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奇一推开门,就看到房间里果真有三个人。 三张惊愕的面孔,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这三人咬着鸡爪鸡腿,每人手持一瓶纯生啤酒。 我勒个去,担心一个早上,现在倒好,在自己的房间里哈皮起来了。 “阿基!”他神情激动,从心里开心,用一种接近哭腔的声音喊道。 咬着鸡腿的宋中基看到洛奇,激动加失控,一手抓着鸡腿,越过肥仔聪的头顶,一把扑进洛奇的怀里。“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洛奇!”他居然哭了起来,委屈加难道,尽在这一刻爆发。 洛奇努力控制情绪,说道:“不要哭,不要哭,男子汉大丈夫,哭个毛。”说的时候,伸出左脚后撩,轻轻地推门,也就关上了外面与里面的联系。 这里发生的一切,绝对不能给外面的人看到和听到。 “我能不哭吗?当我知道自己要被大刑侍候的时候,我整宿都不能安然入睡。我现在能完全无缺地出来,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感谢党,感谢国家,感谢他妈的绿衣们。”宋中基激动到最后语无伦次,就知道他先前承受的压力。 我们普通人没有坐过牢,不知道坐牢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不过呢,正常人坐过一次牢,都不想坐第二次,就知道坐牢绝逼是一种岁月流转的煎熬。 如果说这世上最适合坐牢的人是谁,莫过于真正的苦行僧(不是那些肥头大耳的和尚)。港真,牢里的生活对苦行僧来说,简直是一种享受。当然,只有违法犯罪的人才会坐牢,苦行僧修炼心志,境界超凡,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洛奇安慰道:“听到曹塔玛要搞你,我也是寝食难安。你现在安全出来,谢天谢地谢国家。” 寝食难安?说话不带这样的,今早跟金太子吃早餐,是谁点了兰州拉面、扬州炒饭等早餐啊? 两个大男人搂着成何体统,吴迪和肥仔聪出言宽慰,洛奇也是推心置腹说了一堆话,宋中基才平复心情离开洛奇的怀抱。 横山四大天王重聚,不能没有酒。 “喝!”四人拿着酒瓶碰一下,然后就猛灌起来,等于庆祝宋中基安全归来。 半瓶下肚,四人的心情就像纯生啤酒,醇厚芬芳,人生充满了光明。 洛奇看着宋中基,问道:“让你受苦了,我敬你。” “为兄弟两肋插刀,再苦也不算什么。”宋中基豪气盖云,伸出酒瓶。 当一声,两瓶轻碰,两人就猛灌一口。 “真是好喝的纯生。”洛奇用手背擦拭嘴角的酒渍,说道,“今天的啤酒较以往好喝,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吴迪哈哈说道:“因为今天基哥出狱嘛!” 肥仔聪附和道:“好酒陪兄弟,今天的啤酒意义非凡,所以喝的感觉跟以往不一样。” 宋中基说道:“啤酒还是以前的啤酒,只是心境不同而已。” 洛奇哈哈说道:“你们说得都对,心情好,则酒好,心情坏,则酒坏。酒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心情区别。” “来!我们喝光这一瓶!”他高举酒瓶豪声说道。 “干!”宋中基等三人纷纷举起瓶子。 一阵撞击声,四人爽快地喝起来。 很快,他们手中就多了一个空瓶子。 待空瓶子放下,“我来开啤酒!”肥仔聪拿起一瓶纯生,咬掉盖子,首先递给洛奇,然后依次是宋中基、吴迪,最后才是自己。 洛奇扫视三人一眼,说道:“给我说说阿基是怎么出来的。” 宋中基也点点头,说道:“我也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吴迪和肥仔聪互觑一眼,均都沉默了一会。 最后还是吴迪开口说话:“今早我和肥仔聪让洛奇做出选择,本来中午洛奇要给出答案。我们生怕曹塔玛等得不耐烦,遂约曹塔玛到‘靓坤酒楼’谈事。其实也不是谈事,而是带了一百万过去,用钱稳住曹塔玛,再等洛奇的答复。此外,我还请了一个道上重量级人物做和事佬。” 肥仔聪一旁补充道:“曹塔玛不愧是一方枭雄,宝马开道,七八辆五菱宏光跟尾,一行数十人攻占‘靓坤酒楼’,连该酒楼的老板坤叔都给三分面子,送了几十笼叉烧包。” 洛奇和宋中基互视一眼,知道后续故事更精彩,都作聆听状。 吴迪喝一口啤酒,让酒水在口腔过滤,最后才咽下去。他说道:“曹塔玛虎背熊腰,脖子戴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镶着几颗金牙,单看外貌,就知道曹塔玛不是善茬。” 肥仔聪继续补充道:“说真的,看到曹塔玛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加上对方这么大阵势,我们都惴惴不安。我还发现他带来的马仔,一个个腰间鼓胀,一看就知道带了凶器。说实话,我当时都吓蒙了,连曹塔玛坐下都不知道。” 