她再来你小心点。”   他可没忘记对方持刀伤人的事,回三楼后还跟妻子说起这个事儿。   妻子对冯晓晓几乎是一无所知,她娘家在市区,在这边上班后,也没人告诉她钱从生的前任是怎么回事,她只知道钱从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听完钱从生的话后,妻子也开始后怕了,“那她今天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呢?”   “不清楚,”钱从生摇头。   第二天中午被车站的朋友告知冯晓晓和一个男人离开县城时,一家人才放松下来。   谁也没想到,钱从生会在五十岁的时候,当选他们市的市长。   钱素兰摸着小小小点点的脑袋,很是赞成它当初说的话,【你说得对,他是这个世界的男主,不管走哪一条路,都会很厉害。】   小小小点点骄傲地抬起头。   季悔晾好衣服过来,“走吧。”   他们要回面馆那边吃饭。   钱家面馆如今已经没开面馆了,变成了小卖部。   钱父和钱母的年纪大了,揉不动面团了,但他们的精神和身体都不错,都快八十了,每天还神采奕奕的,隔壁阿叔阿婶也每天过来串门,钱素兰他们在儿子出去上班后,便每天晚上都会回去陪他们吃饭。   今天钱从生夫妇从市里回来,市长做的饭菜,已经很久没吃过了,那不得多吃点?   “听说你家小子谈恋爱了?”吃饭时,钱从生看向季悔。   “没有,表白失败了,”季悔一脸嘲笑,还给身旁的季小叔夫妇倒了酒。   “看你这幸灾乐祸的样子,”钱从生摇头,“你给他支点招啊,都快三十岁的人了。”   钱素兰也在和嫂子说话,钱父和钱母看着他们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自然是高兴的。   “老头子,我想吃点梅子酒。”   钱母指了指他身旁的瓶子。   “你在想屁吃。”   钱父学着孙子的话道。   然后被钱母掐了一把,立马给对方满上,“喝!”   看见这一幕的钱素兰几人哈哈大笑。   回家的路上,钱素兰抬起头看着高高挂在夜空的月亮,“师兄,我觉得好幸福。”   能有这样的奇遇,能和师兄经历这么多年的相守相伴。   季悔牵着她的手笑了笑,“等你报了仇,我们还会有更多的日子。”   钱素兰眼睛一酸,握紧对方的手点头。   小小小点点跟在他们身后,尾巴一甩一甩的,瞧着挺高兴的样子。   ——————————————————————   【正在结算怨气值……恭喜宿主,怨气值五分!】   【正在结算极品值……恭喜宿主,怨气值四分!请宿主再接再厉哟!】   空间里的江素兰睁开眼,“开启下个世界。”   【好的,请宿主稍等,世界开启中……】   城中村一栋六层小楼,此时正随着天际渐明,出来了不少赶去上班的人。   其中二楼左边的一户人家,正在做早饭。   做早饭的是一位头发有几缕白发的婶子,她正在熟练地烙玉米饼,然后把煮好的粥舀起来放在一旁的瓷盆里晾着。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一卫一厨的房子,很快离厨房最近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子一边打哈欠,一边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校服,“奶奶,您怎么起这么早啊?”   “你今天开学,我当然起早点。”   那婶子转过身过来,看着他笑道。   她其实年纪不大,顶多五十岁,可头发却已经白了。   “姑姑好些了吗?”   “我还没去看,你去瞧瞧还在发热没有。”   她有些忙不过来,便让孙子去看看女儿。   “姑姑,你好些了没?”   男孩敲了敲挨着客厅那边左侧的房门。   很快里面传来一道女声,“我舒服多了,再睡一会儿。”   得到回答的男孩笑眯眯地去厨房跟奶奶说姑姑病好了。   【宿主,是否接收该世界背景和原主记忆?】   【接收。】   江素兰忍着眩晕,闭上眼道。   奉献怨气值的是原主万素兰。   万素兰父亲早逝,是万妈妈一手把她还有哥哥养大的,哥哥不是个念书的料,读完初中就没念书了,去自行车修车店做学徒,十七岁就把女朋友带回家,第二天就生了个儿子,二人结婚证都没来得及领,她哥哥就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而那嫂子在娘家人的劝说下,在一个清晨,拿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这个家。   从此孤儿寡母的三人就相依为命。   万素兰是个会念书的,她也知道只有念书,才能出人头地,才能让妈妈和侄子的生活更好一些。   她重本毕业,贷了一笔创业资金,在这个城市开了一家人力资源介绍所,其实就是给人介绍工作,然后抽成,每个月收益还不错。   两年不到,万素兰就买了一套老破房,为了让妈妈和侄子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她把二人接到身边,让侄子就在这边念书。   这老破房虽然老了些,但也不小,阳台还能种菜呢,而且还是学区房,侄子念书也方便。   万素兰对这样的生活很满足,可她没想到,那个离开了十几年的女人潘月,有一天会忽然回来。   潘月离开万家后,另外嫁了一个不错的男人,那是个能吃苦的,靠着自己的努力,也赚了钱,买了房,但是二人一直没有孩子,男人的爸妈对潘月很不满意,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儿子,却得了罕见病,需要血亲供血才能活下去。   偏偏男人和潘月的血都不够用,这个时候潘月就想起了万家那个被自己丢了十几年的孩子。   她和男人商量了一番后,去掉光鲜亮丽的打扮,穿着粗糙廉价的衣服回到万家。   对万素兰他们说自己不是不辞而别,而是请人跟她们递了话,她要去外面找工作养家糊口,但因为被骗后面和家里失去了联系,她便专心赚钱,一心等着和他们团军。   潘月还拿出一张卡,卡里有三十万,说都是她这些年省吃俭用后存下来的。   万素兰虽然不信她,但万妈妈信,侄子年纪小,很快也被潘月糊弄了。   万素兰工作挺忙的,她不在家时,潘月就对儿子嘘寒问暖,买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十几岁的孩子,本来就处于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   潘月引诱对方打游戏,沉迷游戏,侄子的成绩变得一塌糊涂,万素兰每每痛心呵斥对方时,潘月都在一旁维护着儿子。   很快侄子和万素兰的关系就僵硬起来。   在侄子被潘月哄着去了大城市后,潘月信誓旦旦地告诉万素兰,她只知道孩子在哪里,一定会把人带回来。   万素兰没办法丢开工作,还有身体不怎么好的万妈妈,只能相信对方,毕竟那是她的亲生儿子。   但没想到潘月把儿子哄到自己家,把人关上一个有电脑的屋子里,每天需要给另一个儿子输血的时候,就抽他的血。   万素兰见他们这么久没回自己不想回家,就想和妈妈在外面。   万素兰感觉侄子的声音,一次比一次虚弱,她觉得不对劲儿,但没等她去找人,潘月就把没什么用,但已经在家里养了一些日子,看不出什么异常的儿子送了回来,她另一个儿子的身体已经好了,可这个儿子的身体却败坏了,回家没多久就死了。   潘月还报了警,说儿子回家还好好的,怎么回去一段时间就死了?   万素兰和万妈妈被拘留调查。   作者有话要说   这应该是什么女主呀,不知道取啥章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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