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法相境界五层初期
石少坚如今的修为也是已经到了一个极致,当然这并不是说他自己的修为到了一个极致,而是因为他自己本体的修为进无可进之下,自然是只能将注意力都放在这个化身身上了,因为只有在这个化身的修为提升到法相境界七层之后,他才能利用化身提升到法相境界八层的地步。 并且他为了留有余地的情况,他不会等待这个化身的修为达到一个极致,比如说是法相境界七层巅峰之类的,那个时候将他重新融合的话,确实是可以将自己的修为提升到了更加强横的地步,但是同时他自己的修为也会因为一些原因,受到限制。 因为毕竟这个化身已经是被他完全分割了出去,他是会有自己的灵性的,如果让他将自己的修为提升到靠近本体的时候,就算是将他重新融入到自己的身体之后,他的灵性可能依旧可以生存下来。 同时因为他也是自己,虽然他对于雷霆灵性的掌控力远远没有自己强横,但是如果他不在了的话,那么雷霆灵性毫无疑问也会回到他的身体之中去,这就是因为他也是石少坚的一个原因。 石少坚本体此时在石少坚化身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来到了他所闭关的地方之外,帮助他看守,毕竟在石少坚化身修为提升到法相境界七层之前他是不会让石少坚化身出事的。 石少坚化身突然就感觉到一阵安心仿佛是他可以肆无忌惮的修行一般,其实他这个时候还是想要修行上清大洞真经,这本可以一直修行到天仙境界都不用更换,并且在九叔世界之中也有记载,上清大洞真经修行出来的法力是可以无缝连接,直接转化成为上清仙决之中的法力的。 上清仙诀乃是传说之中的圣人通天教主所创造出来的修行功法,拥有强横到极点的能力,甚至石少坚本体灵窍之中的半截上清神雷就是通过上清仙诀可以修行出来的,当然最少也是需要天仙的境界才能勉强修行出来上清神雷。 不过一般的修士都是不会修行这种手段的,天仙境界虽然强横,但是修行使用上清神雷还是太过于勉强,一般都是只有晋升到传说之中的真仙境界才会修行这一个手段。 真仙境界不仅仅是可以与天地同寿,同时另外本我,掌握自我意志,可以用自己的仙力点燃自己的本命星辰,可以成为星君,当然这仅仅是其中一个选择而已,还有其他的选择,比如说是融合某一道规则之中,总之在天仙境界还需要看天庭的分配。 但是到了真仙境界,他们已经掌握真我的力量,将自己意志融入到了自己的仙力之中,破坏力比之天仙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他的本质却没有提升,所以真仙的力量虽然要比天仙强横不少,但是二者寿命还是差不多的,真仙就是比天仙有更多的选择的余地。 石少坚化身想的十分不错,但是没有办法,他此时的体质还是蓝精灵的血肉化身之体,这个体质是没有办法修行上清大洞真经的,但是在系统的帮助下,他还是勉强掌握了这其中的一个能力,那就是可以将自己斩杀之人的灵魂虚影勾引出来,让他们进入到自己的穴窍之中,这样可以掌握他们的天赋神通。 此时无尽灵气灌输之下,石少坚化身一边吸收豹猫的一切,一边提升自己的修为,很快他的修为就提升到了法相境界五层的地步。 “系统查看我的面板。”石少坚化身在心里命令道。 【宿主:石少坚。】 【种族:深海精灵】 【身体状态:“一般”,状态分为几个状态:完美,强壮,健康,一般,瘦弱,轻伤,中伤,重伤,濒死。】 【拥有功法:上清大洞真诀,茅山练气决,僵尸拳,八极拳,闪电奔雷拳。(不可用)】 【拥有法诀:金光神咒,安土地神咒,净天地神咒,玄冰法咒,饕餮法咒.......等等。(不可用)】 【拥有神通:翻江倒海,掌握五雷(不可用),法天象地,化虹之术,分身之术。】 【领悟法则:雷霆法则,力气法则,锋锐法则,风之法则,火之法则,木之法则,土之法则,水之法则,雕刻法则,刀之法则,金之法则,肉身法则,渲染法则,毒之法则,阴影法则,血肉法则,速度法则,幻之法则,防御法则.......等等(不可用)】 【修为:法相境界六层巅峰(已经被废)法相境界五层初期。】 石少坚化身看过自己的系统面板之后十分的满意,不仅仅是他的修为突破到了法相境界五层,更重要的是在其中出现了一个名字叫做分身之术的天赋神通,代表他的尝试成功了,不修行上清大洞真经也可以拥有其中一小部分的能力。 “青阳青阳,属于左方。上有真精,下结灵光。道自固真,水妙金光。灌注身心,法想充当。吾今敷诵,与道悠扬。急急如律令。天上人间,去住不齐。凡有启请,速降丹梯。笔墨纸素,早赐灵批。随愿随感,母惇毋违。帝敕灵童,速降来临。急急如律令。” “天童天童,位正中宫。姹女神君,明受帝敕。化身跨虎,救降火龙。手执宝扇,步武雍容。人有恳请,无愿不从。事有紧切,悉告梦中。急急如律令。北斗七元,神炁统天。天罡大圣,威光万千。上天下地,断绝邪源。乘云而升,来降坛前。降临真炁,穿水入烟。传之三界,万魔擎拳。斩妖灭踪,回死登仙。急急如律令。” 石少坚化身左手无名指勾住右手小指,右手无名指勾住左手小指,两个大指再压住无名指,双手的食指、中指伸直,合掌结成北斗印。 他念动口诀咒语,从天地之间吸收更多的灵气进入到自己的身体之中,猛然之间从他的身体之中再次分出了一个自己,这就是分身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