洛奇听了,心里不是滋味,两个好兄弟为了救宋中基,上刀山,下火海,而他呢,还在思考救与不救。当中还有很多私心,一度曾想放弃救宋中基。 他不仅愧对宋中基,还愧对吴迪和肥仔聪。 他自认是一个混账! 吴迪又喝了一口酒,许是对当时心有余悸,现在欲要借酒平息心中的恐惧。他惨笑一声,说道:“曹塔玛不愧是道上喋血多年的巨搫,气场强大,一个眼神都能杀人。他一坐下来,我感觉到面前坐得不是人,而是一座大山,让人心生敬畏。” 肥仔聪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色,补充道:“岂止是大山,还是一把锋芒毕露的屠刀,我能嗅到他身上的血气。曹塔玛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霸气!” 洛奇听了,觉得自己身上也有霸气,有点遗憾未能跟曹塔玛会面。他很想印证两个兄弟对曹塔玛的评价。 宋中基喝着啤酒吃着鸡腿,他一直默不作声,那是因为他对一切毫不知情。但是,他眼中有一股肃然起敬的情意,感谢两位好兄弟深入虎穴。 吴迪吃一颗花生米,说道:“曹塔玛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们带钱了没有。我拍拍钱箱,说带了。他就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点燃一支路易威登雪茄。” 肥仔聪补充道:“路易威登雪茄一般被成为lv,每支价值50美金,折合人民币将近四百块。虽然此雪茄不是最贵的,但现在来说是最好的雪茄。” 洛奇听着,对雪茄没有什么概念,唯一知道的是,古巴雪茄全球出名。 其实,雪茄也是篮球方面一个特殊的文化标志。乡亲们应该知道波士顿凯尔特人王朝奠基者是谁,不错,就是“红衣主教”奥尔巴赫。 奥尔巴赫的丰功伟绩无须在这里赘言,因为在其它小说里,早已说烂说透。如果再在这里吹一波(复制一番),有拾人牙慧的嫌疑。 如果说“湖人教父”韦斯特给篮球留下nbalogo,那么,奥尔巴赫叼着雪茄指挥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 每当球队将要取得胜利的时候,他就会在场边点燃一支雪茄,喷云吐雾,神情如上帝般悲悯,静候胜利的到来。 “有一次,我们差点把那该死的雪茄掐灭了。”湖人队的某位主教练说。 “我恨不能把那雪茄烟塞进那家伙的嗓子眼里。”另一位失败的教练说。 雪茄,就是这样成为nba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文化。 吴迪舔舔嘴唇,有啤酒的味道,也有花生的味道,说道:“他说钱拿来了,一切就好说。我就好奇问他,如果不带钱来,会怎么样。他两眼一瞪,凶光毕露,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我当时看到他那狠劲,心都快跳出来。” 肥仔聪补充道:“我当时也是吓出了冷汗,并发现那些马仔都伸出置于腰间,当时只要曹塔玛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将我们剁成肉酱。” 洛奇听了,很是惭愧,两位好兄弟承受如此大的风险,他却逍遥在外。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两人,更对不起宋中基。 吴迪喝了一口酒,稳定情绪,曹塔玛恶汉形象,像梦魇挥之不去。 他笑了笑,说道:“还好当时拿了一百万去,如果让曹塔玛白跑一顿,后果不堪设想。”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曹塔玛问我,洛奇打不打假球,我说要给时间考虑。曹塔玛当场就发飙,拿起茶杯就砸向我,还好我反应快,用手挡住。但力道实在是猛,砸得我当时手臂抬不起来,到现在我的手臂还有点疼痛。” 说完,他挽起衣袖,洛奇和宋中基定睛一看,脸色立刻沉下来。 只见手臂红肿了一块,还有淤青,看起来很严重。 “没有伤到筋骨,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他苦笑道。 此刻洛奇更加内疚了,恨不得这伤转移到他身上。 他关切地问道:“有没有看过医生?” 吴迪哈哈说道:“你什么时候变得像一个女人那样婆妈了?这种伤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随便抹点红花油就行了。” 肥仔聪说道:“曹塔玛那个力道,换作是别人,只怕早就骨折了。吴迪骨骼惊奇,密度大,只是伤到皮肉而已。” 宋中基猛拍大腿,忿忿不平地说道:“这个曹塔玛如此猖狂,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他居然对吴迪动手,完全不顾江湖道义,简直是岂有此理。” 洛奇说道:“阿基,不要发怒。让吴迪继续说下去。” 宋中基点点头,看着吴迪,问道:“接下来怎么样?”